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3, 2011

逼供导致自杀不同于逼人自杀 总检长暗示三官员应纪律对付


针对昨日公布的赵明福皇家委员会报告书,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左图)发表评论,认为此案的关键字是“条规”,似乎暗示3名涉嫌抵触反贪会条例的官员,应该交由纪律对付。

根据《新海峡时报》,他表示,3名“激烈和不恰当盘问(赵明福),因此违反条规”的官员,任何对付行动都应根据“条规”这个字来解读。

将由公共服务局处理

“如果它是指反贪会的操作标准程序,这就变成纪律事务。”

“因此,有关官员将由公共服务局纪律单位处理。”

询及三人是否因为皇委会调查报告而面对刑事行动,阿都甘尼只表示,“通过盘诘来套取资讯,但是在过程中导致人自杀,和通过盘诘来逼人自杀是两回事。”

昨日出炉的皇委会报告,点名3名反贪会官员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导致赵明福蒙受精神压力而自杀。

反贪会:交警方调查


这3名官员分别是雪州副总监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查案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根据《新海峡时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反贪会高官也表示,他们将交由警方调查3名官员是否有犯下刑事罪。

他说,他们将尊重皇委会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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