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8, 2011

警方宣称未见违法拒绝调查 反贪会三官员纪律对付过关?


赵明福皇委会报告已出炉一周。尽管报告指出,赵明福无法承受反贪污委员会的精神折磨而自杀,但3名涉案的反贪会官员预料最终只会面对内部纪律对付。

虽然民间组织、在野党、律师公会、甚至连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异口同声要求,3人受到刑事对付,但警方却声称,反贪会官员在整个过程中并无触犯任何法令。

反贪会目前已将3人停职,同时设立一个特别工作队展开内部调查。不过它没有为调查设下期限。

遭皇委会点名的三名反贪会官员分别是: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皇委会报告是指控他们涉嫌持使用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因此违反反贪会调查程序。

《当今大马》整理了皇委会报告出炉至今的事态演进:

7月21日



纳兹里在国会大厦公布长达124页的皇委会报告。

报告指出,特定反贪会官员涉嫌持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

皇委会声称,希山慕丁、安努亚依斯迈和阿斯拉夫在案发时,可能曾为赵明福进行第4次盘诘,成为赵明福自杀的“最后一根稻草” 。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第4次盘诘只是皇委会的假设,旨在解释导致赵明福自杀的心理转变。

此外,报告也形容另一名反贪会官员阿曼(Arman Alies)是“欺凌者”,为了取得供词不惜以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

皇委会也点出,希山慕丁和属下的官员在听证会供证时撒谎。而且希山慕丁在发生命案后,获擢升为森美兰州反贪会主席。

7月23日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发表文告,要求当局援引《刑事法典》第304和304A条文,即误杀和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来调查相关的反贪会官员。

NONE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右图)敦促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和反贪会解释,为何没有对3名官员采取行动。

反贪会稍后发表文告宣布,该会将停止3名官员的职务,不过并没注明名字。《当今大马》随后向其公关官员求证,才确定他们的身份。

反贪会在文告中也表示,他们将成立一个以反贪会副主席查卡利亚(Zakaria Jaffar,负责管理和专业事务)为首的特别调查队,依据皇委会报告展开全面的内部调查,并提呈报告。

不过,根据反贪会以国语书写的文告,该会把皇委会针对3人的调查发现,定调为“指控”(tomahan)。

同时,《星报》网站引述纳兹里的谈话报道,指政府要将3人提控上庭。

纳兹里说,政府已经要求警方依据皇委会报告展开调查,并希望一旦完成调查后,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能深入研究调查报告。

“肯定有抵触《刑事法典》。我们希望有足够证据让总检察长带上法庭。”

另一边厢,首相纳吉只表示当局必须依据现有法律和条规来对付3人,未提出任何具体承诺。

7月25日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雪州总警长敦希山(Tun Hisan Tun Hamzah,左图)指出,由于皇委会报告并没指雪州反贪会触犯法律,因此警方决定不调查报告的发现。

“根据皇委会的调查发现,他们被发现有利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触犯反贪会的程序。不过,并没发现任何刑事罪行导致这名政治助理死亡。”

这与纳兹里的说法背道而驰。

7月26日

反贪会调查主任慕斯达法(Mustafar Ali)表示,除了3人之外,反贪会不会将其他官员停职,也没有为内部调查设下期限。

他解释,这是因为反贪会不要匆促对皇委会发现进行调查。

慕斯达法透露,内部调查将会专注在该会的行政和程序课题,至于刑事罪行则交给警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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