Thursday, August 4, 2011

速控社党六人却不理赵明福案 林吉祥质问何时对付反贪会?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今日批评,总检察署在社会主义党6名领袖获释不超过1周后,即把6人提控上法庭,但在接获赵明福案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逾6周后,却迟迟没有对付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如同毫不在乎此事。



林吉祥也是怡保东区国会议员,他今日发表文告质疑总检察长,为何急于提控6名刚在紧急法令下获释的社会主义党6人,却完全不提控赵明福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所揭发、犯下一箩箩罪行及不合法的反贪委官员?

“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总检察长要针对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采取任何行动,特别是皇委会已经揭发了令人吃惊的事实,指反贪会官员在执行任务时犯下种种罪行、不合法的行为,导致赵明福死亡。”

“皇委会调查报告的总结是明福‘被逼自杀’,这让我们不能接受,因为这不是基于任何证据,而纯粹是想像的。”

重申反贪会逼死赵明福


不过,林吉祥说,皇委会至少揭露了反贪会官员,在2009年7月执行任务时犯下一箩箩的罪行和不合法行为,进而导致赵明福死亡。

他表示,首先,反贪会的调查行动存有恶意的、涉及滥权及贪污,而皇委会也发现,时任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哈欣就是致死赵明福的反贪会行动的“主谋”。

“希山慕丁哈欣虽然只是雪州反贪会副总监,但是他拥有绝对权力,在不需通知或获得上司的同意下,就可调查州内任何贪污可疑人士。他也没有任何支持数据,只是单凭相信一个电话就行事。”

反贪会官员涉嫌做假供



林吉祥说,反贪会官员在上述致死赵明福的反贪行动中犯罪及违反法津,因此:

一、他们应该为赵明福之死负责 。

二、针对赵明福在反贪会总部扣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反贪会官员对警方、验尸庭和皇委会供假证。当局可能授权成立特别调查队来辩识害死赵明福的凶手。

三、抵触大马反贪委员会法令第31条文,即反贪会官员在没有取得合法批准的情况下,突击几个地点,行使“搜查或没收”的权力。

非法搜查涉及连串滥权

林吉祥说,报告中的第245段,皇委会严厉斥责反贪委会官员的“态度傲慢”,“他们冒用法律不曾授予他们的权力”。

他续说,皇委会报告也斥责反贪会行使“不合法”惯例,“在没有搜查令或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搜查。”

“皇委会成员也点出‘雪州反贪会官员及其他官员涉及的行动中犯下一连串的滥权行为。’报告说‘在调查可疑的贪污案件中,反贪会为了得到结果,妄顾法律。’”

炮轰总检察长毫不在乎

林吉祥指出,赵明福案皇委会已经表达了看法,那就是,“赵明福不应该白白送命”。

因此,他说,就这个精神而言,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应该解释,为何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呈上6周后,可是阿都甘尼却完全不在乎、也不关心皇委会报告所指出的一系列由反贪委会官员所犯下的不合法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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