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8, 2011
被逼???
所谓的一个大马,笑话连遍,,,
“被逼自杀“?
“被逼贪污“?
“被逼买二千四百万钻戒“?
被逼以180万搞FB专页?
那些参加709的也是被逼的?
怎么不见这三个反贪官员,
承受不了社会兴论和良心责备而“被逼自杀“?
赵明福皇委会──瞒天过海的骗局
凭空想像出来的自杀,是骗局也是耻辱。
就在周四新闻过滤后报导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赵明福之死的结果之际,这个摊在我们面前的结果是如此的简单明了。赵明福皇委会总结说,赵明福是被三名“哆哆逼人、毫不留情、压迫及无良”的官员逼迫至自杀之境地。如此简单而已。
报纸报导的结局也如此简单,就是皇委会考虑了所有证据、供证(70名证人、750页陈词、19200页证词及256件证物)之后,皇委会成员达至以上结论。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还补充说,赵明福皇委会的结果获得律师公会邀聘襄助的精神科法医保罗爱德华穆兰(Paul Edward Mullen)支持。当公布结论时,新闻报导节录纳兹里所说的话,他说,赵明福“性格脆弱”,而“穆兰教授则说赵明福因为性格如此而自杀……”。
假设我就读到这些报导为止(还有许多其他相似的媒体报导),我极有可能认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终于让真相大白。尤有甚者,纳兹里看起来似乎把精神科法医专家的报告精华撷取得头头是道,让结论看起来更加牢不可破,是的,赵明福最后自杀了。而且,有鉴于过往的皇委会结论与建议都非常符合事实与合理,如安华黑眼案、裸蹲案、改革警队,除此之外,当然少不了林甘著名的“correct correct correct”短片;因为皇委会成员都是令人尊重的人士,所以他们都是独立、具有智识的,我们应该相信说他们可以揭露真相。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打住,没有仅止于阅读这些节选片段。
赤裸裸欺骗大马人民的谎言
我下载、阅读了赵明福皇委会的全文,我研究了无数篇关于皇委会审讯的文章与报导,我与许多朋友讨论,其中不少人自2009年7月16日赵明福命案发生以来就开始紧跟整个案件发展。
经过所有这一切后,事情看起来并不是大家看到得那么简单,若说赵明福自杀论这个结果根本是个欺骗大马人民的赤裸谎言,可一点也不夸张。
在我阐述这个结论错误的理由之前,请允许我先简短说明报告的几个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几项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结论包括以下几项:
1. 皇委会拒绝接受所谓的自杀字条,因为它是“事后”发现的证据,而且,根本没有确认说这是赵明福本人写的字条。
2. 皇委会拒绝接受阿曼(Arman)与阿斯拉夫(Ashraf)的供证,他们是在赵明福二度接受盘问时的负责官员(7月15日晚上10时至半页12时或1时)。
他们说,他们只询问赵明福一些基本问题,没有恐吓或刑求他,但是,皇委会认为“阿曼与阿斯拉夫极有可能在盘问(赵明福)时使用伤害身体的恫吓。”
3. 皇委会拒绝接受负责录供的官员纳兹里(Nadzri)之供证,他在7月16日凌晨1时30分至3时30分之间录取赵明福之口供。皇委会发现这个所谓的录供环节“已经变成另一轮的盘问”。
4. 皇委会拒绝安努尔(Anuar)的供证,它是负责代号52/20009行动,调查欧阳捍华拨款的查案官。安努尔自称在凌晨1时30分至3时35分之间,睡在自己办公室前的沙发上;之后,他一直呆在祈祷室至凌晨5时,从5时至早上8时30分,他都一直待在会客大厅旁的会客室。皇委会发现,安努尔的说词“已然证明不实”,皇委会且说:
尤有甚者,安努尔欺瞒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掩护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基于以上这些理由,他是希山慕丁相当信任的资深官员,甚至准备好为希山慕丁而牺牲自己,至于其他官员如海鲁伊尔罕(Hairul Ilham)当时已经返家。
5. 皇委会拒绝希山慕丁之供证,他是领导52/2009行动的官员,也是当晚办公室里的最高官员。
皇委会发现希山慕丁“傲慢、撒谎、不真诚且不愿妥协”。尽管他否认到底,但事实上希山慕丁在凌晨3时30分开始,对赵明福展开第四度盘问,比对证人口供。他旨在7月16日清晨6时15分才离开反贪会大楼,并在7时55分返回。希山慕丁是“必须要为其自身、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自杀负责的人”。
6. 皇委会拒绝雷蒙的供证,他是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沙发上的官员。
皇委会发现雷蒙“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同时也遭那些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利用,以掩盖他们的过错,让人错以为赵明福在7月16日清晨6时间,不仅还活著,而且还舒服、祥和的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的沙发上”。
7. 皇委会拒绝反贪污委员会的争点,即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即可离开该栋大楼,但赵明福却要求留下来休息。
皇委会发现反贪会的希山慕丁、安努尔及阿斯拉夫三人继续在凌晨3时30分之后盘问赵明福。
8. 皇委会接受律师公会的推论,即交叉盘问(疑犯/证人)应是在7月16日清晨发生的事情,赵明福在纳兹里于3时30分录完口供之后,并没有获释,而是遭官员进一步盘问。反贪会就在那段时间交叉比对赵明福、陈文华及李伟荣的证词。
9. 皇委会接受反贪会两名官员──阿兹安(Azian)与阿兹因(Azeem)的供证,他们两人揭露希山慕丁企图掩饰自己在52/2009行动中的角色,下令官员不要供出他涉及此案。事实上,他就是“命令何者负责盘问与指示如何盘问的人”。
10. 皇委会接受说反贪会的官员之间“官官相护”,阻碍皇委会之工作:
这种“官官相护”的状况,在反贪会官员企图掩盖7月15至16日间所发生的邪恶事情时,表露无遗。这些官员之间的袒护导致证据收集、揭露真相之困难。
皇委会究竟是刻意犯错还是无心之失?
赵明福皇委会在节录听证会资料时具有针对性且坚定不移之态度,在整个听证会期间,媒体亦突出重要之课题及反贪会的反覆。那为何突然之间,赵明福皇委会犯下不可饶恕的事实错误,更决定不接受、考量诸多关键点?至少十项,请你自己思量:
1. 死亡时间
皇委会根据法医巴拉山及凯鲁之供证,认为赵明福是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11时15分之间死亡,尽管死亡时间是难以精确肯定之科学,但凯鲁确实说出,死亡时间的范围可能缩小至清晨6时30分至7时。而事实上,反贪会的专家维纳兹甚至说死亡时间可以早至7月15日的半夜11时至12时之间。
那为何皇委会认为最早死亡时间是落在清晨7时15分呢?这跟赵明福遭第四度盘问之后被迫自杀,且当时希山慕丁与阿斯拉夫已经离开反贪会的推论是不是太“吻合”了?
2. 雷蒙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
反贪会拒绝接受雷蒙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之供证:
假设这是真的,那赵明福一定是在7月16日清晨6时之后自杀的,则就会符合其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早上11时15分死亡的法医估计时间,但尽管如此,我们对雷蒙之供证持严重保留之态度。
在拒绝雷蒙证词的情况下,皇委会必然要质疑的就是7时15分至11时15分的死亡时间估计,因为皇委会本身自己已在上述文字中如此说明。但在没有任何记录到赵明福于当天清晨6时之后活动的情况下,皇委会又为何轻易拒绝雷蒙的证词,尔后又说赵明福是在6时之后死亡?
3. 死亡之窗以及大家在3时30分之后的“避窗大吉”之说法
皇委会认定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之后接受第四度盘问,希山慕丁、安努尔与阿斯拉夫共三人负责此一环节。但是,皇委会却无法提供任何支持此项盘问存在的说明,同时,每一名反贪会官员似乎都为了一个怪异的理由,在凌晨3时30分以降,避开赵明福坠楼的那个窗户,例如说,办公室靠近该窗户的官员竟然也供证说他当时在另外一个官员的房间,与他一起就寝,而那间办公室距离该窗户颇远。
皇委会无法提出理由说明,第四次盘诘时赵明福被人带到他坠楼的窗户边,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否则,何以每个人都在提及上述时段时“避窗大吉”?
4. 死因:第四次盘问
根据反贪会的证据,希山慕丁是在清晨大约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办公大楼(并在大约7时55分返回),安努尔则一路睡到早上8时30分,阿斯拉夫则在清晨5时离开。假设如此,赵明福肯定在清晨5时或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时就可重获自由。试问,一个终于可以放松下来,重获自由身离开该栋建筑物的人,是会突然跳出窗口自杀,还是步行去取车、开车回家?皇委会并没有说明在第四次盘问之后,赵明福突然决定自弃、跳楼此一推论的理据。
可以肯定的是,既然皇委会认定此案存在第四次盘问,而在这第四次盘问中,官员一定对赵明福直接做了某些事情,导致他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不论是被迫或自愿的,这可能是谋杀或他杀,而非自杀。此举与6时30分至7时之间死亡(可能存在微幅误差)的推论吻合,而且,律师公会也已指出,有最大嫌疑的希山慕丁在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大楼时,竟然没有打卡。
5. 祖基菲礼阿兹(Zulkefly Aziz)之角色
在7月15日当天,反贪会巴生区官员祖基菲礼是其中一名被希山慕丁指示,要求协助代号52/2009行动的反贪会资浅官员。
大约在晚上9时45分至10时间,祖基菲礼和布基尼(Bulkini)、哈德里(Hadri )把陈文华带返反贪会雪州办公室。祖基菲礼接著就在大约10时15分返回反贪会巴生区办公室取车,并且直接开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他在晚上11时抵达,并迳往祈祷室睡觉。(令人狐疑的是,祖基菲礼为了要特地回办公室睡觉。)
大约在7月16日凌晨3时15分左右,祖基菲礼醒转并到13楼的另一间祈祷室还长裤,然后就留在那里。在他早前向警方透露的口供中(在发现赵明福尸体后立即录取的口供),祖基菲礼可是说他在大约凌晨3时15分时回家。但在律师公会揭露中央闭路监视器影像显示祖基菲礼只在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后,他被迫更改口供。
那么请问,祖基菲礼在7月16日清晨3时15分至7时之间,究竟真正在做些什么事情?为何他要向警方撒谎说他在清晨3时15分时已经回家?而且,请注意关键嫌疑人阿斯拉夫是在清晨5时离开大厦,接著就是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最后才是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离开大厦。
6.反贪会知晓赵明福死讯的时间点:祖基菲礼阿兹 (Zulkefly Aziz)
祖基菲礼的神秘角色在他于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办公室后变得清晰。他发誓说,他回到办公室,打卡然后立刻回家。他在16号当天,一整天都没有回去上班。至今,祖基菲礼没有解释当天他为何没有工作。
反贪会的官方回应是在7月16号下午1时35分才发现赵明福的尸体。可是,在赵明福皇委会所提呈的证据却显示反贪会官员,阿兹哈(Azhar)、阿敏(Amin)、法勿兹(Fauzi Shadollah)已经在下午1时就讨论赵明福的死讯!在赵明福的尸体被发现以前,一个巴生的反贪会官员怎么会在数十公里外的办公室讨论赵明福的死讯?
答案就在这里。阿兹敏说,自己在中午12时45分听到一群巴生反贪会官员谈论赵明福的死讯。他说,那个消息是来自一位于7月16日早上身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的巴生反贪会官员,而那位官员在当天早上回到巴生反贪会办公室。按照祖基菲礼的形容,他在早上7时就已经知道赵明福从窗口坠下并死亡。
为什么反贪会隐瞒他们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的事实?皇委会没有去认真看待这个足以推翻反贪会自杀故事的棺材钉。
7.反贪会从早上7时到8时30分的掩饰:安努尔(Anuar)及海鲁(Hairul)
李维荣在供证中表示在早上7时至8时30分之间,他到沙茨(Sachi)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的房间索取手提电话,并且询问本身是否可以回家。沙茨当时正在睡觉。李维荣于是就前往海鲁的房间,询问同样的问题。他看见安努尔及海鲁正佳电脑前讨论。但是安努尔在听证会期间一直坚持自己当时在睡觉。
若能够接受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而安努尔曾经参与第4次的盘问,加上安努尔谎称自己当时正在睡觉,唯一可以做出的推论是,安努尔及海鲁正在讨论赵明福在早上7时到8时30分之间遭遇不幸的噩耗。
8.反贪会掩盖信息
让人失望的是,皇委会无法厘清反贪会官员本身对赵明福死讯企图作出的种种掩饰。
其中包括,听证会已经正式反贪会与总检查署高层曾经会面以“核对”反贪会官员的口供及“教唆”他们,来建立保持沉默的防守墙,(比如说,不可自由地提供资讯,也不要透露太多),并且将希山慕丁哈欣从52/2009行动中隔离。反贪会企图掩盖的程度,甚至让他们的官员阿兹安及阿兹因也表达不满意及不自在。
为什么反贪会要计划这一连串慎密的掩盖部署?
9.没有被探索的意外事故推论
律师公会所推论的意外事故能够从彼得瓦聂兹斯医生的供证中得到佐证:
他没有排除赵明福可能被人以前臂勒颈的可能。而这样的勒颈可能不留下瘀伤。一个人可能在没有留下明显伤痕下受到约束。在窗口中没有发现痕迹,可以排除赵明福自行爬出窗口的可能。
皇委会没有去考量到说,赵明福可能被人要求,或是在他人助力下爬上窗框,以在第4轮的盘问时威吓他招供。由于以手臂勒颈,发生了意外而导致他的死亡。随后,他的颈项上发现不明人士的脱氧核糖核酸。
10. 积极的求生因素“转化”成为消极的寻死原因
不需要慎密的科学推理就可以推测出赵明福有着一切让他追求个人生活的条件,他有即将出生的宝宝、即将成家、计划离职回到马六甲花多些时间陪伴家人、没有精神病病例、坚强的个性、与雇主及朋友有良好的关系。好比说在52/2009行动上,他作为阶段性的政治工作者,准备接受调查,也已经通知同事准备文件。这些积极的因素都支持着赵明福将继续走下去。
穆兰明确地表示,自杀是稀有的导因,而马来西亚是少数几个自杀案例比他杀比例低的国家之一。他也认为,赵明福明显是自杀低风险群中的类别,也就是说自杀的机率微乎极微。皇委会断章取义节选穆兰报告中的内容以符合其“被迫自杀”理论为最不专业的做法。就连芭堤雅及诺哈雅迪的报告也显示,若不与反贪会串联起来,他们也难以联想出赵明福自杀的原因。
是否相信赵明福皇委会刻意漠视以上的10点,可以交由大家自行作出定论。
最大的疑问-自杀还是他杀?
反贪会坚称那是“自愿自杀”。律师公会坚称那是谋杀或自少是误杀,也就是在盘问期间意外造成赵明福死亡。
看之前对赵明福所作出的结论,皇委会完全拒绝了反贪会关键人物对于2009年7月15日及16日关键时刻案件发展的说法。因此,反贪会对于“自愿自杀”的辩护,也就是仰赖反贪会官员供证所推论出的推理,其实已经完全被推翻。
无论是反贪会或是律师公会都没有推导“被迫自杀”的理论。
然而赵明福皇委会调查的推论是──被迫自杀。皇委会似乎总结说赵明福自杀,是因为被反贪会官员所使用的特定盘问技巧而导致。正如我上述所提及的,反贪会并没有在皇委会听证会上推导“被迫自杀”理论。反贪会一定也像律师公会一样困惑,皇委会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
皇委会听证会的一般论证程序,是在可能性推论及疑点推翻过程中寻找平衡点。当皇委会推翻反贪会对事发情况的论证,似乎已经没有其它的选项,只能接受律师公会的谋杀或是误杀推论。反贪会的证词被推翻,因此没有证词,完全没有,来支持任何形式的自杀。在刑事审讯,一旦被告的证词(在这个案件中,反贪会作为逮捕赵明福的单位)不被接受,毫无疑问的是被告将被定罪。而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惯例没有被皇委会采纳。皇委会的“被迫自杀”结论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像是凭空而来,或是由皇委会委员们的集体想象汇聚成的。
它叙述的方式就像是一部差强人意的小说。这是相关的段落:(皇委会报告书第72页)
被这样的困境折磨着,赵明福经历了他思绪的变化。然后在数个小时内,将他从自杀低风险群专项高风险群。疑惑、极度的复杂情绪,还有被难以忍受的愧疚感所包围。最终,沉淀了还有无可逆转的危机在16号早上3时30分到7时之间在他身上发生,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发现不可能跨过重重的指责,发现无法讨论被困的泥潭。在万念俱灰之下,赵明福觉得自己受困并限于绝望之中。既然14楼的窗户是开着或是容易被打开的,在他休息的纳兹裡房外沙发上看来,也如此地突出又容易被触及,赵明福发现唯一逃离受困折磨的通道,就是跳出窗口,即便那意味着自寻短见。
哗!再读一次。当作所有的事实都被接受。当作反贪会版本的情节被拒绝。当作没有人曾经提出“被迫自杀”。再读一次那个段落。律师公会发出的文告表示,“存在逻辑缺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假设。”这就是典型幻想“被迫自杀”结论。一切都是凭空而来。
律师公会的文告也指出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总结心理专家报告时的误导本性。穆兰博士从来就没有说过赵明福“个性软弱”-事实上,他说的是“(他)认为,我们发现赵明福的个性及行为并没有任何的提高自杀风险。”而非“也就是说,在(他)经验看来,导向监护下自杀”。纳兹里所说的与报告书原文并非只有些微不同,而是有天壤之别。这当中有其中一方在撒谎。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赵明福皇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要发觉真相。看看事件的进程表,还有一直以来的发现,再加上让人费解的结论,明显的皇委会没法揭发赵明福死因的真相。
我很惊讶。皇委会的5位委员都是他们各自领域中的专家,也是德高望重的人物。似乎没有理由质疑他们的廉正。要合理推论报告撰写的逻辑只有一个-谋杀或至少是必须受到处分的,在盘问程序中造成误杀。但是突然的,没有任何基础、没有任何证据(事实上是与证据相反)的情况下,皇委会将所有重大发现转折成为一个充满幻想、臆测、神奇地,甚至还如小说般地段落。
任何理智的人都难以相信,这5位皇委会委员会吐露出上述的说法。那是不符合信仰的。
配合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精神,或许我应该尝试归纳出一个充满想象空间的结论,来吧!
或许有着政治介入,或至少是一些重量级的影响。
或许政府没法处理谋杀作为调查结果所带来的反弹。或许,一早就被通知赵明福皇委会将会以赵明福被谋杀作为总结,然而却有人逼迫皇委会编造出这个“灰色地带”,一个因为无计可施而欺骗大马人民的剧本。
你会觉得这个理论难以置信吗?其实再怎么样也不会比报告中的“被迫自杀”来得更不可理喻。
大马正处在一个有趣的年代。我们的司法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府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治人物及领袖都让我们失望、我们的警察也让我们失望。那许多的机构都在在地让我们失望。随着这个“被迫自杀”的发现,赵明福皇委会是最让我们失望的。原本应该揭发真相的,却抛出了更多的骗局还有疑惑。
就在周四新闻过滤后报导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赵明福之死的结果之际,这个摊在我们面前的结果是如此的简单明了。赵明福皇委会总结说,赵明福是被三名“哆哆逼人、毫不留情、压迫及无良”的官员逼迫至自杀之境地。如此简单而已。
报纸报导的结局也如此简单,就是皇委会考虑了所有证据、供证(70名证人、750页陈词、19200页证词及256件证物)之后,皇委会成员达至以上结论。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还补充说,赵明福皇委会的结果获得律师公会邀聘襄助的精神科法医保罗爱德华穆兰(Paul Edward Mullen)支持。当公布结论时,新闻报导节录纳兹里所说的话,他说,赵明福“性格脆弱”,而“穆兰教授则说赵明福因为性格如此而自杀……”。
假设我就读到这些报导为止(还有许多其他相似的媒体报导),我极有可能认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终于让真相大白。尤有甚者,纳兹里看起来似乎把精神科法医专家的报告精华撷取得头头是道,让结论看起来更加牢不可破,是的,赵明福最后自杀了。而且,有鉴于过往的皇委会结论与建议都非常符合事实与合理,如安华黑眼案、裸蹲案、改革警队,除此之外,当然少不了林甘著名的“correct correct correct”短片;因为皇委会成员都是令人尊重的人士,所以他们都是独立、具有智识的,我们应该相信说他们可以揭露真相。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打住,没有仅止于阅读这些节选片段。
赤裸裸欺骗大马人民的谎言
我下载、阅读了赵明福皇委会的全文,我研究了无数篇关于皇委会审讯的文章与报导,我与许多朋友讨论,其中不少人自2009年7月16日赵明福命案发生以来就开始紧跟整个案件发展。
经过所有这一切后,事情看起来并不是大家看到得那么简单,若说赵明福自杀论这个结果根本是个欺骗大马人民的赤裸谎言,可一点也不夸张。
在我阐述这个结论错误的理由之前,请允许我先简短说明报告的几个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几项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结论包括以下几项:
1. 皇委会拒绝接受所谓的自杀字条,因为它是“事后”发现的证据,而且,根本没有确认说这是赵明福本人写的字条。
2. 皇委会拒绝接受阿曼(Arman)与阿斯拉夫(Ashraf)的供证,他们是在赵明福二度接受盘问时的负责官员(7月15日晚上10时至半页12时或1时)。
他们说,他们只询问赵明福一些基本问题,没有恐吓或刑求他,但是,皇委会认为“阿曼与阿斯拉夫极有可能在盘问(赵明福)时使用伤害身体的恫吓。”
3. 皇委会拒绝接受负责录供的官员纳兹里(Nadzri)之供证,他在7月16日凌晨1时30分至3时30分之间录取赵明福之口供。皇委会发现这个所谓的录供环节“已经变成另一轮的盘问”。
4. 皇委会拒绝安努尔(Anuar)的供证,它是负责代号52/20009行动,调查欧阳捍华拨款的查案官。安努尔自称在凌晨1时30分至3时35分之间,睡在自己办公室前的沙发上;之后,他一直呆在祈祷室至凌晨5时,从5时至早上8时30分,他都一直待在会客大厅旁的会客室。皇委会发现,安努尔的说词“已然证明不实”,皇委会且说:
尤有甚者,安努尔欺瞒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掩护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基于以上这些理由,他是希山慕丁相当信任的资深官员,甚至准备好为希山慕丁而牺牲自己,至于其他官员如海鲁伊尔罕(Hairul Ilham)当时已经返家。
5. 皇委会拒绝希山慕丁之供证,他是领导52/2009行动的官员,也是当晚办公室里的最高官员。
皇委会发现希山慕丁“傲慢、撒谎、不真诚且不愿妥协”。尽管他否认到底,但事实上希山慕丁在凌晨3时30分开始,对赵明福展开第四度盘问,比对证人口供。他旨在7月16日清晨6时15分才离开反贪会大楼,并在7时55分返回。希山慕丁是“必须要为其自身、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自杀负责的人”。
6. 皇委会拒绝雷蒙的供证,他是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沙发上的官员。
皇委会发现雷蒙“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同时也遭那些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利用,以掩盖他们的过错,让人错以为赵明福在7月16日清晨6时间,不仅还活著,而且还舒服、祥和的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的沙发上”。
7. 皇委会拒绝反贪污委员会的争点,即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即可离开该栋大楼,但赵明福却要求留下来休息。
皇委会发现反贪会的希山慕丁、安努尔及阿斯拉夫三人继续在凌晨3时30分之后盘问赵明福。
8. 皇委会接受律师公会的推论,即交叉盘问(疑犯/证人)应是在7月16日清晨发生的事情,赵明福在纳兹里于3时30分录完口供之后,并没有获释,而是遭官员进一步盘问。反贪会就在那段时间交叉比对赵明福、陈文华及李伟荣的证词。
9. 皇委会接受反贪会两名官员──阿兹安(Azian)与阿兹因(Azeem)的供证,他们两人揭露希山慕丁企图掩饰自己在52/2009行动中的角色,下令官员不要供出他涉及此案。事实上,他就是“命令何者负责盘问与指示如何盘问的人”。
10. 皇委会接受说反贪会的官员之间“官官相护”,阻碍皇委会之工作:
这种“官官相护”的状况,在反贪会官员企图掩盖7月15至16日间所发生的邪恶事情时,表露无遗。这些官员之间的袒护导致证据收集、揭露真相之困难。
皇委会究竟是刻意犯错还是无心之失?
赵明福皇委会在节录听证会资料时具有针对性且坚定不移之态度,在整个听证会期间,媒体亦突出重要之课题及反贪会的反覆。那为何突然之间,赵明福皇委会犯下不可饶恕的事实错误,更决定不接受、考量诸多关键点?至少十项,请你自己思量:
1. 死亡时间
皇委会根据法医巴拉山及凯鲁之供证,认为赵明福是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11时15分之间死亡,尽管死亡时间是难以精确肯定之科学,但凯鲁确实说出,死亡时间的范围可能缩小至清晨6时30分至7时。而事实上,反贪会的专家维纳兹甚至说死亡时间可以早至7月15日的半夜11时至12时之间。
那为何皇委会认为最早死亡时间是落在清晨7时15分呢?这跟赵明福遭第四度盘问之后被迫自杀,且当时希山慕丁与阿斯拉夫已经离开反贪会的推论是不是太“吻合”了?
2. 雷蒙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
反贪会拒绝接受雷蒙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之供证:
假设这是真的,那赵明福一定是在7月16日清晨6时之后自杀的,则就会符合其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早上11时15分死亡的法医估计时间,但尽管如此,我们对雷蒙之供证持严重保留之态度。
在拒绝雷蒙证词的情况下,皇委会必然要质疑的就是7时15分至11时15分的死亡时间估计,因为皇委会本身自己已在上述文字中如此说明。但在没有任何记录到赵明福于当天清晨6时之后活动的情况下,皇委会又为何轻易拒绝雷蒙的证词,尔后又说赵明福是在6时之后死亡?
3. 死亡之窗以及大家在3时30分之后的“避窗大吉”之说法
皇委会认定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之后接受第四度盘问,希山慕丁、安努尔与阿斯拉夫共三人负责此一环节。但是,皇委会却无法提供任何支持此项盘问存在的说明,同时,每一名反贪会官员似乎都为了一个怪异的理由,在凌晨3时30分以降,避开赵明福坠楼的那个窗户,例如说,办公室靠近该窗户的官员竟然也供证说他当时在另外一个官员的房间,与他一起就寝,而那间办公室距离该窗户颇远。
皇委会无法提出理由说明,第四次盘诘时赵明福被人带到他坠楼的窗户边,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否则,何以每个人都在提及上述时段时“避窗大吉”?
4. 死因:第四次盘问
根据反贪会的证据,希山慕丁是在清晨大约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办公大楼(并在大约7时55分返回),安努尔则一路睡到早上8时30分,阿斯拉夫则在清晨5时离开。假设如此,赵明福肯定在清晨5时或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时就可重获自由。试问,一个终于可以放松下来,重获自由身离开该栋建筑物的人,是会突然跳出窗口自杀,还是步行去取车、开车回家?皇委会并没有说明在第四次盘问之后,赵明福突然决定自弃、跳楼此一推论的理据。
可以肯定的是,既然皇委会认定此案存在第四次盘问,而在这第四次盘问中,官员一定对赵明福直接做了某些事情,导致他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不论是被迫或自愿的,这可能是谋杀或他杀,而非自杀。此举与6时30分至7时之间死亡(可能存在微幅误差)的推论吻合,而且,律师公会也已指出,有最大嫌疑的希山慕丁在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大楼时,竟然没有打卡。
5. 祖基菲礼阿兹(Zulkefly Aziz)之角色
在7月15日当天,反贪会巴生区官员祖基菲礼是其中一名被希山慕丁指示,要求协助代号52/2009行动的反贪会资浅官员。
大约在晚上9时45分至10时间,祖基菲礼和布基尼(Bulkini)、哈德里(Hadri )把陈文华带返反贪会雪州办公室。祖基菲礼接著就在大约10时15分返回反贪会巴生区办公室取车,并且直接开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他在晚上11时抵达,并迳往祈祷室睡觉。(令人狐疑的是,祖基菲礼为了要特地回办公室睡觉。)
大约在7月16日凌晨3时15分左右,祖基菲礼醒转并到13楼的另一间祈祷室还长裤,然后就留在那里。在他早前向警方透露的口供中(在发现赵明福尸体后立即录取的口供),祖基菲礼可是说他在大约凌晨3时15分时回家。但在律师公会揭露中央闭路监视器影像显示祖基菲礼只在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后,他被迫更改口供。
那么请问,祖基菲礼在7月16日清晨3时15分至7时之间,究竟真正在做些什么事情?为何他要向警方撒谎说他在清晨3时15分时已经回家?而且,请注意关键嫌疑人阿斯拉夫是在清晨5时离开大厦,接著就是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最后才是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离开大厦。
6.反贪会知晓赵明福死讯的时间点:祖基菲礼阿兹 (Zulkefly Aziz)
祖基菲礼的神秘角色在他于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办公室后变得清晰。他发誓说,他回到办公室,打卡然后立刻回家。他在16号当天,一整天都没有回去上班。至今,祖基菲礼没有解释当天他为何没有工作。
反贪会的官方回应是在7月16号下午1时35分才发现赵明福的尸体。可是,在赵明福皇委会所提呈的证据却显示反贪会官员,阿兹哈(Azhar)、阿敏(Amin)、法勿兹(Fauzi Shadollah)已经在下午1时就讨论赵明福的死讯!在赵明福的尸体被发现以前,一个巴生的反贪会官员怎么会在数十公里外的办公室讨论赵明福的死讯?
答案就在这里。阿兹敏说,自己在中午12时45分听到一群巴生反贪会官员谈论赵明福的死讯。他说,那个消息是来自一位于7月16日早上身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的巴生反贪会官员,而那位官员在当天早上回到巴生反贪会办公室。按照祖基菲礼的形容,他在早上7时就已经知道赵明福从窗口坠下并死亡。
为什么反贪会隐瞒他们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的事实?皇委会没有去认真看待这个足以推翻反贪会自杀故事的棺材钉。
7.反贪会从早上7时到8时30分的掩饰:安努尔(Anuar)及海鲁(Hairul)
李维荣在供证中表示在早上7时至8时30分之间,他到沙茨(Sachi)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的房间索取手提电话,并且询问本身是否可以回家。沙茨当时正在睡觉。李维荣于是就前往海鲁的房间,询问同样的问题。他看见安努尔及海鲁正佳电脑前讨论。但是安努尔在听证会期间一直坚持自己当时在睡觉。
若能够接受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而安努尔曾经参与第4次的盘问,加上安努尔谎称自己当时正在睡觉,唯一可以做出的推论是,安努尔及海鲁正在讨论赵明福在早上7时到8时30分之间遭遇不幸的噩耗。
8.反贪会掩盖信息
让人失望的是,皇委会无法厘清反贪会官员本身对赵明福死讯企图作出的种种掩饰。
其中包括,听证会已经正式反贪会与总检查署高层曾经会面以“核对”反贪会官员的口供及“教唆”他们,来建立保持沉默的防守墙,(比如说,不可自由地提供资讯,也不要透露太多),并且将希山慕丁哈欣从52/2009行动中隔离。反贪会企图掩盖的程度,甚至让他们的官员阿兹安及阿兹因也表达不满意及不自在。
为什么反贪会要计划这一连串慎密的掩盖部署?
9.没有被探索的意外事故推论
律师公会所推论的意外事故能够从彼得瓦聂兹斯医生的供证中得到佐证:
他没有排除赵明福可能被人以前臂勒颈的可能。而这样的勒颈可能不留下瘀伤。一个人可能在没有留下明显伤痕下受到约束。在窗口中没有发现痕迹,可以排除赵明福自行爬出窗口的可能。
皇委会没有去考量到说,赵明福可能被人要求,或是在他人助力下爬上窗框,以在第4轮的盘问时威吓他招供。由于以手臂勒颈,发生了意外而导致他的死亡。随后,他的颈项上发现不明人士的脱氧核糖核酸。
10. 积极的求生因素“转化”成为消极的寻死原因
不需要慎密的科学推理就可以推测出赵明福有着一切让他追求个人生活的条件,他有即将出生的宝宝、即将成家、计划离职回到马六甲花多些时间陪伴家人、没有精神病病例、坚强的个性、与雇主及朋友有良好的关系。好比说在52/2009行动上,他作为阶段性的政治工作者,准备接受调查,也已经通知同事准备文件。这些积极的因素都支持着赵明福将继续走下去。
穆兰明确地表示,自杀是稀有的导因,而马来西亚是少数几个自杀案例比他杀比例低的国家之一。他也认为,赵明福明显是自杀低风险群中的类别,也就是说自杀的机率微乎极微。皇委会断章取义节选穆兰报告中的内容以符合其“被迫自杀”理论为最不专业的做法。就连芭堤雅及诺哈雅迪的报告也显示,若不与反贪会串联起来,他们也难以联想出赵明福自杀的原因。
是否相信赵明福皇委会刻意漠视以上的10点,可以交由大家自行作出定论。
最大的疑问-自杀还是他杀?
反贪会坚称那是“自愿自杀”。律师公会坚称那是谋杀或自少是误杀,也就是在盘问期间意外造成赵明福死亡。
看之前对赵明福所作出的结论,皇委会完全拒绝了反贪会关键人物对于2009年7月15日及16日关键时刻案件发展的说法。因此,反贪会对于“自愿自杀”的辩护,也就是仰赖反贪会官员供证所推论出的推理,其实已经完全被推翻。
无论是反贪会或是律师公会都没有推导“被迫自杀”的理论。
然而赵明福皇委会调查的推论是──被迫自杀。皇委会似乎总结说赵明福自杀,是因为被反贪会官员所使用的特定盘问技巧而导致。正如我上述所提及的,反贪会并没有在皇委会听证会上推导“被迫自杀”理论。反贪会一定也像律师公会一样困惑,皇委会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
皇委会听证会的一般论证程序,是在可能性推论及疑点推翻过程中寻找平衡点。当皇委会推翻反贪会对事发情况的论证,似乎已经没有其它的选项,只能接受律师公会的谋杀或是误杀推论。反贪会的证词被推翻,因此没有证词,完全没有,来支持任何形式的自杀。在刑事审讯,一旦被告的证词(在这个案件中,反贪会作为逮捕赵明福的单位)不被接受,毫无疑问的是被告将被定罪。而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惯例没有被皇委会采纳。皇委会的“被迫自杀”结论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像是凭空而来,或是由皇委会委员们的集体想象汇聚成的。
它叙述的方式就像是一部差强人意的小说。这是相关的段落:(皇委会报告书第72页)
被这样的困境折磨着,赵明福经历了他思绪的变化。然后在数个小时内,将他从自杀低风险群专项高风险群。疑惑、极度的复杂情绪,还有被难以忍受的愧疚感所包围。最终,沉淀了还有无可逆转的危机在16号早上3时30分到7时之间在他身上发生,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发现不可能跨过重重的指责,发现无法讨论被困的泥潭。在万念俱灰之下,赵明福觉得自己受困并限于绝望之中。既然14楼的窗户是开着或是容易被打开的,在他休息的纳兹裡房外沙发上看来,也如此地突出又容易被触及,赵明福发现唯一逃离受困折磨的通道,就是跳出窗口,即便那意味着自寻短见。
哗!再读一次。当作所有的事实都被接受。当作反贪会版本的情节被拒绝。当作没有人曾经提出“被迫自杀”。再读一次那个段落。律师公会发出的文告表示,“存在逻辑缺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假设。”这就是典型幻想“被迫自杀”结论。一切都是凭空而来。
律师公会的文告也指出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总结心理专家报告时的误导本性。穆兰博士从来就没有说过赵明福“个性软弱”-事实上,他说的是“(他)认为,我们发现赵明福的个性及行为并没有任何的提高自杀风险。”而非“也就是说,在(他)经验看来,导向监护下自杀”。纳兹里所说的与报告书原文并非只有些微不同,而是有天壤之别。这当中有其中一方在撒谎。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赵明福皇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要发觉真相。看看事件的进程表,还有一直以来的发现,再加上让人费解的结论,明显的皇委会没法揭发赵明福死因的真相。
我很惊讶。皇委会的5位委员都是他们各自领域中的专家,也是德高望重的人物。似乎没有理由质疑他们的廉正。要合理推论报告撰写的逻辑只有一个-谋杀或至少是必须受到处分的,在盘问程序中造成误杀。但是突然的,没有任何基础、没有任何证据(事实上是与证据相反)的情况下,皇委会将所有重大发现转折成为一个充满幻想、臆测、神奇地,甚至还如小说般地段落。
任何理智的人都难以相信,这5位皇委会委员会吐露出上述的说法。那是不符合信仰的。
配合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精神,或许我应该尝试归纳出一个充满想象空间的结论,来吧!
或许有着政治介入,或至少是一些重量级的影响。
或许政府没法处理谋杀作为调查结果所带来的反弹。或许,一早就被通知赵明福皇委会将会以赵明福被谋杀作为总结,然而却有人逼迫皇委会编造出这个“灰色地带”,一个因为无计可施而欺骗大马人民的剧本。
你会觉得这个理论难以置信吗?其实再怎么样也不会比报告中的“被迫自杀”来得更不可理喻。
大马正处在一个有趣的年代。我们的司法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府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治人物及领袖都让我们失望、我们的警察也让我们失望。那许多的机构都在在地让我们失望。随着这个“被迫自杀”的发现,赵明福皇委会是最让我们失望的。原本应该揭发真相的,却抛出了更多的骗局还有疑惑。
警方宣称未见违法拒绝调查 反贪会三官员纪律对付过关?
赵明福皇委会报告已出炉一周。尽管报告指出,赵明福无法承受反贪污委员会的精神折磨而自杀,但3名涉案的反贪会官员预料最终只会面对内部纪律对付。
虽然民间组织、在野党、律师公会、甚至连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异口同声要求,3人受到刑事对付,但警方却声称,反贪会官员在整个过程中并无触犯任何法令。
反贪会目前已将3人停职,同时设立一个特别工作队展开内部调查。不过它没有为调查设下期限。
遭皇委会点名的三名反贪会官员分别是: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皇委会报告是指控他们涉嫌持使用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因此违反反贪会调查程序。
《当今大马》整理了皇委会报告出炉至今的事态演进:
7月21日
纳兹里在国会大厦公布长达124页的皇委会报告。
报告指出,特定反贪会官员涉嫌持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
皇委会声称,希山慕丁、安努亚依斯迈和阿斯拉夫在案发时,可能曾为赵明福进行第4次盘诘,成为赵明福自杀的“最后一根稻草” 。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第4次盘诘只是皇委会的假设,旨在解释导致赵明福自杀的心理转变。
此外,报告也形容另一名反贪会官员阿曼(Arman Alies)是“欺凌者”,为了取得供词不惜以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
皇委会也点出,希山慕丁和属下的官员在听证会供证时撒谎。而且希山慕丁在发生命案后,获擢升为森美兰州反贪会主席。
7月23日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发表文告,要求当局援引《刑事法典》第304和304A条文,即误杀和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来调查相关的反贪会官员。
NONE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右图)敦促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和反贪会解释,为何没有对3名官员采取行动。
反贪会稍后发表文告宣布,该会将停止3名官员的职务,不过并没注明名字。《当今大马》随后向其公关官员求证,才确定他们的身份。
反贪会在文告中也表示,他们将成立一个以反贪会副主席查卡利亚(Zakaria Jaffar,负责管理和专业事务)为首的特别调查队,依据皇委会报告展开全面的内部调查,并提呈报告。
不过,根据反贪会以国语书写的文告,该会把皇委会针对3人的调查发现,定调为“指控”(tomahan)。
同时,《星报》网站引述纳兹里的谈话报道,指政府要将3人提控上庭。
纳兹里说,政府已经要求警方依据皇委会报告展开调查,并希望一旦完成调查后,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能深入研究调查报告。
“肯定有抵触《刑事法典》。我们希望有足够证据让总检察长带上法庭。”
另一边厢,首相纳吉只表示当局必须依据现有法律和条规来对付3人,未提出任何具体承诺。
7月25日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雪州总警长敦希山(Tun Hisan Tun Hamzah,左图)指出,由于皇委会报告并没指雪州反贪会触犯法律,因此警方决定不调查报告的发现。
“根据皇委会的调查发现,他们被发现有利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触犯反贪会的程序。不过,并没发现任何刑事罪行导致这名政治助理死亡。”
这与纳兹里的说法背道而驰。
7月26日
反贪会调查主任慕斯达法(Mustafar Ali)表示,除了3人之外,反贪会不会将其他官员停职,也没有为内部调查设下期限。
他解释,这是因为反贪会不要匆促对皇委会发现进行调查。
慕斯达法透露,内部调查将会专注在该会的行政和程序课题,至于刑事罪行则交给警方展开调查。
Wednesday, July 27, 2011
赵丽兰矢言缉凶斗争才刚开始 林吉祥吁重新从他杀角度调查
在拒绝接受赵明福被迫自杀的皇委会报告后,赵明福胞妹赵丽兰昨晚坚定的昭告大众,赵家新一波的追缉害死赵明福人士及还原真相的斗争“刚刚开始”。
赵丽兰表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出炉并不等于事件结束,而是刚刚开始而已。
赵丽兰昨晚行动党举办的“说好的真相呢?”明福沉冤待雪讲座会上,如是指出。赵丽兰在其近半小时的致词上,罕见的并未洒泪,表现极为坚强。
纳兹里促民众接受报告
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沙亚南商业大厦5楼阳台处,赵家一直奔波劳碌为赵明福伸讨真相。
赵家前后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验尸庭及五个月的皇委会听证会。
皇委会报告于上周四出炉后引起反弹,惟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要求民众接纳这份报告,并强调政府不会再设立其他皇委会来满足大家的要求。
不过,赵丽兰坚定重申,赵家不会接受这份报告,因这份报告充满疑点及矛盾处,也没有证实显示其兄死于自杀。
批反贪会说谎逃避责任
赵丽兰指出,皇委会报告中疑点包括,警方抵达命案现场后,反贪会14楼窗口是关闭着的。
“其他的疑点还有,反贪会证人发现我兄长包包的地方都不一样,各证人在供词上都刻意回避提及本身接近过坠楼窗口。”
“当天,来自巴生的反贪会官员祖基菲里供证说本身在命案发生凌晨3点15分已离去,事实上他直至上午7点才离开雪州反贪会。”
“如果他们没有做错事,又何必要说谎,他们都在逃避责任。”
“皇委会提供的仅是猜测性结论,我们不接受这答案,我们要的是当天的真相。”
未深入调查遭虐待部分
赵丽兰也说,这份报告已点出其兄在反贪会遭到虐待,然而这份报告仅是点到即止,未有更深入的调查。
赵丽兰坚信赵明福死于他杀,敦促总检察署马上起诉三名涉嫌谋杀赵明福的官员,否则要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下台。
昨晚的讲座会在隆雪华堂举行,主讲人包括赵家代表律师哥宾星、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等。
未邀辩论仅要厘清争议
林吉祥在致词时揶揄皇委会报告,阐明这是一本叙述反会贪会状况的“恐怖读品”,并建议国人必须阅读。
林吉祥也澄清,本身并未邀请首相署纳兹里跟他辩论,只是邀请后者在昨天来隆雪华堂厘清一些问题而已。
“纳兹里说过这份报告为反贪会官员脱罪,也免除反贪会的一切责任,我上周末要求他现身在讲座会详加说明而已。”
目前身在英国的纳兹里,却透过助理表示同意林吉祥的辩论战帖,惟强调他须在齐戒月后才应战。
林吉祥认为,辩论并不是适合解决赵明福坠楼案争议的场合,这须交由警方及皇委会解决。
“无论如何,我会等他从英国回来再跟他进一步详谈此事。”
提供线索要求重新彻查
林吉祥也基于皇委会报告及赵案迄今出现的四项全新线索,而呼召政府重新开启赵明福坠楼案的各项调查,并从赵明福被害角度彻查。
“第一项线索,皇委会报告说明除了两名反贪官员外,余者在庭上皆说谎。这是不能被接受的,说明证人之前同样向警方及验尸庭说谎。”
揣测明福第五度录口供
“第二项线索,皇委会竟在报告中说赵明福毙命当天凌晨3点半至 6点半,第四度遭反贪会官员盘诘。”
基于上述第四度录供的说法,林吉祥推敲赵明福或在坠楼前,即上午7点至11点之间第五度被反贪会官员录口供。
林吉祥也说,最后一项线索便是命案发生后,部分相关资料在网上流传,而当时拥有这些资料的单位便是反贪会。
从后院到大堂
赵明福的冤魂手里
拿着一支寒呛的两块半的国旗
和全体人民
陪着皇委会到一个大马的夜市场逛了一圈
仍旧回到国阵政府阴暗的后院
等待天明
而大堂,阳光充足
是炫耀2千万一句口号的好地方
是五亿元佣金的潜水艇裸泳的好地方
是查宫和基宫玩家家酒的好地方
是7千万一颗大钻戒做日光浴的好地方
是124亿自贸区超支的展览馆
是旅游部160万在面子书
举行免费的午餐的好地方
大堂两旁的走道,一旁是
反贪污局随意踏死一些蚂蚁
和鳄鱼喝茶聊天的好地方
一旁是,法官和袋鼠
互相亲吻表演活春宫的好地方
拿着一支寒呛的两块半的国旗
和全体人民
陪着皇委会到一个大马的夜市场逛了一圈
仍旧回到国阵政府阴暗的后院
等待天明
而大堂,阳光充足
是炫耀2千万一句口号的好地方
是五亿元佣金的潜水艇裸泳的好地方
是查宫和基宫玩家家酒的好地方
是7千万一颗大钻戒做日光浴的好地方
是124亿自贸区超支的展览馆
是旅游部160万在面子书
举行免费的午餐的好地方
大堂两旁的走道,一旁是
反贪污局随意踏死一些蚂蚁
和鳄鱼喝茶聊天的好地方
一旁是,法官和袋鼠
互相亲吻表演活春宫的好地方
哥宾星挑战总检察长辩论赵案 若拒绝提控反贪会官员应下台
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在倍受争议的赵明福皇委会报告出炉后,仅建议纪律对付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反贪会官员;针对阿都干尼的说法,赵明福家属代表律师哥宾星挑战阿都干尼辩论,以便指点检方可对反贪会官员采取的检控行动。
“阿都干尼,你(若)说没有法律条文可提控,来,来辩论吧,我会告诉你哪一个刑事法典条文可以提控。”
哥宾星续说,这份报告已指出某些反贪官员在皇委会听证会上说谎,可在刑事法典193假口供条文下被控。
假口供蓄意伤人录供监7年
根据刑事法典第193条文,在法庭上蓄意提供虚假口供及捏造假证据,最高可被监禁7年及罚款。
“还有,检方也可在刑事法典第330条文(逼供)提控,罪成者最高可被监禁7年,以及罚款。”
哥宾星昨晚是在“说好的真相呢?”明福沉冤待雪讲座会上,如是指出。
“若有必要,检方甚至可采取刑事法典第304误杀条文,甚至是302谋杀条文。检控是总检察署的权限,提控后就交由法庭裁决好了。”
别指望人民接受纪律行动
哥宾星说,若阿都干尼最后无法提控这些违法官员,应向民众作出交代,否则就应该下台求去。
皇委会在上周四公布的报告中阐明,3名反贪官员以违规方式盘问赵明福。阿都干尼在两天后回应说,若3人违反标准作业准则,可交由公共服务委员会纪律局处理。
哥宾星昨晚讥讽的说:“阿都干尼,你别指望我们会接受你的纪律(建议),然后赞许你说做得好。若有官员不称职,我们要将他撤走。”
法律不允“推断”自杀结论
哥宾星说,赵明福丧命当天凌晨3点半至6点半,皇委会根本不知道赵明福在做什么,但结论出来是他被迫自杀了。
“根据法律,自杀是不能靠推断(presume)来认定的。这一点,赵明福验尸庭就依法判断。”
验尸庭今年1月5日裁定,赵明福坠楼为一宗悬案,否决赵明福自杀身亡,却未确凿将此案结论为他杀。
“皇委会的结论会留下严重的印记,这对赵家未来的生活产生莫大影响。”
500人赴会为明福点蜡烛
哥宾星说,站在赵家立场,也会为接下来的入禀的挑战皇委会报告司法检讨诉讼,做好准备。
“我们是不会停顿下来,直至为赵明福讨回公道为止。”
这场由行动党在隆雪华堂举办的讲座会,吸引逾500人踊跃参加。
大会先以烛光会拉开序幕,赴会者每人点燃一支蜡烛在地上排列出英文字母“公正”(justice)。大会也为赵明福默哀。
大会举手表决不接受报告
赴会者包括赵父赵亮辉、赵母张秀花、赵明福兄弟姐妹赵铭期、赵丽君及赵丽兰。
主讲人包括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回教党副主席胡桑慕沙、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及赵丽兰,主持人则是亚沙区国会议员陆兆福。
值得一提的是,大会也在林吉祥询问赴会者是否接受皇委会报告时,进行“变相表决会”。大部分民众都举手表示不接受这份指赵明福自杀的报告。
人格谋杀等同二度杀害
除此,胡桑慕沙也说,这份报告及当局对赵明福性格部分的描绘,等同人格谋杀,也是对死者的二度杀害。
欧阳捍华在致词时说,他本身才是反贪会所鉴定滥用议员拨款案的嫌犯,而其前政治秘书赵明福不过是证人,他俩也被证明清白。
“这报告指明福内心挣扎、怀有罪恶及感到绝望,乃至从原本的自杀低风险群变成高风险群....我读了五遍,也无法找出他自杀的理由。”
促马华黄衣人作出道歉
欧阳捍华话锋一转,把矛头指向日前声称为赵明福讨公道的马华沙登区会基层,敦促马华应向赵明福及国人道歉。
“这两年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马华党员挺身为赵明福伸张正义,然而他们穿上污辱我们的严肃黄衣,这对赵明福是不敬,也戏弄集会者。”
“我要求这些穿黄衣的马华党员,对赵明福及全体人民道歉。”
赴会民众也在欧阳捍华提及马华沙登区会基层的请愿时,发出倒嘘呼声。马华沙登区会基层前日(25日)上午以赵明福好友身份,展开示威并要求欧阳捍华辞职以示对赵明福命案负责。
赵明福与社党六君子烛光会 Candle light vigil for Beng Hock & EO6
批反贪会变成无法无天“怪兽” 吉祥形容皇委会报告如恐怖书
随着赵明福命案皇委会指反贪污委员会的盘问方式导致赵明福被逼自杀,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指出,此举证明反贪会已经成为一个无法无天的“怪兽”,政府应该考虑关闭这个成立不超过3年的反贪体制。
反贪污委员会(MACC)是在2009年1月1日成立,前身是反贪污局(ACA)。时任首相阿都拉在卸任前,推动反贪局转型,并赋予改制后的反贪会更大权力。
不过,反贪会成立后,却先后有两名证人在雪州及吉隆坡的反贪会大楼丧命,即雪州行政议员政治秘书赵明福与关税局雪州助理总监沙巴尼。
雪州反贪会无法无天
林吉祥上周六接受《当今大马》中英文版专访时表示,虽然国会通过反贪会法令,赋予反贪会更大的权力与拨款,但反贪会却没有完成人民的肃贪委托,反而成了一个怪兽。
“它成了一个怪兽。如果你看看皇委会的报告,反贪会特别是雪州反贪会,根本就是不断犯罪,无法无天。”
“我们本来是要恢复公众对反贪体制的信心,打造一个独立、专业、有效率的体制,但事实完全相反。”
“我想我们应该严正考虑,关闭反贪会,并以另一个反贪体制来取代。这是否可行?如果不行的话,唯一的方法就是更换布城的政权。”
否认行动党炒作命案
询及国阵一直都指责行动党在炒作与政治化赵明福课题,林吉祥表示,这是因为赵明福课题与政治有间接的关系,但追根究底,还是反贪会的体制问题。
完成眼睛手术不久的林吉祥,当天是戴着墨镜受访。他说,本身迄今仍不能阅读手机上的短讯,但皇委会报告却是他在手术后所阅读的第一本文件或书籍。
“这是一本恐怖书籍,但作者却并非一名恐怖小说作家,而是皇家调查委员会。”
反贪会盘问变相谋杀
他说,这本报告的第一个恐怖之处是,皇委会指赵明福自杀的结论,因为皇委会既然指明赵明福是不堪反贪会的“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盘问”而自杀,那么这就是一种谋杀。
“另一点是,如果你有阅读报告,你可看到第198及201段所摘录的(雪州反贪会官员)雷蒙的证供,提到皇委会认为雷蒙的证供不可信,因为雷蒙是被利用,以保护那些理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会官员。”
“报告并非只提一次,而是总共两次使用这句话,‘那些理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会官员。’(those of the MACC officers responsible for TBH's death)”
林吉祥质疑,既然皇委会在报告中,提到反贪会官员应该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何以在结论中却又没有提到这点?
几乎所有官员涉伪证
他也指出,反贪会官员在赵明福命案,可说是一次接一次的抵触法律,首先是不当盘问赵明福,其次是不当搜查与没收赵明福的物件,而且接下来还向验尸庭及皇委会撒谎。
“皇委会说,除了两名勇敢的人外,其他的反贪会官员证人都在撒谎。如果他们向皇委会撒谎,那么他们也一定在验尸庭上撒谎,以掩盖真相。”
“皇委会报告说得非常清楚,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被信赖,因此他们全都应被提控伪证罪,最高刑罚是7年监禁。”
总检署没控涉案官员
林吉祥也质疑,既然皇委会在6月22日即已经向内阁提呈报告,理应总检察署也已一早接获报告,但为何后者一直未提控涉案的反贪会官员?
“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为何总检察署坐视不理?当局应该在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发表声明前,就马上采取行动。”
他说,如果真的要还赵明福一个公道,就必须采取一系列的行动,而这将意味着一长排的反贪会官员将被提控。
重申配合雪夺权计划
他也重申,雪州反贪会在时任副总监希山慕丁(Hishamuddin Hashim)领导下,对雪州民联议员展开的拨款调查案,肯定是一项带有政治议程的行动。
“希山慕丁当时虽然只是雪州副总监,但他却比总监的权力更大,甚至无需请示布城总部。雪州反贪会在没有根据下,展开这项大型的调查,就算拥有13名官员还是人手不足,结果希山慕丁再从其他分部与总部调派人手。”
“我肯定他是为了政治议程而展开这项调查,这个议程就是国阵要夺取雪州民联政权。不要忘记,纳吉在4月成为首相,而赵明福命案就在7月发生。”
希山慕丁是被皇委会形容为“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的3名参与盘问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另两名官员是负责第二次盘诘的“欺凌者”(the bully)阿曼(Arman Alies)与“滥权者”(the abuser)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反贪污委员会(MACC)是在2009年1月1日成立,前身是反贪污局(ACA)。时任首相阿都拉在卸任前,推动反贪局转型,并赋予改制后的反贪会更大权力。
不过,反贪会成立后,却先后有两名证人在雪州及吉隆坡的反贪会大楼丧命,即雪州行政议员政治秘书赵明福与关税局雪州助理总监沙巴尼。
雪州反贪会无法无天
林吉祥上周六接受《当今大马》中英文版专访时表示,虽然国会通过反贪会法令,赋予反贪会更大的权力与拨款,但反贪会却没有完成人民的肃贪委托,反而成了一个怪兽。
“它成了一个怪兽。如果你看看皇委会的报告,反贪会特别是雪州反贪会,根本就是不断犯罪,无法无天。”
“我们本来是要恢复公众对反贪体制的信心,打造一个独立、专业、有效率的体制,但事实完全相反。”
“我想我们应该严正考虑,关闭反贪会,并以另一个反贪体制来取代。这是否可行?如果不行的话,唯一的方法就是更换布城的政权。”
否认行动党炒作命案
询及国阵一直都指责行动党在炒作与政治化赵明福课题,林吉祥表示,这是因为赵明福课题与政治有间接的关系,但追根究底,还是反贪会的体制问题。
完成眼睛手术不久的林吉祥,当天是戴着墨镜受访。他说,本身迄今仍不能阅读手机上的短讯,但皇委会报告却是他在手术后所阅读的第一本文件或书籍。
“这是一本恐怖书籍,但作者却并非一名恐怖小说作家,而是皇家调查委员会。”
反贪会盘问变相谋杀
他说,这本报告的第一个恐怖之处是,皇委会指赵明福自杀的结论,因为皇委会既然指明赵明福是不堪反贪会的“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盘问”而自杀,那么这就是一种谋杀。
“另一点是,如果你有阅读报告,你可看到第198及201段所摘录的(雪州反贪会官员)雷蒙的证供,提到皇委会认为雷蒙的证供不可信,因为雷蒙是被利用,以保护那些理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会官员。”
“报告并非只提一次,而是总共两次使用这句话,‘那些理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会官员。’(those of the MACC officers responsible for TBH's death)”
林吉祥质疑,既然皇委会在报告中,提到反贪会官员应该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何以在结论中却又没有提到这点?
几乎所有官员涉伪证
他也指出,反贪会官员在赵明福命案,可说是一次接一次的抵触法律,首先是不当盘问赵明福,其次是不当搜查与没收赵明福的物件,而且接下来还向验尸庭及皇委会撒谎。
“皇委会说,除了两名勇敢的人外,其他的反贪会官员证人都在撒谎。如果他们向皇委会撒谎,那么他们也一定在验尸庭上撒谎,以掩盖真相。”
“皇委会报告说得非常清楚,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被信赖,因此他们全都应被提控伪证罪,最高刑罚是7年监禁。”
总检署没控涉案官员
林吉祥也质疑,既然皇委会在6月22日即已经向内阁提呈报告,理应总检察署也已一早接获报告,但为何后者一直未提控涉案的反贪会官员?
“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为何总检察署坐视不理?当局应该在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发表声明前,就马上采取行动。”
他说,如果真的要还赵明福一个公道,就必须采取一系列的行动,而这将意味着一长排的反贪会官员将被提控。
重申配合雪夺权计划
他也重申,雪州反贪会在时任副总监希山慕丁(Hishamuddin Hashim)领导下,对雪州民联议员展开的拨款调查案,肯定是一项带有政治议程的行动。
“希山慕丁当时虽然只是雪州副总监,但他却比总监的权力更大,甚至无需请示布城总部。雪州反贪会在没有根据下,展开这项大型的调查,就算拥有13名官员还是人手不足,结果希山慕丁再从其他分部与总部调派人手。”
“我肯定他是为了政治议程而展开这项调查,这个议程就是国阵要夺取雪州民联政权。不要忘记,纳吉在4月成为首相,而赵明福命案就在7月发生。”
希山慕丁是被皇委会形容为“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的3名参与盘问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另两名官员是负责第二次盘诘的“欺凌者”(the bully)阿曼(Arman Alies)与“滥权者”(the abuser)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Tuesday, July 26, 2011
The Teoh Beng Hock RCI: A Sham That Deceived Malaysia
Inventing a suicide out of thin air. A sham, and a shame.
As the news filtered in on Thursday that the Roy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into the Death of Teoh Beng Hock (“the TBH RCI”) had issued its findings, the conclusions seemed simple enough. The TBH RCI concluded that Teoh Beng Hock had been driven to commit suicide due to interrogation by 3 MACC officers in a manner that was “aggressive, relentless, oppressive and unscrupulous”. It seemed straightforward.
The newspaper reports of the findings were simple – after considering the evidence (70 witnesses, 750 pages of written submission, 19,200 pages of written testimonies, and 256 exhibits) before them, these learned members of the TBH RCI had come to this clear conclusion. Minister in the 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 Nazri Aziz, added that the TBH RCI findings were supported by psychiatric forensic expert Paul Edward Mullen, hired by the Bar Council as part of the proceedings. When announcing the findings, Nazri was quoted as calling Teoh Beng Hock a “weak character” and that “Professor Mullen said that Teoh Beng Hock had truly committed suicide based on his character…”
If I had stopped at reading those reports linked above (and many similar reports in other media sources), I would think that the TBH RCI findings had finally cleared up the mystery. Further, Nazri Aziz’s seemingly helpful extraction of the findings of a psychiatric forensic expert would have solidified the conclusion that yes, Teoh Beng Hock committed suicide after all. And previous RCIs have resulted in findings and recommendations that seemed very reasonable based on the known facts – the Anwar black-eye incident, the nude squat fiasco, the revamp of the police force, and of course VK Lingam’s infamous “correct correct correct” video clip. The individuals who make up RCIs are respected and assumed to be independent and knowledgeable. They could be trusted to reveal the truth.
But I did not stop at reading these convenient summaries.
A blatant deception of the Malaysian public
I downloaded and read the full report by the TBH RCI (please download it here and read it for yourself). I researched the numerous articles and reports that had been written about the proceedings. I discussed the matter with many friends, some of whom had been very closely following the twists and turns since Teoh was found dead on 16 July 2009.
Having done all that, it appeared obvious that things were not as simple as they seemed. It is not an exaggeration to say that the seemingly straightforward conclusion that Teoh had committed suicide is in fact blatantly deceiving the Malaysian public.
Before going into the reasons why I firmly believe that the conclusion of the TBH RCI that Teoh committed suicide was wrong, allow me to give a brief summary of some of the findings of the TBH RCI for the benefit of those who have not been following the proceedings, or the report.
Some conclusions from the TBH RCI
The TBH RCI made the following findings:
1. It rejected the suicide note because it was from the chain of evidence an “afterthought” and further, not authenticated to have been written by Teoh.
2. It rejected the evidence of Arman and Ashraf, Teoh’s interrogators at the 2nd “interview” (15 July: 10 pm to 12/1 am).
They said they only asked Teoh basic questions, and did not threaten or abuse him. The Commission found that “threats of physical harm were most probably used by Arman and Ashraf when interrogating” Teoh.
3. It rejected the evidence of Nadzri, the Recording Officer who recorded Teoh’s written statement (16 July: 1.30 to 3.30 am). The Commission found that the session “turned out to be another forum of interrogation”.
4. It rejected the evidence of Anuar, the Investigating Officer of the 52/2009 operation regarding the use by Ean Yong of his allocations. Anuar said he was sleeping at a sofa in front of his room from about 1.30 to 3.35 am, and then at the surau to 5 am, and then at the bilik tamu next to the main lobby from 5 to 8.30 am. The Commission found that Anuar’s alibi “had been proved to be false”, and continued to say:
Further, Anuar lied about the role he had played in order to cover up for HH [Hishamuddin Hashim]. And on top of these factors he was a trusted senior officer of HH who was prepared to sacrifice himself for HH, the other such officer Hairul Ilham having gone home by that time.
5. It rejected the evidence of Hishamuddin, the leader of the 52/2009 operation and the highest-ranking officer in the premises that night.
The Commission found Hishamuddin to be “arrogant, given to falsehoods, untruthful and uncompromising in his stand”. Despite his denials, Hishamuddin conducted cross-checking of witness statements obtained and actively interrogated Teoh in a 4th interrogation session from 3.30 am onwards. He only left the building at about 6.15 am on 16 July and returned at about 7.55 am. Hishamuddin is to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actions taken by him and his officers which propelled TBH to commit suicide”.
6. It rejected the evidence of Raymond, a MACC officer who said he saw Teoh at about 6 am lying on the sofa outside Nadzri’s room.
The Commission found that Raymond “was not a reliable witness and was used by those responsible for TBH’s death to distance them from their wrongdoings by creating an impression that TBH was not only alive at 6.00am on the 16th but was also resting comfortably and peacefully on the sofa outside Nadzri’s room”.
7. It rejected the MACC’s contention that Teoh was free to leave the building at about 3.30 am but Teoh wanted to stay behind to rest.
The Commission found that the MACC, through Hishamuddin, Anuar and Ashraf continued to interrogate Teoh post-3.30 am.
8. It accepted the Bar’s theory that cross-checking (or the cross-interrogation of suspects/witnesses) occurred in the early hours of the morning of 16 July. Teoh was not released after his statement was taken by Nadzri at about 3.30 am, but was interrogated further. The respective statements of Teoh, Tan Boon Wah and Lee Wye Wing were being cross-checked and cross-referred during that time.
9. It accepted the evidence of two MACC officers, Azian and Azeem, who revealed that Hishamuddin attempted to cover up his actual role in the 52/2009 operation by directing his officers to say he was not involved. In fact, he was “the one who gave all the instructions and directions on how the witnesses were to be interviewed and interrogated and by whom”.
10. It accepted that the MACC erected a “blue wall of silence” in the spirit of brotherhood between the MACC officers that hindered the Commission’s work: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is “blue wall of silence” came amply into play in the present case as evidenced by the untruths spouted by the MACC officers to cover up the nefarious activities that took place on the 15th and the 16th. This clinging to brotherhood ties by those officers has resulted in our facing extreme difficulties in gathering evidence to arrive at the truth.
Did the Commission make these mistakes by design, or through sheer inadvertence?
The TBH RCI, to its credit, adopted a purposeful and unflinching attitude when it came to the extraction of information at its hearings. During the course of proceedings, the media played its part in highlighting important issues and inconsistencies in the MACC’s version of events. Why then did the TBH RCI commit unforgivable errors of fact and further, decided not to consider or appreciate the “killer points”? Consider at least 10 of these for yourself:
1. Time of death
The Commission held that Teoh’s death occurred from 7.15 to 11.15 am (16 July) relying on the evidence of Dr Prashant and Dr Khairul. Estimating the time of death is not an exact science but Dr Khairul actually said the time could be narrowed down to as early as 6.30 to 7.00 am. In fact, the MACC’s expert, Dr Vanezis said that it could have been as early as 11 pm to 12 am (15 July).
Why did the Commission then say the earliest time of death was to have been 7.15 am? Was it to “match” its theory that Teoh was driven to suicide after the 4th interrogation session after Hishamuddin and Ashraf had left the MACC building?
2. Raymond’s evidence as to the sighting of Teoh at 6 am
The Commission rejected Raymond’s evidence that he saw Teoh at 6 am:
If this was true, then TBH must have committed suicide after 6.00 am on the 16th. This would fit into the estimated time of death of TBH which was between 7.15am and 11.15am on the 16th as determined by the forensic pathologists. However, despite this, we entertained grave reservations over Raymond’s evidence.
With the rejection of Raymond’s evidence, it must follow that there is little to suggest consistency with the time of death between 7.15 and 11.15 am, as the Commission itself points out in the paragraph above. Without any further record of Teoh’s movements after 6 am, how could the Commission then reject Raymond’s evidence yet say Teoh died after 6 am?
3. The death window, and avoidance of it from 3.30 am onwards
The Commission held that there was a 4th interrogation session of Teoh after about 3.30 am. The interrogation was conducted by Hishamuddin, Anuar and Ashraf. What the Commission failed to do was to buttress this finding by also holding that every MACC officer, for the strangest of reasons, “avoided” the window from which Teoh fell from 3.30 am onwards. For example, one officer whose room was near the window said he cramped into and slept with another officer in the latter’s room that was far away from the window.
The Commission failed to hold that pursuant to the 4th interrogation, Teoh was brought to the window for whatever that might have taken place there that led to him falling, by design or accident, from the window. Otherwise, why would everyone distance themselves from the window in the wee hours of 16 July?
4. Cause of death: the 4th interrogation session
On the evidence of the MACC, Hishamuddin left the building at about 6.15 am (and returned at about 7.55 am), Anuar was sleeping throughout until 8.30 am and Ashraf left at about 5 am. If so, then surely Teoh would have been free to go by 5 am when Ashraf left or 6.15 am when Hishamuddin left. Would any person who was finally relieved and free to leave the building exit vide the window in a sudden act of suicide or walk out to his car and drive home? The Commission does not deal with this but assumes that after the 4th interrogation, Teoh suddenly gives up, and jumps.
Surely if the Commission held the view, as it had done in this case, that the 4th interrogation occurred, something must have happened to Teoh directly caused by his interrogators for him to have fallen either by design or accident, i.e. it was murder or homicide, and not suicide whether driven or voluntary. The time of death of about 6.30 – 7 am (allowing for a small margin of error) corroborates this argument because the Bar had pointed Hishamuddin as the main culprit, and he left the building at 6.15 am without stamping his punch card.
5. Role of Zulkefly Aziz
On 15 July, a MACC Klang officer by the name of Zulkefly Aziz was one of those specially called in by Hishamuddin to assist in the 52/2009 operation. Zulkefly is Hishamuddin’s junior in the MACC.
At about 9.45 to 10 pm, Zulkefly along with Bulkini and Hadri brought Tan Boon Wah back to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Zulkefly then returned to his MACC Klang office at about 10.15 pm to collect his car, and drove to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He reached at 11 pm and went to sleep at the surau. (One wonders why Zulkefly was back in the office only to go to sleep.)
At about 3.15 am on 16 July, Zulkefly woke up only to go to another surau on the 13th floor to change his trousers, and stayed there. In his earlier statement to the police (taken shortly after Teoh’s body was found), Zulkefly said he had gone home at about 3.15 am. Zulkefly had to change his story before the Commission because the Bar revealed CCTV footage showing Zulkefly only leaving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at 7 am.
So what was Zulkefly actually doing from about 3.15 to 7 am on the 16th? Why did he lie to the police that he went home by 3.15 am? And notice that key suspects Ashraf left the building at 5 am, followed by Hishamuddin at 6.15 am, and finally, Zulkefly at 7 am.
6. Time the MACC knew of Teoh’s death: Zulkefly Aziz
The significance of Zulkefly’s role in the puzzle is much clearer after he left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at 7 am. On oath, he testified that he went back to his office, stamped his punch card and immediately returned home. He did not return to work the whole of the 16th. To-date, Zulkefly has not explained why he did not work that day.
The MACC official line is that Teoh’s body was only found at about 1.35 pm on 16 July. But the evidence presented at the RCI TBH showed that MACC officers namely, Azhar, Amin, Fauzi Shadollah had already been speaking about Teoh’s death before or about 1.00 pm! How could MACC Klang officers at the MACC Klang office be talking about a death in another office miles away even before Teoh’s body was found?
The answer lies here. Amin in particular said that at about 12.45 pm, he overhead a group of officers at the MACC Klang office talking about Teoh’s death. He said that the information about Teoh’s death came from a MACC Klang officer who was at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on the morning of 16 July and returned to the MACC Klang office that morning. Zulkefly is as described. By 7 am, he already knew that Teoh fell from the window and died.
Why did the MACC hide the fact they knew of Teoh’s death by 7 am? The Commission failed to appreciate and deal with this crucial area that nails the MACC coffin of its suicide story.
7. The MACC cover up started by 7 to 8.30 am: Anuar and Hairul
Lee Wye Wing testified that between 7 and 8.30 am, he went to Sachi’s room at the MACC Selangor office to ask for his handphone and if he could return home. Sachi was asleep. Wye Wing then proceeded to Hairul’s room to ask the same of him. He saw both Anuar and Hairul in discussion over a computer. But Anuar at all times at the hearings said he was sleeping at the particular time.
If one accepts that Zulkefly already knew of Teoh’s death as early as 7 am and Anuar was part of the 4th interrogation, coupled by Anuar having to lie that he was sleeping at that time, the only available inference to be drawn is that Anuar and Hairul were discussing about Teoh’s death between 7 and 8.30 am.
8. The MACC cover up blown
The Commission disappointingly failed to act on the clear instances of cover up by the MACC of Teoh’s death alluded to by MACC officers’ own testimonies.
Among others, evidence elicited at the TBH RCI hearings showed how the MACC and AG top brass had meetings to “streamline” the statements of MACC officers and “coach” them, to build a wall of silence (i.e. not to freely offer information and not to reveal too much) and to distance Hishamuddin from the 52/2009 operation. The extent of the cover up initiated by the MACC even had its own officers, namely Azian and Azeem, expressing their unhappiness and uneasiness at the state of affairs.
Why did the MACC plan this elaborate cover up?
9. Misadventure not explored
The Bar’s alternative theory of misadventure by accident finds support in Dr Vanezis’ testimony who said:
That he could not rule out that Teoh was held by a neck hold with the forearm.
That such a neck hold may not show bruising.
That one could be restrained without having obvious marks on the body.
That without marks found on the window, one could exclude the possibility that Teoh climbed out the window himself.
The Commission failed to consider that Teoh may have been asked to and/or helped onto the ledge of the window as a means to threaten him into confessing during the 4th session. Held by a neck hold, an accident occurred which led to his death. DNA evidence of an unknown person was found subsequently.
10. Positive factors to live “transformed” into negative factors to die
It does not take a rocket scientist to surmise that Teoh had everything going for him in terms of his personal life — a baby was on the way, he was getting married, he was planning to leave his job to move back to Malacca and spend more time with his family, he had no history of mental illness, he was of strong character, organised and had a good relationship with his employer and friends, etc. In relation to the 52/2009 operation, he as a seasoned political activist was prepared to be investigated and had by then also informed his colleagues to be ready with documents. The positive list in favour of Teoh goes on.
Mullen unequivocally said that suicide is a rare cause of death and Malaysia has a particularly low rate being one of few countries where the rate is lower than for homicide. His opinion was that Teoh was firmly in the lowest risk group where the chances of suicide are extremely small. How the TBH RCI construed to pick and choose Mullen’s report to fit its pre-judgment theory of “driven suicide” is most unprofessional. Even Badi’ah and Nor Hayati’s report showed how hard-pressed they were to conjure up reasons for Teoh to commit suicide without implicating the MACC.
I leave you to decide if the TBH RCI deliberately or by design chose to ignore the 10 points above.
The big question – murder or suicide?
The MACC argued that it was “voluntary suicide”. The Bar argued that it was murder or at least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by causing Teoh’s death by misadventure during the interrogation.
Looking at the conclusions of the TBH summarised in the previous section, the TBH RCI had completely rejected the version of events given by the MACC’s key personnel regarding what happened on the evening 15 July 2009 and the wee hours of 16 July 2009. The MACC’s defence of “voluntary suicide” – which had rested on the testimonies of its officers – was therefore completely demolished.
Neither the MACC nor the Bar at any time pursued the “driven suicide” theory.
Cue the findings of the TBH RCI then – driven suicide. The TBH RCI somehow concluded that Teoh had committed suicide, having been driven to do so by the intense interrogation tactics employed by the MACC’s officers. As I mentioned, the MACC did not run the “driven suicide” theory during the TBH RCI proceedings. The MACC must be as baffled as the Bar and any reasonable person as to how the TBH RCI managed to come up with that conclusion.
The applicable standard of proof in these RCI proceedings is on a 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tilting towards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Looking at how the TBH RCI had rejected the MACC’s version of events, it should have had no other option other than to adopt the Bar’s contention of murder, or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The MACC’s evidence was demolished, and there was therefore no evidence – absolutely none – to support a finding of any kind of suicide.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once the evidence of the accused (in this case the MACC, as Teoh’s captors) is not accepted, there is no doubt that the conviction of the accused must follow. This common practice was, shockingly, not followed by the TBH RCI. It is completely illogical how the TBH RCI came to the “driven suicide” conclusion – it appears to have invented it out of thin air, or the collective imagination of each of the Commissioners.
The way it was worded certainly sounds like bad fiction. Here is the relevant paragraph:
Tormented by this predicament, TBH experienced a change in his state of mind. And in a matter of hours, this change transformed him from being in the low-risk group for suicide into the high-risk group. The doubts, extreme emotional conflict and the immense feeling of guilt were all intolerable. Finally, precipitating the irreversible crisis that happened to him between 3.30am and 7.00am on the 16th, was the last straw that broke the camel’s back. Finding no viable strategies to surmount the hurdle of accusations leveled, he found himself unable to escape from the suffocating quagmire in which he was trapped. Losing all hope, TBH would have felt trapped and have succumbed to despair. Since the window on the 14th floor was either open or could be easily opened and it was conspicuous and easily accessible near where he was on the sofa outside Nadzri’s room, TBH would have found that the only way for escape from the torment he was undergoing was by jumping out the window, even though it meant taking his own life.
Wow. Read that again. Consider all the facts that had been accepted. Consider that the MACC’s version of events had been rejected. Consider that no one had suggested “driven suicide”. And read that paragraph again. The Bar issued a press statement saying that the conclusion “requires a leap in logic and an assumption of facts not in evidence.” This is a stylish way of saying that the finding of “driven suicide” was make-believe. It appeared out of thin air.
The Bar’s press statement also reveals the misleading nature of Nazri Aziz’s summary of the findings of the psychiatric forensic expert. Professor Mullen did not say that Teoh had a “weak character” – in fact, he said that “in [his] opinion, what we learned of Teoh Beng Hock’s personality and behaviour do not suggest any increased risk of suicide” and that the events were not such “which, in [his] experience, leads to suicide in custody”. This is not slightly different from what Nazri said – it is completely different. One of these parties is lying.
What happened?
The purpose of the TBH RCI was to reveal the truth. Looking at the chronology of events, and the findings of fact made along the way, and the sudden and inexplicable conclusion, it is obvious that it has failed to reveal the truth behind the death of Teoh Beng Hock.
I am in shock. The five Commissioners are respected experts in their fields, and are held in high regard. There seems to be no reason to doubt their integrity. The way the report was written points to only one logical conclusion – murder, or at the very least culpable homicide not amounting to murder due to an accident during the interrogation process. But suddenly, without any basis, without any evidence (and in fact with evidence pointing to the contrary), the TBH RCI turns all its key findings on its head with one fanciful, speculative, fantastical – and fictional – paragraph.
No reasonable person of the calibre of those five Commissioners could possibly have come up with that. It beggars belief.
In the spirit of the TBH RCI report, perhaps I should try my hand at a fanciful conclusion. Here we go.
Maybe there was a political intervention – or at least some heavy influence.
Maybe the Government would not have been able to cope with the backlash that would have resulted from a finding of murder. Perhaps, having been pre-informed that the TBH RCI was going to conclude that Teoh was murdered, someone somewhere forced the TBH RCI to invent this “middle ground” – this cop out solution which has cheated Malaysia of the truth. Do you find this theory unbelievable? Well, it is no more unbelievable than the ridiculous finding of “driven suicide” that was contained in that report.
Malaysia is going through some interesting times. Our Judiciary is failing us. Our Government is failing us. Our politicians and leaders are failing us. Our police force are failing us. So many of our institutions are failing us. With their finding of “driven suicide”, the TBH RCI has most certainly failed us. It was supposed to reveal the truth, but instead has thrown up even more deception and doubt.
http://www.loyarburok.com/2011/07/25/teohbenghock-rci-a-sham-that-deceived-malaysia/
一并对付犯错官员与反贪会
赵明福案件皇委会报告纷扰已久,最近终于公开发售,有所结果。可惜,皇委会的报告还是让人失望,但更让人失望的是,一些人要大家切勿质疑皇委会报告。
今天翻开报纸,有一个只占了小篇幅的新闻,标题是这样的:“阿末扎希:若证实将受对付,官员犯错误勿怪罪反贪会”。
不知道部长的意思是不是说,不管任何部门官员或公务员,都是独立个体,任何的官员或公务员犯错都不应向官员所隶属的部门发难,要指责要怪罪,全都找官员或公务员好了。如果是这样的意思,那请问是不是警员违例时,我们不能怪罪警方;教师犯错时,我们不能质问教育部或校方;医生失误时,我们也不能向院方要求解释呢?
如果真要这么说,那请问官员所属的机构要负责些什么?别忘记,每一样事情都必须经过人来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意味着所有部门或机构都是不必为任何问题负起责任的呢?
部长啊,请你记得,所有官员或公务员在进入相关部门或机构之前,是必须经过面试、训练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必须确保相关人士能够胜任这一个职位和工作,同时也必须时刻关注下属工作上的表现。难道说,这些都是不必要的程序,还是这些程序都不具意义?
我没阅读皇委会报告,相信很多市民也不曾看过。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都从报章上看到皇委会审问案件相关人士的经过,我们清楚知道反贪委会官员在审问程序上有多不合理。
审问过程不正确、官员没有受过审问技巧的训练、官员在验尸庭和皇委会召开之前,开会统一答案,难道这些都是官员的个人行为,反贪委会完全不需要负责吗?
反贪委会必须为赵明福案件负起责任,这是不争的事实,是一个全民都不会改变的看法。在这件事情上,犯错的官员肯定要面对惩罚,反贪委会也绝不能置身事外!
今天翻开报纸,有一个只占了小篇幅的新闻,标题是这样的:“阿末扎希:若证实将受对付,官员犯错误勿怪罪反贪会”。
不知道部长的意思是不是说,不管任何部门官员或公务员,都是独立个体,任何的官员或公务员犯错都不应向官员所隶属的部门发难,要指责要怪罪,全都找官员或公务员好了。如果是这样的意思,那请问是不是警员违例时,我们不能怪罪警方;教师犯错时,我们不能质问教育部或校方;医生失误时,我们也不能向院方要求解释呢?
如果真要这么说,那请问官员所属的机构要负责些什么?别忘记,每一样事情都必须经过人来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意味着所有部门或机构都是不必为任何问题负起责任的呢?
部长啊,请你记得,所有官员或公务员在进入相关部门或机构之前,是必须经过面试、训练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必须确保相关人士能够胜任这一个职位和工作,同时也必须时刻关注下属工作上的表现。难道说,这些都是不必要的程序,还是这些程序都不具意义?
我没阅读皇委会报告,相信很多市民也不曾看过。但是,请不要忘记,我们都从报章上看到皇委会审问案件相关人士的经过,我们清楚知道反贪委会官员在审问程序上有多不合理。
审问过程不正确、官员没有受过审问技巧的训练、官员在验尸庭和皇委会召开之前,开会统一答案,难道这些都是官员的个人行为,反贪委会完全不需要负责吗?
反贪委会必须为赵明福案件负起责任,这是不争的事实,是一个全民都不会改变的看法。在这件事情上,犯错的官员肯定要面对惩罚,反贪委会也绝不能置身事外!
致某报的公开信(抄送:大马主流中文报业)
看完贵报记者刘彦运写的《没有结论的结论》,深感气愤,特写此文以作回应。
刘君的大作,不仅把赵明福案政治化,把人们对追求真相的坚持,扭曲成两大政治阵营较劲的筹码,更认为悬案合理,因有足够的模糊空间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真相。
这到底是什么话?言下之意,只因为法庭还原不了真相、伸张不了正义,就可以让赵明福死得不明不白,连上诉抗争也不必了,只因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一件涉及证人死得极度不可思议的案件查到最后,竟然是要大众凭个人的道德判准,去评定事实的真相,那法庭还要来做什么?
验尸庭判作悬案、皇委会判作被迫自杀,就是因为这些语义含糊的判决,无法给予赵家和大众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所以我们才要力求抗争,坚持捍卫事实真相的诉求!
但刘君却形容此举如同无理刁民,因为在我们这些不满意悬案和被迫自杀等判决的人心中,已有一个预设的答案。所以他认为我们要的已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相”,而是一个能够印证这些心里预设的答案。
难道说我们听到赵明福是他杀的判决就会开心?不。因为这也换不回他的复生。
我们之所以坚持到今天,只求正义得以伸张。
>
如果我们持续对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义之事保持一贯冷漠,容忍腐败滋生、司法操纵、奸佞肆虐,那今天是赵明福,明天又会轮到谁?
如果司法真是公正、赏罚分明,对赵明福之死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而非全凭推测下判决,又怎不能说服打破人们心里预设的答案?
说我们预设太强,不如说你解释太弱,根本毫无说服之力。
如果我们连悬案、被迫自杀等当人民是白痴的判决都能接受,那才是马来西亚的悲哀,因为人民毫无质疑罪恶的能力,形如对罪恶的纵容!
今天此文非致刘君,而是南洋商报。虽说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贵报立场,但贵报仍需为言论版整体素质负责。
这已非头一遭,还有刘君于7月17日刊登于南洋言论的《双重含义的标题》一文,企图为贵报友报《中国报》夜报的标题“说好的和平呢”作漂白之说。谁不知道“和平”一词乃净选盟2.0所提?由始至终,净选盟2.0都只要求做“和平”游行,反而是政府屡次食言,极尽所能的阻止709集会,更别说给予和平游行的机会。由此可见,那句“说好的和平呢”质问对象为谁,还不昭然若揭吗?
主流媒体沦为政府喉舌,报导偏颇,一言堂文化的言论文字等已非新鲜之事。
世华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刘鉴铨曾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一文提到,印刷及出版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绝对权力管控印刷媒体。如果这就是主流媒体不得不服膺于政府霸权的理由,那为何你们不试着反抗?而要读者陪你妥协,去接受那不敢报导真相,甚至扭曲真相只为扮演好称职之政府喉舌角色的媒体?
比起每次大诉冤情,要大众相信主流媒体是如何地在恶法下艰难求存,我更认同《独立新闻在线》前总编辑庄迪澎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庄迪澎版》所言:“要洋洋洒洒地叙述媒体恶法,就不要以苦媳妇那副委屈只能往肚里吞的样子博取同情,因为恶法是要有人前仆后续持续冲撞才有望解除。”
媒体可以没立场,但如不能忠实呈现事实真相,甚至一再让似是而非的文字扭曲真相,就已经失去了被支持的理由。
作为所谓掌握第四权力量的媒体,今天你既做不了人民喉舌,不能伸张正义,只能沦为政府的发声筒,凭什么要读者买“你写的新闻”去养活你们?
刘鉴铨批评网络媒体的报导多数为“耸动煽情且不实”的报导,但至少他们提供一个管道,让更多不同的声音得以涌现,开拓大马的言论空间,也让读者得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新闻,从中发掘事实的真相。
做人有时模糊一点,也会轻松一些,但司法判决可一点也模糊不得!因为模糊可让罪恶有滋生的空间,让凶手有脱罪的机会,这是司法模糊所承担不起的恶果。
最可怕的不是恶法,而是坚持不到最后就被遗忘;
最悲哀的不是没有立场,而是罪恶当前,却选择视而不见。
刘君的大作,不仅把赵明福案政治化,把人们对追求真相的坚持,扭曲成两大政治阵营较劲的筹码,更认为悬案合理,因有足够的模糊空间让读者自己去判断真相。
这到底是什么话?言下之意,只因为法庭还原不了真相、伸张不了正义,就可以让赵明福死得不明不白,连上诉抗争也不必了,只因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一件涉及证人死得极度不可思议的案件查到最后,竟然是要大众凭个人的道德判准,去评定事实的真相,那法庭还要来做什么?
验尸庭判作悬案、皇委会判作被迫自杀,就是因为这些语义含糊的判决,无法给予赵家和大众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所以我们才要力求抗争,坚持捍卫事实真相的诉求!
但刘君却形容此举如同无理刁民,因为在我们这些不满意悬案和被迫自杀等判决的人心中,已有一个预设的答案。所以他认为我们要的已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相”,而是一个能够印证这些心里预设的答案。
难道说我们听到赵明福是他杀的判决就会开心?不。因为这也换不回他的复生。
我们之所以坚持到今天,只求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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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持续对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义之事保持一贯冷漠,容忍腐败滋生、司法操纵、奸佞肆虐,那今天是赵明福,明天又会轮到谁?
如果司法真是公正、赏罚分明,对赵明福之死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而非全凭推测下判决,又怎不能说服打破人们心里预设的答案?
说我们预设太强,不如说你解释太弱,根本毫无说服之力。
如果我们连悬案、被迫自杀等当人民是白痴的判决都能接受,那才是马来西亚的悲哀,因为人民毫无质疑罪恶的能力,形如对罪恶的纵容!
今天此文非致刘君,而是南洋商报。虽说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贵报立场,但贵报仍需为言论版整体素质负责。
这已非头一遭,还有刘君于7月17日刊登于南洋言论的《双重含义的标题》一文,企图为贵报友报《中国报》夜报的标题“说好的和平呢”作漂白之说。谁不知道“和平”一词乃净选盟2.0所提?由始至终,净选盟2.0都只要求做“和平”游行,反而是政府屡次食言,极尽所能的阻止709集会,更别说给予和平游行的机会。由此可见,那句“说好的和平呢”质问对象为谁,还不昭然若揭吗?
主流媒体沦为政府喉舌,报导偏颇,一言堂文化的言论文字等已非新鲜之事。
世华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刘鉴铨曾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一文提到,印刷及出版法令赋予内政部长绝对权力管控印刷媒体。如果这就是主流媒体不得不服膺于政府霸权的理由,那为何你们不试着反抗?而要读者陪你妥协,去接受那不敢报导真相,甚至扭曲真相只为扮演好称职之政府喉舌角色的媒体?
比起每次大诉冤情,要大众相信主流媒体是如何地在恶法下艰难求存,我更认同《独立新闻在线》前总编辑庄迪澎在其《大马报业路在何方-庄迪澎版》所言:“要洋洋洒洒地叙述媒体恶法,就不要以苦媳妇那副委屈只能往肚里吞的样子博取同情,因为恶法是要有人前仆后续持续冲撞才有望解除。”
媒体可以没立场,但如不能忠实呈现事实真相,甚至一再让似是而非的文字扭曲真相,就已经失去了被支持的理由。
作为所谓掌握第四权力量的媒体,今天你既做不了人民喉舌,不能伸张正义,只能沦为政府的发声筒,凭什么要读者买“你写的新闻”去养活你们?
刘鉴铨批评网络媒体的报导多数为“耸动煽情且不实”的报导,但至少他们提供一个管道,让更多不同的声音得以涌现,开拓大马的言论空间,也让读者得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新闻,从中发掘事实的真相。
做人有时模糊一点,也会轻松一些,但司法判决可一点也模糊不得!因为模糊可让罪恶有滋生的空间,让凶手有脱罪的机会,这是司法模糊所承担不起的恶果。
最可怕的不是恶法,而是坚持不到最后就被遗忘;
最悲哀的不是没有立场,而是罪恶当前,却选择视而不见。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就是你在上面看着我们
在与这土地仅存的公义玩捉迷藏
物稀价高,治安太坏
我们一直怀疑它经遭绑架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就是一个人死了两次
一次死的不明,一次死的不白
六月的雪在你墓上始终不肯退去
是以灌上再多的泪水也不见花开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就是活着的还在为死去的哭泣
死去的还在为活着的牵挂
生命太短,机会太少
原谅我没有时间为你哀悼
因为为你复仇,更加重要
就是你在上面看着我们
在与这土地仅存的公义玩捉迷藏
物稀价高,治安太坏
我们一直怀疑它经遭绑架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就是一个人死了两次
一次死的不明,一次死的不白
六月的雪在你墓上始终不肯退去
是以灌上再多的泪水也不见花开
如果还有什么比死亡更糟
就是活着的还在为死去的哭泣
死去的还在为活着的牵挂
生命太短,机会太少
原谅我没有时间为你哀悼
因为为你复仇,更加重要
林吉祥挑战纳兹里出席论坛 现场捍卫“赵明福自杀论”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挑战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出席周二晚于吉隆坡与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举办的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公众论坛,在现场捍卫其“赵明福自杀论”。
林吉祥于周日晚(7月24日)出席信托局支部在新利口福餐厅举办的晚宴发表演说时,在现场挑战纳兹里出席周二晚于隆雪华堂举办的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公众论坛,在现场捍卫其赵明福自杀论。
纳兹里在《前锋报星期刊》的访问中指出,赵明福案已经结案,而且既然赵家与在野党拒绝接受冯正仁皇委会的自杀结论,他认为没有必要成立另外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继续调查。尽管纳兹里认为,反贪委会需要内部改革,但是他指出,皇委会已经洗清该机关涉及谋杀的指控,大家不该再作质疑。
对此,林吉祥批评纳兹里根本没有读完和细究皇委会的报告,因为报告里头根本没有替反贪委会及其官员“开脱”。
皇委会没有替反贪委脱罪
“我们可否请纳兹里节录皇委会报告里任何一段文字,说明皇委会已然替反贪委会从赵明福命案里“开脱”责任?我在这里大可直接援引两段文字,说明皇委会认定反贪委会官员必须直接为赵明福之死负责。”
首先,在第198段文字,皇委会对其中一名反贪委会官员雷蒙(Raymond Nion anak John Timban )的供证表达“严重保留之态度”,他供证说自己曾在2009年7月16日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的沙发上”;皇委会就他的供证在报告里如此写道:
“在我们看来,他并不是一名可靠之证人,也遭那些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者所利用,以洗脱他们之罪名,不仅制造赵明福在16日清晨6时依然活著的假象,而且还舒服、平和的躺在纳兹里房间外的沙发上。”
反贪委官员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
然后,在报告第201段,皇委会指出
“对我们而言这相当清楚,雷蒙的口供乃为符合那些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之官员的目标,而量身定做证据,我们不接受其毫无价值可言的供证,也不认为他自稱7月16日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的口供可信。”
所以,皇委会已经清楚的在第198及201段文字指出“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委会官员”
林吉祥指出,任何人看过赵明福皇委会报告里形容的“恐怖故事”,关于反贪委会,特别是雪州反贪委如何无法无天、犯下滔天大罪的过程,恐怕不需要仰赖第198及201段文字,都会得出反贪委会官员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结论。
他认为,虽然皇委会没有明确列出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姓名(尽管每个看过报告的人都清楚知道他们是哪些人),但纳兹里又何以对外指称反贪委会已经从赵明福死亡案里“开脱”?”因此,他建议纳兹里再细读一遍皇委会报告。
部长以“政治化”之名逃避责任
与此同时,林吉祥严正反对纳兹里指民主行动党“严重”政治化赵明福死亡案件的说法,反而建议纳兹里应该看看皇委会不断重申的“扣留死亡或许是法治公民社会里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
他认为,不论是赵明福案件,抑或是第二宗惨案,即阿末沙巴尼在今年4月死于吉隆坡反贪委会大楼的案件,纳兹里都不应该淡化扣留死亡的严重性。
“为这些枉死执法机关滥权、疏忽之下的死者追寻正义的斗争,也是人权、生存权的斗争,这些死者除了明福,还有阿末沙巴尼、14岁的阿米努拉希及印度青年古甘,我们不该让内阁部长有任何机会以子虚乌有的“政治化”之名,淡化这些案件的重要性,甚至逃避责任!”
纳兹里在《前锋报星期刊》的访问中认同,在野党领袖如林吉祥、哥宾星与卡巴星把赵明福之死严重政治化。他说:“所以不论皇委会的结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接受,看看林吉祥说什么?他说被迫自杀等于他杀,他到底是在哪里习法的?这样的看法实在太偏了。”。
对此,林吉祥说:“纳兹里问我究竟从和习得“被迫自杀等同他杀”论,就且让我质问纳兹里,他是从何处习得所谓“被迫自杀”论。”
赵明福皇委会报告里头如此写道:
“119. 经考虑所有证据之後,我们认为,因为7月15晚至16日早晨值勤的某些雪州反贪委官员暴虐、不间断、压制与肆无忌惮的盘问,最终导致赵明福被迫自杀。”
他指出,在考量所有赵明福皇委会里记录在案的“恐怖故事”以及反贪委会在调查赵明福时所犯下的滔天大罪之后,这段文字说的是直接了当的“自杀”、被迫自杀还是他杀?问一问所有思考正常之马来西亚人,答案都会是“他杀”!
谋杀阿尔丹杜雅动机何在?
.
纳兹里说:“要证明谋杀,就必须证明其具有动机与实际之行动……但在赵明福的案子里头,请问真正动机何在?”
林吉祥表示,这可让他想起两个“蒙面被告”的供词,这两个人就是首相纳吉的保镖,特别行动部队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德里(Azilah Hadri)及下士西鲁阿兹哈(Sirul Azhar Umar ),他们两人被判于2006年10月以C4炸药谋杀蒙古女子阿尔丹杜雅(左图)罪名成立,必须问吊。
马来西亚人一直都在问:阿兹拉与西鲁用C4炸药谋害阿尔丹杜雅的动机何在?同时还有其他问题,包括谁才是C4炸药谋杀案的幕后主脑?为何主脑依然逍遥法外?
律师公会已然否决赵明福皇委会的自杀结论,要求执法当局以《刑事法典》第304及305条文彻查反贪委会官员,即过失杀人或因疏忽导致赵明福死亡之罪。
促进人权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简称Proham)也同意,反贪委及其官员应该负责,并且呼吁联邦政府“认真看待这些发现,并采取立即必要适切之措施,让所有执法、调查机关清楚明白,他们必须为每一位遭拘留者负责。”
为此,林吉祥邀请纳兹里出席本周二晚上7时30分,于隆雪华堂举办的“赵明福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好的真相呢?”公众论坛,现场捍卫他错误、误导的立场。
这场由民主行动党主办的公众论坛,旨在为赵明福及其家属追讨正义公道,出席讲者包括各个政党、非政府组织及赵家家属。
林吉祥于周日晚(7月24日)出席信托局支部在新利口福餐厅举办的晚宴发表演说时,在现场挑战纳兹里出席周二晚于隆雪华堂举办的赵明福案皇委会报告公众论坛,在现场捍卫其赵明福自杀论。
纳兹里在《前锋报星期刊》的访问中指出,赵明福案已经结案,而且既然赵家与在野党拒绝接受冯正仁皇委会的自杀结论,他认为没有必要成立另外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继续调查。尽管纳兹里认为,反贪委会需要内部改革,但是他指出,皇委会已经洗清该机关涉及谋杀的指控,大家不该再作质疑。
对此,林吉祥批评纳兹里根本没有读完和细究皇委会的报告,因为报告里头根本没有替反贪委会及其官员“开脱”。
皇委会没有替反贪委脱罪
“我们可否请纳兹里节录皇委会报告里任何一段文字,说明皇委会已然替反贪委会从赵明福命案里“开脱”责任?我在这里大可直接援引两段文字,说明皇委会认定反贪委会官员必须直接为赵明福之死负责。”
首先,在第198段文字,皇委会对其中一名反贪委会官员雷蒙(Raymond Nion anak John Timban )的供证表达“严重保留之态度”,他供证说自己曾在2009年7月16日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的沙发上”;皇委会就他的供证在报告里如此写道:
“在我们看来,他并不是一名可靠之证人,也遭那些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者所利用,以洗脱他们之罪名,不仅制造赵明福在16日清晨6时依然活著的假象,而且还舒服、平和的躺在纳兹里房间外的沙发上。”
反贪委官员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
然后,在报告第201段,皇委会指出
“对我们而言这相当清楚,雷蒙的口供乃为符合那些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之官员的目标,而量身定做证据,我们不接受其毫无价值可言的供证,也不认为他自稱7月16日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的口供可信。”
所以,皇委会已经清楚的在第198及201段文字指出“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反贪委会官员”
林吉祥指出,任何人看过赵明福皇委会报告里形容的“恐怖故事”,关于反贪委会,特别是雪州反贪委如何无法无天、犯下滔天大罪的过程,恐怕不需要仰赖第198及201段文字,都会得出反贪委会官员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结论。
他认为,虽然皇委会没有明确列出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姓名(尽管每个看过报告的人都清楚知道他们是哪些人),但纳兹里又何以对外指称反贪委会已经从赵明福死亡案里“开脱”?”因此,他建议纳兹里再细读一遍皇委会报告。
部长以“政治化”之名逃避责任
与此同时,林吉祥严正反对纳兹里指民主行动党“严重”政治化赵明福死亡案件的说法,反而建议纳兹里应该看看皇委会不断重申的“扣留死亡或许是法治公民社会里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
他认为,不论是赵明福案件,抑或是第二宗惨案,即阿末沙巴尼在今年4月死于吉隆坡反贪委会大楼的案件,纳兹里都不应该淡化扣留死亡的严重性。
“为这些枉死执法机关滥权、疏忽之下的死者追寻正义的斗争,也是人权、生存权的斗争,这些死者除了明福,还有阿末沙巴尼、14岁的阿米努拉希及印度青年古甘,我们不该让内阁部长有任何机会以子虚乌有的“政治化”之名,淡化这些案件的重要性,甚至逃避责任!”
纳兹里在《前锋报星期刊》的访问中认同,在野党领袖如林吉祥、哥宾星与卡巴星把赵明福之死严重政治化。他说:“所以不论皇委会的结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接受,看看林吉祥说什么?他说被迫自杀等于他杀,他到底是在哪里习法的?这样的看法实在太偏了。”。
对此,林吉祥说:“纳兹里问我究竟从和习得“被迫自杀等同他杀”论,就且让我质问纳兹里,他是从何处习得所谓“被迫自杀”论。”
赵明福皇委会报告里头如此写道:
“119. 经考虑所有证据之後,我们认为,因为7月15晚至16日早晨值勤的某些雪州反贪委官员暴虐、不间断、压制与肆无忌惮的盘问,最终导致赵明福被迫自杀。”
他指出,在考量所有赵明福皇委会里记录在案的“恐怖故事”以及反贪委会在调查赵明福时所犯下的滔天大罪之后,这段文字说的是直接了当的“自杀”、被迫自杀还是他杀?问一问所有思考正常之马来西亚人,答案都会是“他杀”!
谋杀阿尔丹杜雅动机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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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里说:“要证明谋杀,就必须证明其具有动机与实际之行动……但在赵明福的案子里头,请问真正动机何在?”
林吉祥表示,这可让他想起两个“蒙面被告”的供词,这两个人就是首相纳吉的保镖,特别行动部队的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德里(Azilah Hadri)及下士西鲁阿兹哈(Sirul Azhar Umar ),他们两人被判于2006年10月以C4炸药谋杀蒙古女子阿尔丹杜雅(左图)罪名成立,必须问吊。
马来西亚人一直都在问:阿兹拉与西鲁用C4炸药谋害阿尔丹杜雅的动机何在?同时还有其他问题,包括谁才是C4炸药谋杀案的幕后主脑?为何主脑依然逍遥法外?
律师公会已然否决赵明福皇委会的自杀结论,要求执法当局以《刑事法典》第304及305条文彻查反贪委会官员,即过失杀人或因疏忽导致赵明福死亡之罪。
促进人权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简称Proham)也同意,反贪委及其官员应该负责,并且呼吁联邦政府“认真看待这些发现,并采取立即必要适切之措施,让所有执法、调查机关清楚明白,他们必须为每一位遭拘留者负责。”
为此,林吉祥邀请纳兹里出席本周二晚上7时30分,于隆雪华堂举办的“赵明福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好的真相呢?”公众论坛,现场捍卫他错误、误导的立场。
这场由民主行动党主办的公众论坛,旨在为赵明福及其家属追讨正义公道,出席讲者包括各个政党、非政府组织及赵家家属。
Monday, July 25, 2011
不满反贪会仅将三官员停职 林吉祥:太少太迟不足为道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右图)指出,反贪污委员会现在才将三名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停职处分的行动不但太迟,与他们所犯下的错相比,亦不足为道,与皇委会报告形容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刑相比之下,这样的惩处实在太不对等。
他发表文告表示,“太少也太迟,这就是大众昨日对反贪委会行动的反应。经过48小时社会压力之后,反贪委会终于决定将三名遭冯正仁皇委会认定,须为赵明福2009年7月16日死于反贪委会莎亚南总部的官员暂时调离调查职务,等候内部调查。”
为何总检长仍保持缄默?
林吉祥指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于6月22日上呈国家元首,此意谓著总检察署有超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研究、跟进该份报告,行使其宪法责任,将理应守法却犯下滔天大罪的反贪委会官员提控上庭。
“但是,为何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却依然保持缄默?”
根据媒体报导,这三名遭停职的官员包括:
(一)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左图):他是现任森美兰州反贪委会总监,时任雪兰莪州副总监,其“依据毫无根据之理由与个人单纯相信”,因而“主导”了33名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之死。
皇委会是这么形容希山慕丁的:“我们发现他相当自大狂妄,撒谎、不老实且坚不退让,其自稱完全没有主动涉及整个行动过程的谎言,在我们面前暴露无遗,但更令人注目的是,尽管希山慕丁是森美兰州的反贪委会总监,也是两名官员阿欣与阿兹安的上司,但此二人却勇於揭露希山慕丁在整个盘问过程最後的角色。”(第176段)
(二)阿努亚依斯迈(Anuar Ismail):他受希山慕丁之委任,为整个调查行动之查案官,导致赵明福之死。
(三)阿斯拉夫(Ashraf Mohd Yunus,右图):皇委会报告在第226段形容说“虐待者阿斯拉夫(他根本是在使用马基维利式的方式取得证据)”,第158段也说“由雪州刑事调查部门副警监卡玛鲁丁阿旺交给本委员会的警方记录显示,有整20宗针对反贪委会官员伤人之投报,其中,阿斯拉夫涉及其中14件,而且大部分投报人也都指认他为凶嫌。”
是否仍保有津贴和特权?
林吉祥说,他们有太多问题需要反贪委会一一解答。
这些问题如下:
(一)为何只有这三名官员遭停职处分?皇委会报告里面提及诸多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包括整个过程当中做出一连串非法行动者。尤有甚者,这些官员同时也犯下了向皇委会提供伪证的罪名(此也意味著他们在之前的赵明福验尸庭里犯下藐视法庭之罪)。为何执法当局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付那些涉及、导致赵明福死亡的官员?为何没有采取行动对付那些在验尸庭及皇委会审讯过程中提供伪证的官员?
(二)为何这三名反贪委会官员只是被调离调查职务,这是不是表示他们除了无法执行调查任务之外,依然保有反贪委会官员之身分,享受津贴与特权?
(三)尽管反贪委会宣布说将“敞开心胸”接纳皇委会之报告,但事实上,反贪委会既没有认真对待该报告,也一点都不真诚。否则,他就应该正视皇委会报告里头提及该机构如何无法无天的罪状,尤其是雪州反贪委会,“执法官员”本身就范下滔天大罪,尔后撒下一个接一个的谎,眼睛可都不眨一下。反贪委会为何还没有把这些官员停职,同时立即要求逮捕、提控他们?他们触犯的罪名包括《刑事法典》第193条文的伪证罪,最高有期徒刑可达七年兼罚款。
他表示,这就是为何反贪委会现在才将三名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调离职务的决定,是“太少也太迟”的惩处,与皇委会报告形容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刑相比之下,这样的惩处实在不足为道。
他发表文告表示,“太少也太迟,这就是大众昨日对反贪委会行动的反应。经过48小时社会压力之后,反贪委会终于决定将三名遭冯正仁皇委会认定,须为赵明福2009年7月16日死于反贪委会莎亚南总部的官员暂时调离调查职务,等候内部调查。”
为何总检长仍保持缄默?
林吉祥指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于6月22日上呈国家元首,此意谓著总检察署有超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研究、跟进该份报告,行使其宪法责任,将理应守法却犯下滔天大罪的反贪委会官员提控上庭。
“但是,为何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却依然保持缄默?”
根据媒体报导,这三名遭停职的官员包括:
(一)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左图):他是现任森美兰州反贪委会总监,时任雪兰莪州副总监,其“依据毫无根据之理由与个人单纯相信”,因而“主导”了33名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之死。
皇委会是这么形容希山慕丁的:“我们发现他相当自大狂妄,撒谎、不老实且坚不退让,其自稱完全没有主动涉及整个行动过程的谎言,在我们面前暴露无遗,但更令人注目的是,尽管希山慕丁是森美兰州的反贪委会总监,也是两名官员阿欣与阿兹安的上司,但此二人却勇於揭露希山慕丁在整个盘问过程最後的角色。”(第176段)
(二)阿努亚依斯迈(Anuar Ismail):他受希山慕丁之委任,为整个调查行动之查案官,导致赵明福之死。
(三)阿斯拉夫(Ashraf Mohd Yunus,右图):皇委会报告在第226段形容说“虐待者阿斯拉夫(他根本是在使用马基维利式的方式取得证据)”,第158段也说“由雪州刑事调查部门副警监卡玛鲁丁阿旺交给本委员会的警方记录显示,有整20宗针对反贪委会官员伤人之投报,其中,阿斯拉夫涉及其中14件,而且大部分投报人也都指认他为凶嫌。”
是否仍保有津贴和特权?
林吉祥说,他们有太多问题需要反贪委会一一解答。
这些问题如下:
(一)为何只有这三名官员遭停职处分?皇委会报告里面提及诸多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包括整个过程当中做出一连串非法行动者。尤有甚者,这些官员同时也犯下了向皇委会提供伪证的罪名(此也意味著他们在之前的赵明福验尸庭里犯下藐视法庭之罪)。为何执法当局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付那些涉及、导致赵明福死亡的官员?为何没有采取行动对付那些在验尸庭及皇委会审讯过程中提供伪证的官员?
(二)为何这三名反贪委会官员只是被调离调查职务,这是不是表示他们除了无法执行调查任务之外,依然保有反贪委会官员之身分,享受津贴与特权?
(三)尽管反贪委会宣布说将“敞开心胸”接纳皇委会之报告,但事实上,反贪委会既没有认真对待该报告,也一点都不真诚。否则,他就应该正视皇委会报告里头提及该机构如何无法无天的罪状,尤其是雪州反贪委会,“执法官员”本身就范下滔天大罪,尔后撒下一个接一个的谎,眼睛可都不眨一下。反贪委会为何还没有把这些官员停职,同时立即要求逮捕、提控他们?他们触犯的罪名包括《刑事法典》第193条文的伪证罪,最高有期徒刑可达七年兼罚款。
他表示,这就是为何反贪委会现在才将三名应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调离职务的决定,是“太少也太迟”的惩处,与皇委会报告形容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刑相比之下,这样的惩处实在不足为道。
皇委会印证对赵明福之死负责 林吉祥促政府控反贪官员谋杀
随着赵明福皇委会报告出炉,并点名三名官员应为赵明福自杀负责,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今日敦促政府应该立刻停职处分涉及官员,并且将他们提控上庭,甚至是以谋杀罪名控告。
他表示,这份报告再次证明赵明福当时是遭反贪会扣押,因此反贪会和政府应该为其死亡负起责任。
批反贪会充斥各种罪犯
kit siang林吉祥也质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反贪污委员会是我国二度效仿香港廉政公署而成立的反贪机制,较之前拥有更多权力、人力与预算。”
“但是,就在成立短短两年之内,反贪委会超越其前身反贪局41年的纪录,在短短两年内,接连两具尸体横陈其办公室楼下,引来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对该机构的合理怀疑,赵明福死于2009年7月,阿末沙巴尼则在2011年4月毙命。”
他指出,当冯正仁领导之皇委会所交出的报告于昨日公诸于世,指赵明福是被反贪委会官员盘诘逼迫至被迫自杀时,大家都难以相信如此结论,更令人质疑说,是否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非他杀、谋杀的情况下“被迫自杀”。
再度印证反贪会须负责
不过,他表示,昨日报导皇委会报告的新闻也再度印证了反贪委会必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的论述,因为在2009年7月15、16日这两个命运交关的日子里头,赵明福是在反贪委会扣押之下,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摆布。
“即使是在皇委会成立之前,这个问题都不可能有其他答案,反贪委会是否该为赵明福的死负责?答案是绝对肯定的。”
“尽管皇委会报告没有直接的回答这个问题,但任何读过该报告者,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皇委会对此问题的答案亦为‘是’。”
皇委会报告应成为诉状
他表示,这份皇委会报告应该成为起诉反贪委会的诉状,反贪委会已经不是一家执法机关,而是充斥知法犯法者的不法机构,他们为了错误的目标,为了与反贪无关的议程触法。
“马来西亚人要问的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他指出,既然反贪委会已经对外宣称将会接受皇委会报告对赵明福死亡案件的结论,并将就建议与结果采取适当的行动,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对付相关官员。
“倘若反贪伟真的接受该报告之建议与发现,那所有与赵明福死亡相关的反贪委会官员,包括那些知法犯法、串谋掩盖真相以及在皇委会听证会上给予假供的人,是否都该必须遭致立即停职处分,并且在数项罪名下提控上庭,其中,包括谋杀赵明福一罪?”
“再来,反贪委会与政府又是否能够公开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不止赔赵明福家人,弥补家人之伤痛,同时,更要终结这个惨剧。”
他表示,这份报告再次证明赵明福当时是遭反贪会扣押,因此反贪会和政府应该为其死亡负起责任。
批反贪会充斥各种罪犯
kit siang林吉祥也质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反贪污委员会是我国二度效仿香港廉政公署而成立的反贪机制,较之前拥有更多权力、人力与预算。”
“但是,就在成立短短两年之内,反贪委会超越其前身反贪局41年的纪录,在短短两年内,接连两具尸体横陈其办公室楼下,引来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对该机构的合理怀疑,赵明福死于2009年7月,阿末沙巴尼则在2011年4月毙命。”
他指出,当冯正仁领导之皇委会所交出的报告于昨日公诸于世,指赵明福是被反贪委会官员盘诘逼迫至被迫自杀时,大家都难以相信如此结论,更令人质疑说,是否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非他杀、谋杀的情况下“被迫自杀”。
再度印证反贪会须负责
不过,他表示,昨日报导皇委会报告的新闻也再度印证了反贪委会必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的论述,因为在2009年7月15、16日这两个命运交关的日子里头,赵明福是在反贪委会扣押之下,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摆布。
“即使是在皇委会成立之前,这个问题都不可能有其他答案,反贪委会是否该为赵明福的死负责?答案是绝对肯定的。”
“尽管皇委会报告没有直接的回答这个问题,但任何读过该报告者,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皇委会对此问题的答案亦为‘是’。”
皇委会报告应成为诉状
他表示,这份皇委会报告应该成为起诉反贪委会的诉状,反贪委会已经不是一家执法机关,而是充斥知法犯法者的不法机构,他们为了错误的目标,为了与反贪无关的议程触法。
“马来西亚人要问的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他指出,既然反贪委会已经对外宣称将会接受皇委会报告对赵明福死亡案件的结论,并将就建议与结果采取适当的行动,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对付相关官员。
“倘若反贪伟真的接受该报告之建议与发现,那所有与赵明福死亡相关的反贪委会官员,包括那些知法犯法、串谋掩盖真相以及在皇委会听证会上给予假供的人,是否都该必须遭致立即停职处分,并且在数项罪名下提控上庭,其中,包括谋杀赵明福一罪?”
“再来,反贪委会与政府又是否能够公开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不止赔赵明福家人,弥补家人之伤痛,同时,更要终结这个惨剧。”
新闻解读:首相评赵明福皇委会报告
本解读纯粹是天马行空,看官若要对号入座,后果自负!!
政府需调查才能对付违规官员 首相促民众莫质疑皇委会报告 - 當今大馬
告诉你们,我们政府其实对皇委会有关反贪官员违规一事非常不满意!他们这么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们是政府,我们可以重新调查,而你们,哼!门都没有!
首相纳吉今日敦促人民不要质疑皇家委员会就赵明福死因所作出的调查结果。
就是叫你们不要呱呱叫,不然。。。。。
他说,由国家元首陛下御准成立的皇委会是一个独立、公正及拥有诚信的机构,并根据事实下定论。
虽然大家都知道皇委会的成员都是首相“建议”最高元首委任,不是最高元首自己做主。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万一皇委会被揭发是一个不独立、不公正、没有诚信的机构,你们找最高元首去,不要再来烦我。
还有,我说这是事实,就是事实,你们不要在吵吵闹闹!
他质问,若人民继续质疑皇委会的结论,那还有其他替代方案可彻查赵明福的死因?
意思就是说:结论不可以被推翻,因为我不会再花时间跟你们玩这游戏,认输吧!
“不要质疑(皇委会的)结论,因为它将违背成立调委会的目的。”
如果还是执迷不悟,社会主义党的那6只,就是你们的榜样!
纳吉于今早抵达玻璃市展开一天的访问。他今日主持玻州国阵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这么说。
。。。。。。。。
政府需调查才能对付违规官员 首相促民众莫质疑皇委会报告 - 當今大馬
告诉你们,我们政府其实对皇委会有关反贪官员违规一事非常不满意!他们这么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们是政府,我们可以重新调查,而你们,哼!门都没有!
首相纳吉今日敦促人民不要质疑皇家委员会就赵明福死因所作出的调查结果。
就是叫你们不要呱呱叫,不然。。。。。
他说,由国家元首陛下御准成立的皇委会是一个独立、公正及拥有诚信的机构,并根据事实下定论。
虽然大家都知道皇委会的成员都是首相“建议”最高元首委任,不是最高元首自己做主。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万一皇委会被揭发是一个不独立、不公正、没有诚信的机构,你们找最高元首去,不要再来烦我。
还有,我说这是事实,就是事实,你们不要在吵吵闹闹!
他质问,若人民继续质疑皇委会的结论,那还有其他替代方案可彻查赵明福的死因?
意思就是说:结论不可以被推翻,因为我不会再花时间跟你们玩这游戏,认输吧!
“不要质疑(皇委会的)结论,因为它将违背成立调委会的目的。”
如果还是执迷不悟,社会主义党的那6只,就是你们的榜样!
纳吉于今早抵达玻璃市展开一天的访问。他今日主持玻州国阵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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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被自殺
趙明福案皇家委員會調查報告終於面市,《光明日報》以“被自殺”一詞為標題,看似不符文法,卻真正揭示這起奇案背後的荒謬。
“被自殺”這類用詞,延伸自中國流行的“被失蹤”一詞。眾多人權活動者和異議人士遭當局秘密逮捕,但家屬得不到被捕者的任何信息,因而網民創造出“被失蹤”的錯誤用詞,來反映這種荒誕現象。
失蹤和自殺是不及物動詞,表示人們是主動、自行採取的行動,前面加上“被”字是語法錯誤。這是藉以諷刺社會中的荒謬現象:一個人並非失蹤,卻被宣佈為失蹤;一個人並非自殺,而被認定為自殺。
簡單來說,事實上沒有所謂的“被失蹤”,而每個人都知道的事實就是“某某被秘密逮捕”,但在當局沒有拿出官方說詞之前,你不能胡亂揣測和妄下定論,否則你會惹上官非,甚至是你會“被失蹤”。
同樣的,所謂的“被自殺”,有一個更明確的說法,就是“趙明福被人逼死”,皇委會報告已經明明白白反映了這一點。但是,報告不能這麼寫,報章標題也不能這麼打出來,因為“被人逼死”這字眼具有主觀和情緒,並不符合法律精神。
對於自殺的結論,趙明福的家人、朋友和同袍們,都顯得非常悲憤不滿,不願接受這一個調查結果。但是,皇委會的調查過程中,的確有看到誠意、深度和力度。環境證據就是這麼多,證人也就是這幾十個人,就算重設調查庭或司法檢討,也不太可能查出甚麼。
一個人不會無端端去自殺,尤其是正準備結婚和迎接小生命的趙明福,在走進入雪州反貪會大廈之前,毫無自殺的理由。而皇委會報告已明確指明,是反貪會官員的種種行為導致了慘劇的發生。
我們可以聯想到大耳窿上門逼債,手法無所不用其極,一些欠債者不堪逼害,自尋短見。這類案件層出不窮,人神共憤,大耳窿雖然沒有直接用刀用鎗謀殺欠債者,但他們的手染上血腥,是無可推卸的人命債。同樣的,趙明福家破人亡,天倫夢碎,如今調查告一段落,是時候算一算賬了。
皇委會結論背後並不只是自殺,而是“被自殺”。政府和反貪會必須有所行動,而明福家人親友與其高喊失望,不如從這份報告裡找出趙明福“被自殺”的足夠理據,向被點名的3名反貪會官員採取法律行動。
“被自殺”這類用詞,延伸自中國流行的“被失蹤”一詞。眾多人權活動者和異議人士遭當局秘密逮捕,但家屬得不到被捕者的任何信息,因而網民創造出“被失蹤”的錯誤用詞,來反映這種荒誕現象。
失蹤和自殺是不及物動詞,表示人們是主動、自行採取的行動,前面加上“被”字是語法錯誤。這是藉以諷刺社會中的荒謬現象:一個人並非失蹤,卻被宣佈為失蹤;一個人並非自殺,而被認定為自殺。
簡單來說,事實上沒有所謂的“被失蹤”,而每個人都知道的事實就是“某某被秘密逮捕”,但在當局沒有拿出官方說詞之前,你不能胡亂揣測和妄下定論,否則你會惹上官非,甚至是你會“被失蹤”。
同樣的,所謂的“被自殺”,有一個更明確的說法,就是“趙明福被人逼死”,皇委會報告已經明明白白反映了這一點。但是,報告不能這麼寫,報章標題也不能這麼打出來,因為“被人逼死”這字眼具有主觀和情緒,並不符合法律精神。
對於自殺的結論,趙明福的家人、朋友和同袍們,都顯得非常悲憤不滿,不願接受這一個調查結果。但是,皇委會的調查過程中,的確有看到誠意、深度和力度。環境證據就是這麼多,證人也就是這幾十個人,就算重設調查庭或司法檢討,也不太可能查出甚麼。
一個人不會無端端去自殺,尤其是正準備結婚和迎接小生命的趙明福,在走進入雪州反貪會大廈之前,毫無自殺的理由。而皇委會報告已明確指明,是反貪會官員的種種行為導致了慘劇的發生。
我們可以聯想到大耳窿上門逼債,手法無所不用其極,一些欠債者不堪逼害,自尋短見。這類案件層出不窮,人神共憤,大耳窿雖然沒有直接用刀用鎗謀殺欠債者,但他們的手染上血腥,是無可推卸的人命債。同樣的,趙明福家破人亡,天倫夢碎,如今調查告一段落,是時候算一算賬了。
皇委會結論背後並不只是自殺,而是“被自殺”。政府和反貪會必須有所行動,而明福家人親友與其高喊失望,不如從這份報告裡找出趙明福“被自殺”的足夠理據,向被點名的3名反貪會官員採取法律行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政府俯順民意而設立的趙明福案皇家調查委員會,幾名經驗豐富的老法官們大費周章忙碌了幾個月,請來了數十名證人供證後,竟意外地丟出一個“違反民意”的答案,說趙明福是死於自殺。
這個答案引起各界反彈是在預料之內,情理之中,民間有此反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之前的驗屍庭驗出了個懸案,已讓人媽聲四起,人們難以接受的是,何以那麼多專才專注的調查工作到最後竟是白忙一場,人們更難以認同,政府竟然驗收了驗屍庭的無效表現,而且沒有人必須為沒有答案的調查工作負上任何失職的責任。
如今皇委會很有效率,而且果斷又勇敢,直接就說出了一個沒有新鮮感但依然震撼的判斷,說趙明福是在接受反貪會官員冗長與激進盤詰下,精神及心理受到嚴重虐待,結果在陷入困獸絕境下,被逼自殺。
理論上,這個答案很接近人們假設的真相,即是反貪會官員對趙明福展開長時間的精神轟炸,多樣式的精神虐待加上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務必要趙明福招認一些罪狀,類似電影中“不認打到你認”的違規不人道審問手段,人們只是對“自殺”兩字還不願意接受,因為還沒有一人提得出一個趙明福會自殺的可信服理由。
所以有了種種猜測,如果皇委會點名的3名反貪會官員的確以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對付趙明福,那是哪一種激烈方式?會不會在盤問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其實明福案走到這裡,最大的進展就是點出了這3名“盤問方式很激烈”的反貪會官員,因為他們最瞭解趙明福墜樓前的狀況,也是他們將一名快要當新郎和父親的快樂男人的意志力攻擊得粉碎,他們的身上可能有更詳細的答案。
當局若要接受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即是認同趙明福是被逼供到受不了而自殺的說法,就不能讓事情在這裡止步,因為它只是走到一半而已,只是找到間接害死趙明福的官員罷了。
接下來,當局應該像急速公開皇委會調查報告的手法一樣高效率,馬上將這3名反貪官員提控上庭,向他們“逼供”,要他們道出當初到底將趙明福逼供到甚麼程度,再由專家告訴大馬人,當初趙明福的受難狀況,有沒有可能會放棄一個即將成型的美麗家庭而去跳樓。
沒有理由反貪會官員把協助查案的良民逼急了而作出衝動決定後,他們不必負半點責任,那豈不是很可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這個答案引起各界反彈是在預料之內,情理之中,民間有此反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之前的驗屍庭驗出了個懸案,已讓人媽聲四起,人們難以接受的是,何以那麼多專才專注的調查工作到最後竟是白忙一場,人們更難以認同,政府竟然驗收了驗屍庭的無效表現,而且沒有人必須為沒有答案的調查工作負上任何失職的責任。
如今皇委會很有效率,而且果斷又勇敢,直接就說出了一個沒有新鮮感但依然震撼的判斷,說趙明福是在接受反貪會官員冗長與激進盤詰下,精神及心理受到嚴重虐待,結果在陷入困獸絕境下,被逼自殺。
理論上,這個答案很接近人們假設的真相,即是反貪會官員對趙明福展開長時間的精神轟炸,多樣式的精神虐待加上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務必要趙明福招認一些罪狀,類似電影中“不認打到你認”的違規不人道審問手段,人們只是對“自殺”兩字還不願意接受,因為還沒有一人提得出一個趙明福會自殺的可信服理由。
所以有了種種猜測,如果皇委會點名的3名反貪會官員的確以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對付趙明福,那是哪一種激烈方式?會不會在盤問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其實明福案走到這裡,最大的進展就是點出了這3名“盤問方式很激烈”的反貪會官員,因為他們最瞭解趙明福墜樓前的狀況,也是他們將一名快要當新郎和父親的快樂男人的意志力攻擊得粉碎,他們的身上可能有更詳細的答案。
當局若要接受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即是認同趙明福是被逼供到受不了而自殺的說法,就不能讓事情在這裡止步,因為它只是走到一半而已,只是找到間接害死趙明福的官員罷了。
接下來,當局應該像急速公開皇委會調查報告的手法一樣高效率,馬上將這3名反貪官員提控上庭,向他們“逼供”,要他們道出當初到底將趙明福逼供到甚麼程度,再由專家告訴大馬人,當初趙明福的受難狀況,有沒有可能會放棄一個即將成型的美麗家庭而去跳樓。
沒有理由反貪會官員把協助查案的良民逼急了而作出衝動決定後,他們不必負半點責任,那豈不是很可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Teoh’s death: Is government really sorry?
Between the reactions of Utusan Malaysia and Datuk Nazri Aziz to the Royal Commission of Inquiry on Teoh Beng Hock’s death, we can draw this common thread: there is no remorse on the part of the government for the loss of life.
Oh sure, Nazri offered his hearfelt apology after the release of the report on Thursday but that was the public relations puff. The hollowness of the apology was laid bare by what he said about Teoh’s “weak character” leading him to commit suicide.
The minister chose to misread the expert testimony by forensic psychiatrist Paul Mullen. Mullen said he did not find anything that would suggest that Teoh was suicidal or predisposed to suicide in custody. So where did Nazri pluck out this stuff about Teoh’s weak character contributing to his “suicide”.
This erroneous statement was in bad faith and calls into question how sincere the government is in offering its apologies to Teoh’s family.
The RCI’s findings on the role of the MACC in heaping unwarranted pressure on Teoh was pretty unequivocal. It is clear that the investigators were bent on getting a result for their superiors (who wanted to please their Umno masters). So they tortured a young man with interrogations tactics that have no place in any organisation.
If there was a villain in this sordid tale, it was certainly the MACC which opened this probe on the flimsiest of pretences and then behaved like thugs.
The RCI recommended for action to be taken against these bullies. But the mediocre Umno operators at Utusan Malaysia chose to absolve the MACC from blame, once again allowing their anti-Chinese bias to boil over by accusing the DAP of wrongdoing.
The Umno operators at Utusan (the people at that establishment are not journalists) also ventured that it was common practice for suicides to happen during interrogations.
Mind you, this is a paper owned by Umno and therefore is the government mouthpiece. It has deliberately misinterpreted the findings of the RCI just like Nazri did.
This is what we are left with in Malaysia, my dear fellow citizens. Lies, lies and more lies. There is no subtlety, their statements are just lies dressed up.
And that editor at The Star wonders why Malaysians are angry. Maybe he no longer cares if he is lied to or talked down to everyday by the government or politicians or government proxies.
But we cannot allow this sorry state of affairs to continue.
Oh sure, Nazri offered his hearfelt apology after the release of the report on Thursday but that was the public relations puff. The hollowness of the apology was laid bare by what he said about Teoh’s “weak character” leading him to commit suicide.
The minister chose to misread the expert testimony by forensic psychiatrist Paul Mullen. Mullen said he did not find anything that would suggest that Teoh was suicidal or predisposed to suicide in custody. So where did Nazri pluck out this stuff about Teoh’s weak character contributing to his “suicide”.
This erroneous statement was in bad faith and calls into question how sincere the government is in offering its apologies to Teoh’s family.
The RCI’s findings on the role of the MACC in heaping unwarranted pressure on Teoh was pretty unequivocal. It is clear that the investigators were bent on getting a result for their superiors (who wanted to please their Umno masters). So they tortured a young man with interrogations tactics that have no place in any organisation.
If there was a villain in this sordid tale, it was certainly the MACC which opened this probe on the flimsiest of pretences and then behaved like thugs.
The RCI recommended for action to be taken against these bullies. But the mediocre Umno operators at Utusan Malaysia chose to absolve the MACC from blame, once again allowing their anti-Chinese bias to boil over by accusing the DAP of wrongdoing.
The Umno operators at Utusan (the people at that establishment are not journalists) also ventured that it was common practice for suicides to happen during interrogations.
Mind you, this is a paper owned by Umno and therefore is the government mouthpiece. It has deliberately misinterpreted the findings of the RCI just like Nazri did.
This is what we are left with in Malaysia, my dear fellow citizens. Lies, lies and more lies. There is no subtlety, their statements are just lies dressed up.
And that editor at The Star wonders why Malaysians are angry. Maybe he no longer cares if he is lied to or talked down to everyday by the government or politicians or government proxies.
But we cannot allow this sorry state of affairs to continue.
Sunday, July 24, 2011
Forum - Kes TBH "Dimanakah Kebenaran?"
压垮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
皇委会调查结果出炉,赵明福被迫自杀。
自杀者得为其个人行为负责,那被迫自杀,又有谁来为其身亡负责?
大马司法界一再闹笑话,从不可思议的悬案到今日的被迫自杀,始终都无法给予赵家和大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皇委会报告指赵明福因连续受反贪委会的激进盘问,导致他倍感压力和负担,进而走上不归路。
那这连续激进的盘问是合理的吗?如果是不合理却又因此而导致受盘问者走上不归路,是否又可被视同谋杀?
别说受盘问者“性格脆弱”,如今是反贪委会自己先屡屡违规,如同皇委会斥责般不近人情、行径凶残,那反贪委会不该为自己先犯下的违规之举和凶残行径做出直接的负责吗?
赵明福是以证人的身份到反贪为会帮助调查,却反被后者迫承认子虚乌有的贪污罪状,并转做议员滥用拨款舞弊案的证人,这种极度卑劣的查案手法(姑且先不论赵明福是否因此而自杀),难道就不该受到严厉谴责?
皇家委会的调查报告本身也很有问题,他们绘声绘影说反贪委会四轮层层恶化的盘问手法,导致证人的精神及心灵状况濒临崩溃,导致赵明福找不到路来应对一切,“他发现自己被困在令人窒息的泥潭中,无法逃离。”
不知为何,读到这一段时我很有临场的画面感,但我们是在看CIA追缉令还是皇委会报告?
问题的重点在于,皇委会报告内充斥太多类似“凭揣测下定断”的内容。他们无法实际知道赵明福当时的心里状况,就做出了自我揣摩,并把结论导向“他们认为”的结局。
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他们甚至把赵明福未婚妻怀孕和其对工作的负责态度,归结为压力来源。此等没有证据的指控,形如卑劣的抹黑手段。试问哪一个男人会在明知未婚妻有身孕且快结婚时,因受盘问而在“一夜之间”性情完全转变,选择跳楼一走了之?
如果皇委会成员自认不是如此懦弱之人,请不要也把赵明福当作他们“想象中”那么懦弱。
更何况,跟赵明福共事许久的同事友人,都力证赵明福所具备的乐观与开朗个性,试问大众要相信一个临时才组起来的所谓专业人士的判断,还是跟明福共事相处许久的同事友人的观感?
如今皇委会一面斥责反贪委会的“残暴行径”,一面却认定赵明福是自杀而非他杀,看似两面讨好(赵家和希望看到判决结果是赵明福自杀的人),实则断送了本身的威信。我们不要皇委会说那些冀时间抚平伤痛的安慰,只是要一个令人信服的真相!
真的假不了,事实摆在眼前,你要我们怎么去相信,一个活生生走进反贪委会总部的人,才不过几个小时就变成一具失去温度的尸体?
三个替死鬼换不回赵妈妈的孩子、换不回苏淑慧的丈夫、换不回赵尔家的爸爸,换不回一家人的天伦之乐,更换不回怀念明福的人心中,那张仿佛阳光般带给人温暖与信心的笑颜。
无论皇委会对反贪委会做出多么严厉的斥责,始终无法为赵明福伸冤。所谓的被迫自杀,依然指称当事人是一个抵受不了压力而自杀者。把一切归咎为当事人懦弱,甚至把未婚妻怀孕和其对同事的忠诚及责任感,都视为压力的来源,并导致当事人自杀,这么荒唐的推论和结论,我们能接受吗?
皇委会声称赵明福在清晨时段受到的最后一次盘问,形同压垮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有关当局并不能给予人民合理解释,此案也将是引领人民看清何谓官官相护,成为压垮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
注:作者部落格http://4june.blogspot.com/
自杀者得为其个人行为负责,那被迫自杀,又有谁来为其身亡负责?
大马司法界一再闹笑话,从不可思议的悬案到今日的被迫自杀,始终都无法给予赵家和大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皇委会报告指赵明福因连续受反贪委会的激进盘问,导致他倍感压力和负担,进而走上不归路。
那这连续激进的盘问是合理的吗?如果是不合理却又因此而导致受盘问者走上不归路,是否又可被视同谋杀?
别说受盘问者“性格脆弱”,如今是反贪委会自己先屡屡违规,如同皇委会斥责般不近人情、行径凶残,那反贪委会不该为自己先犯下的违规之举和凶残行径做出直接的负责吗?
赵明福是以证人的身份到反贪为会帮助调查,却反被后者迫承认子虚乌有的贪污罪状,并转做议员滥用拨款舞弊案的证人,这种极度卑劣的查案手法(姑且先不论赵明福是否因此而自杀),难道就不该受到严厉谴责?
皇家委会的调查报告本身也很有问题,他们绘声绘影说反贪委会四轮层层恶化的盘问手法,导致证人的精神及心灵状况濒临崩溃,导致赵明福找不到路来应对一切,“他发现自己被困在令人窒息的泥潭中,无法逃离。”
不知为何,读到这一段时我很有临场的画面感,但我们是在看CIA追缉令还是皇委会报告?
问题的重点在于,皇委会报告内充斥太多类似“凭揣测下定断”的内容。他们无法实际知道赵明福当时的心里状况,就做出了自我揣摩,并把结论导向“他们认为”的结局。
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他们甚至把赵明福未婚妻怀孕和其对工作的负责态度,归结为压力来源。此等没有证据的指控,形如卑劣的抹黑手段。试问哪一个男人会在明知未婚妻有身孕且快结婚时,因受盘问而在“一夜之间”性情完全转变,选择跳楼一走了之?
如果皇委会成员自认不是如此懦弱之人,请不要也把赵明福当作他们“想象中”那么懦弱。
更何况,跟赵明福共事许久的同事友人,都力证赵明福所具备的乐观与开朗个性,试问大众要相信一个临时才组起来的所谓专业人士的判断,还是跟明福共事相处许久的同事友人的观感?
如今皇委会一面斥责反贪委会的“残暴行径”,一面却认定赵明福是自杀而非他杀,看似两面讨好(赵家和希望看到判决结果是赵明福自杀的人),实则断送了本身的威信。我们不要皇委会说那些冀时间抚平伤痛的安慰,只是要一个令人信服的真相!
真的假不了,事实摆在眼前,你要我们怎么去相信,一个活生生走进反贪委会总部的人,才不过几个小时就变成一具失去温度的尸体?
三个替死鬼换不回赵妈妈的孩子、换不回苏淑慧的丈夫、换不回赵尔家的爸爸,换不回一家人的天伦之乐,更换不回怀念明福的人心中,那张仿佛阳光般带给人温暖与信心的笑颜。
无论皇委会对反贪委会做出多么严厉的斥责,始终无法为赵明福伸冤。所谓的被迫自杀,依然指称当事人是一个抵受不了压力而自杀者。把一切归咎为当事人懦弱,甚至把未婚妻怀孕和其对同事的忠诚及责任感,都视为压力的来源,并导致当事人自杀,这么荒唐的推论和结论,我们能接受吗?
皇委会声称赵明福在清晨时段受到的最后一次盘问,形同压垮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有关当局并不能给予人民合理解释,此案也将是引领人民看清何谓官官相护,成为压垮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
注:作者部落格http://4june.blogspot.com/
没有人可以不愤怒
我不断对自己说:死者已矣。
我不断对自己说:节哀顺变。
我不断对自己说:活着的人,比较重要。
我不断对自己说。
然而,关于明福的冤案。
我对自己说:没有人可以不愤怒!
我不断对自己说:节哀顺变。
我不断对自己说:活着的人,比较重要。
我不断对自己说。
然而,关于明福的冤案。
我对自己说:没有人可以不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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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也是马来西亚人】 Jul 22,
2011 02:21:11 pm
抱歉,我真的不明白
最近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赵明福死因报告,结论还是“自杀”。抱歉,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不可理喻,不知所谓!
从一开始,验尸庭调查方向就瞄准明福的私生活,从什么钱不 够用啦,被逼结婚等等方向,而网络上也一直谣传着什么明福曾经欠下大批赌债的谣言,这等散播谣言的人,实属让人觉得恶心!
直到谎言一一被揭破了,又出现什么在茶水间争吵?莫名出现的纸条,又神奇出现的背包等等,都让人看了摸不清头脑,而反贪局律师自己掐死自己的言论,更让大马笑话更上一层楼,最后验尸厅判了个“悬案”!
盼到了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审讯的过程,只是让我们看见了官官相卫,谎话连篇!
而委员会的报告,好像都还合情合理,只是觉得什么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不堪激烈的盘问,导致从低自杀风险群祷告自杀风险群,他无法再容忍心中的疑惑、激烈的情绪冲突,以及巨大的罪恶感,然后什么觉得唯一的出路就是跃出窗口?看得我,有点一头雾水!
在下读过几年的心理学,对心理学也略知一二,如只看心理层面上的报告,或许,这就像是特意的扩大心理学广义(over-generalized)吧?回到根本, 他只是协助调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疑惑及情绪冲突?为什么会有极大的罪恶感?犯错的又不是他?然后说受不了不堪激烈的盘问,应该就回家休息啊?不是说在3.45分时被释放了吗?为什么窗口会是唯一的出路?
还有,皇委会的报告指出“明福手机上感到一种同伴的感觉是可以接受的事实。这是他最常使用来纾解压力的工具。从其拨电的模式显示,他每天都会致电给家人和朋友。取走其手机意味着剥夺了他接近事实和理性的管道。反贪委官员这么做了。因此,他生命中首次感到完全被孤立于外在的世界,并且被推入孤寂。”
可是,他难道不很清楚的理解,自己只是协助调查的对象吗,且,在协助调查后,手机会还回来的吧?或许,短短几小时没有手机会产生焦虑与孤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会严重到会去自杀?而且事件之后,手机不见了,这就是值得深思的一点,但为何这一点被皇委会忽略了?
皇委会在提出另一个论点,那就是赵明福被迫交出其手提电脑,更甚的是,必须向反贪委供出其电邮密码,因为这是开启其许多私事的钥匙。电邮密码被别人知道了,大不了就再换过一个新的密码,我相信这是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的吧。而且,他根本没犯什么事,一个无辜清白的人,被迫交出电脑,固然会焦虑,但这种焦虑和担忧,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发酵,导致自杀?
最后我还是不解,隔天就要完成终生大事的人,那是多么开心的事啊,而新郎却会去自杀?这,很难令人相信吧。
于情于理,所有的理论,表面上看起来是合理的,但种种的疑惑与疑点,真的是让人看得百思不得其解。
或许是我对心理学的认识不够吧,也恕在下才疏学浅,所以还是看不懂所谓专家的见解,总觉得,有太多太多的疑点,且看见这样子的新闻,心里面,真的很不爽!
从一开始,验尸庭调查方向就瞄准明福的私生活,从什么钱不 够用啦,被逼结婚等等方向,而网络上也一直谣传着什么明福曾经欠下大批赌债的谣言,这等散播谣言的人,实属让人觉得恶心!
直到谎言一一被揭破了,又出现什么在茶水间争吵?莫名出现的纸条,又神奇出现的背包等等,都让人看了摸不清头脑,而反贪局律师自己掐死自己的言论,更让大马笑话更上一层楼,最后验尸厅判了个“悬案”!
盼到了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审讯的过程,只是让我们看见了官官相卫,谎话连篇!
而委员会的报告,好像都还合情合理,只是觉得什么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不堪激烈的盘问,导致从低自杀风险群祷告自杀风险群,他无法再容忍心中的疑惑、激烈的情绪冲突,以及巨大的罪恶感,然后什么觉得唯一的出路就是跃出窗口?看得我,有点一头雾水!
在下读过几年的心理学,对心理学也略知一二,如只看心理层面上的报告,或许,这就像是特意的扩大心理学广义(over-generalized)吧?回到根本, 他只是协助调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疑惑及情绪冲突?为什么会有极大的罪恶感?犯错的又不是他?然后说受不了不堪激烈的盘问,应该就回家休息啊?不是说在3.45分时被释放了吗?为什么窗口会是唯一的出路?
还有,皇委会的报告指出“明福手机上感到一种同伴的感觉是可以接受的事实。这是他最常使用来纾解压力的工具。从其拨电的模式显示,他每天都会致电给家人和朋友。取走其手机意味着剥夺了他接近事实和理性的管道。反贪委官员这么做了。因此,他生命中首次感到完全被孤立于外在的世界,并且被推入孤寂。”
可是,他难道不很清楚的理解,自己只是协助调查的对象吗,且,在协助调查后,手机会还回来的吧?或许,短短几小时没有手机会产生焦虑与孤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会严重到会去自杀?而且事件之后,手机不见了,这就是值得深思的一点,但为何这一点被皇委会忽略了?
皇委会在提出另一个论点,那就是赵明福被迫交出其手提电脑,更甚的是,必须向反贪委供出其电邮密码,因为这是开启其许多私事的钥匙。电邮密码被别人知道了,大不了就再换过一个新的密码,我相信这是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的吧。而且,他根本没犯什么事,一个无辜清白的人,被迫交出电脑,固然会焦虑,但这种焦虑和担忧,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发酵,导致自杀?
最后我还是不解,隔天就要完成终生大事的人,那是多么开心的事啊,而新郎却会去自杀?这,很难令人相信吧。
于情于理,所有的理论,表面上看起来是合理的,但种种的疑惑与疑点,真的是让人看得百思不得其解。
或许是我对心理学的认识不够吧,也恕在下才疏学浅,所以还是看不懂所谓专家的见解,总觉得,有太多太多的疑点,且看见这样子的新闻,心里面,真的很不爽!
Saturday, July 23, 2011
律师公律师公会不同意自杀结论 促以误杀罪查三反贪官员
律师公会今日正式评论赵明福皇家委员会调查报告,表明本身并不认同赵明福是自杀的结论,并认为政府应该以“误杀”和“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来调查涉案的反贪会官员。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右图)表示,反贪会明显需为赵明福的死亡负起全责,而政府应立即采取行动来确保有犯错的官员负起责任。
“我们欢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会根据法律程序采取适当行动对付有关官员,不会有拖延’的言论。”
“有关当局应该援引刑事法典第304和304A条文,即误杀和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来调查相关的反贪会官员。”
律师公会在皇委会听证会期间,一直都有派遣其副主席梁肇富为首的团队参与。
未曾提脆弱人格导致自杀
不过,林志伟指出,律师公会并不认同皇委会总结赵明福的结论。
“我们认为,这个调查结构没有获得事实和证据的证明。”
律师公会也表示,有违纳兹里(左图)的声明,他们所聘请的心理鉴证专家保罗马伦教授(Paul Mullen)并没有供证,指称赵明福拥有脆弱的人格,导致他选择自杀。
纳兹里是在周四正式发布皇委会调查报告,并表示根据皇委会的调查,赵明福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压力,再加上其性格脆弱,导致他选择自杀。
纳兹里也引述马伦的证词表示,原本处于自杀低风险群的赵明福,由于不堪蒙受激烈的盘诘,结果在被盘问的一夜之间骤升为自杀高风险群。
无法证明曾蒙受巨大压力
不过,《当今大马》昨日检查报告时已经发现,报告并没有指称赵明福性格脆弱,但是纳兹里还是坚持这项声明,并声称这是其官员根据报告和马伦的证词来作出推论。
林志伟今日在文告中也反驳纳兹里的声明。
“马伦教授(右图)没有总结赵明福自杀,相反其证词表示‘从我们所了解的赵明福的人格和行为,并没有显示任何自杀风险的增加’。”
“马伦也进一步认为,根据其经验,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并不会导致赵明福在‘扣留期间自杀’,因为他未发现任何事物‘能够解释赵明福蒙受足够的惊恐和压力,让他认为本身的尊严已经受到无可挽回的蒙污’。”
自杀时间有“逻辑的跳跃”
林志伟也点出,皇委会报告推断赵明福自杀时间是7月16日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之间的推论,似乎出现“逻辑上的跳跃”。
这是因为:
(一)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完成录供后并未获得释放,并且被任由一人坐在沙发上,尽管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已经在月前发出指南规定所有证人和访客身在反贪会办公室时,必须时时获得官员的陪伴;
(二)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后面对希山慕丁和其官员激烈和凶狠的第4次盘诘,而且反贪会也否决反贪会官员雷蒙凌晨6点看到赵明福一人躺在沙发的证词;
(三)第4次盘问可能发生在凌晨3点30分至7点之间;
(四)赵明福被指坠楼的窗口坐落在显眼处;
(五)皇委会听证会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赵明福在清晨6点15分过后的位置。
“基于上诉的看法,还有雪州反贪会官员通常会在早上8点开始上班,要假设赵明福在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自杀,需要逻辑上的跳跃,并且假设没有证据的事实。”
反贪会专家无法评估压力
律师公会也点出,反贪会聘请的两名心理医生巴蒂雅和诺哈雅迪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能够评估他所面对的压力。
这两名心理医生在听证会期间多数时候都有在场观察证人的证词,并且曾访问赵明福的家属、屋友和同僚。
以下是他们报告中所作的结论: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反贪会)调查是怎样进行,因为没有书面问题或录音来评估他所蒙受的压力。我们无法知道当他脑海里想到他可能会因为有关指控而被控,对他和其组织带来伤害,所引发的效果。这需要更多的资讯来确定他在被发现死亡之前的扣留期间,到底说了什么和做了什么。”
认同皇委会报告十大结论
无论如何,律师公会还是认同皇委会报告所提的一些结论。
这些结论报告:
(一)皇委会无法接受被指是赵明福所写的自杀遗书,以及有关当局无法在第一时间交出遗书,不能被视为只是不小心或疏忽,因此有关遗书是不可靠的。
(二)赵明福在死前的所有时间都是下反贪会官员的照顾、扣留和管制之下。
(三)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完成录供后并没有获得反贪会的释放,这构成“残酷的行为,以及有目的的惩罚”。
(四)赵明福遭遇“激烈、残酷、高压和不择手段的盘诘”,因此口供的录取过程是不合法。
(五)大多数反贪会官员“缺乏人性考量”,因此反贪会的招聘过程应该包含“一项心理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宜进行调查工作”。
(六)大多数在2009年7月15日和16日参与调查行动,并且上庭供证的反贪会官员是不可信任和不可靠,因为他们“有撒谎的习惯”。
(七)时任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针对雪州民联议员展开的大型行动,只是依靠被指是通过电话获取的情报,并且没有经过基本调查或证实。
(八)希山慕丁“高傲、说谎、不诚实,并且拒绝妥协”,以及他太过固执,不愿承认他发动巨型行动的错误。
(九)希山慕丁不只参与调查,同时也纵容官员“不管怎样都要在当天晚上和凌晨,执行其命令获得他想要的结果”。希山慕丁也应该为他和下属导致赵明福死亡的行径负责。
(十)雪州反贪会显示他们极度不愿和警方合作,来调查其官员之前所面对的施虐投诉。
促政府向家属道歉和赔偿
律师公会最后也呼吁政府和反贪会考虑:
(一)针对赵明福的死亡向其家属和全体大马人民作出毫无保留的书面道歉;
(二)向赵明福家属作出合理的赔偿。
律师公会也再度对赵明福的死亡向其家属表达同情。
皇委会报告是指控三名反贪会官员涉嫌持使用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
这三名官员分别是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馆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右图)表示,反贪会明显需为赵明福的死亡负起全责,而政府应立即采取行动来确保有犯错的官员负起责任。
“我们欢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会根据法律程序采取适当行动对付有关官员,不会有拖延’的言论。”
“有关当局应该援引刑事法典第304和304A条文,即误杀和疏忽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来调查相关的反贪会官员。”
律师公会在皇委会听证会期间,一直都有派遣其副主席梁肇富为首的团队参与。
未曾提脆弱人格导致自杀
不过,林志伟指出,律师公会并不认同皇委会总结赵明福的结论。
“我们认为,这个调查结构没有获得事实和证据的证明。”
律师公会也表示,有违纳兹里(左图)的声明,他们所聘请的心理鉴证专家保罗马伦教授(Paul Mullen)并没有供证,指称赵明福拥有脆弱的人格,导致他选择自杀。
纳兹里是在周四正式发布皇委会调查报告,并表示根据皇委会的调查,赵明福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压力,再加上其性格脆弱,导致他选择自杀。
纳兹里也引述马伦的证词表示,原本处于自杀低风险群的赵明福,由于不堪蒙受激烈的盘诘,结果在被盘问的一夜之间骤升为自杀高风险群。
无法证明曾蒙受巨大压力
不过,《当今大马》昨日检查报告时已经发现,报告并没有指称赵明福性格脆弱,但是纳兹里还是坚持这项声明,并声称这是其官员根据报告和马伦的证词来作出推论。
林志伟今日在文告中也反驳纳兹里的声明。
“马伦教授(右图)没有总结赵明福自杀,相反其证词表示‘从我们所了解的赵明福的人格和行为,并没有显示任何自杀风险的增加’。”
“马伦也进一步认为,根据其经验,当天所发生的事件并不会导致赵明福在‘扣留期间自杀’,因为他未发现任何事物‘能够解释赵明福蒙受足够的惊恐和压力,让他认为本身的尊严已经受到无可挽回的蒙污’。”
自杀时间有“逻辑的跳跃”
林志伟也点出,皇委会报告推断赵明福自杀时间是7月16日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之间的推论,似乎出现“逻辑上的跳跃”。
这是因为:
(一)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完成录供后并未获得释放,并且被任由一人坐在沙发上,尽管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已经在月前发出指南规定所有证人和访客身在反贪会办公室时,必须时时获得官员的陪伴;
(二)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后面对希山慕丁和其官员激烈和凶狠的第4次盘诘,而且反贪会也否决反贪会官员雷蒙凌晨6点看到赵明福一人躺在沙发的证词;
(三)第4次盘问可能发生在凌晨3点30分至7点之间;
(四)赵明福被指坠楼的窗口坐落在显眼处;
(五)皇委会听证会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赵明福在清晨6点15分过后的位置。
“基于上诉的看法,还有雪州反贪会官员通常会在早上8点开始上班,要假设赵明福在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自杀,需要逻辑上的跳跃,并且假设没有证据的事实。”
反贪会专家无法评估压力
律师公会也点出,反贪会聘请的两名心理医生巴蒂雅和诺哈雅迪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能够评估他所面对的压力。
这两名心理医生在听证会期间多数时候都有在场观察证人的证词,并且曾访问赵明福的家属、屋友和同僚。
以下是他们报告中所作的结论: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反贪会)调查是怎样进行,因为没有书面问题或录音来评估他所蒙受的压力。我们无法知道当他脑海里想到他可能会因为有关指控而被控,对他和其组织带来伤害,所引发的效果。这需要更多的资讯来确定他在被发现死亡之前的扣留期间,到底说了什么和做了什么。”
认同皇委会报告十大结论
无论如何,律师公会还是认同皇委会报告所提的一些结论。
这些结论报告:
(一)皇委会无法接受被指是赵明福所写的自杀遗书,以及有关当局无法在第一时间交出遗书,不能被视为只是不小心或疏忽,因此有关遗书是不可靠的。
(二)赵明福在死前的所有时间都是下反贪会官员的照顾、扣留和管制之下。
(三)赵明福在凌晨3点30分完成录供后并没有获得反贪会的释放,这构成“残酷的行为,以及有目的的惩罚”。
(四)赵明福遭遇“激烈、残酷、高压和不择手段的盘诘”,因此口供的录取过程是不合法。
(五)大多数反贪会官员“缺乏人性考量”,因此反贪会的招聘过程应该包含“一项心理评估,以确定他们是否适宜进行调查工作”。
(六)大多数在2009年7月15日和16日参与调查行动,并且上庭供证的反贪会官员是不可信任和不可靠,因为他们“有撒谎的习惯”。
(七)时任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针对雪州民联议员展开的大型行动,只是依靠被指是通过电话获取的情报,并且没有经过基本调查或证实。
(八)希山慕丁“高傲、说谎、不诚实,并且拒绝妥协”,以及他太过固执,不愿承认他发动巨型行动的错误。
(九)希山慕丁不只参与调查,同时也纵容官员“不管怎样都要在当天晚上和凌晨,执行其命令获得他想要的结果”。希山慕丁也应该为他和下属导致赵明福死亡的行径负责。
(十)雪州反贪会显示他们极度不愿和警方合作,来调查其官员之前所面对的施虐投诉。
促政府向家属道歉和赔偿
律师公会最后也呼吁政府和反贪会考虑:
(一)针对赵明福的死亡向其家属和全体大马人民作出毫无保留的书面道歉;
(二)向赵明福家属作出合理的赔偿。
律师公会也再度对赵明福的死亡向其家属表达同情。
皇委会报告是指控三名反贪会官员涉嫌持使用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来盘问赵明福,导致他蒙受精神压力,选择自杀。
这三名官员分别是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馆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民联议员拨款案最高指挥官 皇委会:前副总监应负全责
尽管前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在皇委会审讯期间,一直坚称本身并未参与雪州民联议员拨款案的调查,不过皇委会调查报告却相信,他才是赵明福坠楼案中的关键人物,并且应该负起全责。
报告表示,希山慕丁才是调查此案的最高指挥官,同时也一直积极参与整个调查行动。
“他不只是参与其中,同时也纵容下属不管面对什么阻难,都要在当天晚上和凌晨执行其命令。”
“明显的,他应该为雪州反贪会当时发生的事情负起全责。”
被指是一名“高傲领袖”
报告就形容,希山慕丁(左图)是一名“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只是单凭片面情报,就草率展开大型行动,而且也不愿意接受无法找出任何证据的事实,因此才会不择手段向赵明福逼供。
他们也点名,希山慕丁是其中一名涉嫌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的官员,最终导致他无法忍受精神压力而自杀。
报告表示,就算皇委会所获得的证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希山慕丁涉及赵明福的死亡,但是作为这项行动的最高级官员,而且2009年7月15日整晚在场,他应该负起责任。
“他应该为他和下属官员导致赵明福自杀的行动负起责任。”
未查证情报就全面行动
希山慕丁目前已经擢升为森州反贪会总监。报告表示,希山慕丁从一开始就相信,他所接获的雪州民联议员滥用拨款的情报是对的。
尽管他充分了解这些资料只是告密者的一面之词,但是他并没有进一步验证情报,就展开大型行动带走包括赵明福在内的多名证人。
“由于有关情报只是基于信念,没有事实支持,希山慕丁理应谨慎处理,因为这项投诉相当严重,并且涉及雪州政府。”
“他原本应该展开基本工作来确定情报是否真实,但是他却展开全面行动,涉及多名证人,以及寻求其他反贪会办公室的帮忙。”
无法接受失败加紧逼供
报告表示,希山慕丁非常顽固,当赵明福等证人录取口供后,他无法接受如此庞大的行动会失败,无法获得他想要的证词。
因此,皇委会也进一步怀疑,希山慕丁曾经在7月16日凌晨和查案官安努亚和执法助理阿斯拉夫,进行第4次盘诘,结果成为赵明福自杀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了挽回他对证人证词负面结果的失望,他肯定会对赵明福诉诸个人和更加激烈的盘诘,因为赵明福属于欧阳捍华和承包商之间的关键链接。”
“如果要将罪名套上欧阳捍华,他们肯定要通过赵明福。”
热心此案不可能没跟进
尽管希山慕丁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参与案件调查,但是皇委会报告却一一挑出其证词疑点,质疑他说谎。
根据希山慕丁和其下属的证词,这名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在案发期间7月15日黄昏到16日凌晨,一直都逗留在办公室里面,只是偶尔去厕所和祈祷室,并没有参与案件,也没有针对盘问方式给予指示,或是检查盘问结果。
无论如何,皇委会却指出,希山慕丁之前一直都热心追查雪州民联议员拨款案件。
他们也发现,身为名义查案官的安努亚,并不知道加影市议员陈文华被带到反贪会接受调查,以及另外一名反贪会官员布基尼是向希山慕丁直接汇报。
此外,安努亚也被指在16日整个凌晨都睡觉,因此肯定还有其他人负责指挥行动,以及检查和对比证人的证词。
“没有一个正常人会接受希山慕丁的说辞是真的,即他完全不关心眼前雪州反贪会发生的事情,而且是涉及数个证人,包括赵明福,他们都是在他指示下被其官员传召和看顾。”
“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会相信他会满足于只是留在房间,等待涉及行动的官员前来寻求指示。”
“这和他在16日清晨回家带孩子上学,然后又赶回办公室出席其官员早上的调查行动汇报会是冲突的。”
几乎全部官员都爱撒谎
因此,根据听证会所搜查到的证据,皇委会相信,希山慕丁完全掌控整个调查行动,甚至一天两次听取官员的汇报,并且发出详细指示,进行下一步的调查。
“就算官员身在现场,当他们面对问题的时候,也会通过手提电话联络他,或是他联络他们来发出指示。”
报告也表示,由于希山慕丁是上司,因此他向其官员灌输恐惧心态。再加上反贪会官员是否能够升职都操在他的手上,因此他和其官员会用尽所有的盘问技巧,来满足他要短时间内取得成绩的欲望。
“因此,不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大多数官员都有说谎的习惯,只有两人(阿晋和阿兹安)敢于说出真相。”
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阿晋(Azeen Hafees Jamaluddin)和阿兹安(Azian Umar)都是皇委会的证人。他们在听证会上揭露,希山慕丁一直积极参与此案,并且曾经在事发后於当天黄昏召开会议统一口供。
阿兹安也曾发送短讯给安努亚,要求他揭露希山慕丁的真正参与程度。
希山看来有绝对调查权
报告也指出,希山慕丁看来有绝对权力调查任何涉及贪污的人,无需通知或获取布城总部高层的批准。
但是,皇委会表示,现任反贪会副主席较后告知他们已经纠正有关缺点,规定一些案件需要总部批准才能展开调查。
报告也触及一封被指是由反贪会官员在2009年8月5日撰写的匿名信,指控希山慕丁在处理赵明福案和前雪州大臣基尔的案件时,涉嫌犯下贪污滥权。
根据皇委会,当时的反贪会主席其实已经知悉这封匿名信的存在,尽管该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来启动调查,但是他们并没有展开任何正式调查程序。
报告表示,希山慕丁才是调查此案的最高指挥官,同时也一直积极参与整个调查行动。
“他不只是参与其中,同时也纵容下属不管面对什么阻难,都要在当天晚上和凌晨执行其命令。”
“明显的,他应该为雪州反贪会当时发生的事情负起全责。”
被指是一名“高傲领袖”
报告就形容,希山慕丁(左图)是一名“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只是单凭片面情报,就草率展开大型行动,而且也不愿意接受无法找出任何证据的事实,因此才会不择手段向赵明福逼供。
他们也点名,希山慕丁是其中一名涉嫌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方式盘问赵明福的官员,最终导致他无法忍受精神压力而自杀。
报告表示,就算皇委会所获得的证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希山慕丁涉及赵明福的死亡,但是作为这项行动的最高级官员,而且2009年7月15日整晚在场,他应该负起责任。
“他应该为他和下属官员导致赵明福自杀的行动负起责任。”
未查证情报就全面行动
希山慕丁目前已经擢升为森州反贪会总监。报告表示,希山慕丁从一开始就相信,他所接获的雪州民联议员滥用拨款的情报是对的。
尽管他充分了解这些资料只是告密者的一面之词,但是他并没有进一步验证情报,就展开大型行动带走包括赵明福在内的多名证人。
“由于有关情报只是基于信念,没有事实支持,希山慕丁理应谨慎处理,因为这项投诉相当严重,并且涉及雪州政府。”
“他原本应该展开基本工作来确定情报是否真实,但是他却展开全面行动,涉及多名证人,以及寻求其他反贪会办公室的帮忙。”
无法接受失败加紧逼供
报告表示,希山慕丁非常顽固,当赵明福等证人录取口供后,他无法接受如此庞大的行动会失败,无法获得他想要的证词。
因此,皇委会也进一步怀疑,希山慕丁曾经在7月16日凌晨和查案官安努亚和执法助理阿斯拉夫,进行第4次盘诘,结果成为赵明福自杀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了挽回他对证人证词负面结果的失望,他肯定会对赵明福诉诸个人和更加激烈的盘诘,因为赵明福属于欧阳捍华和承包商之间的关键链接。”
“如果要将罪名套上欧阳捍华,他们肯定要通过赵明福。”
热心此案不可能没跟进
尽管希山慕丁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参与案件调查,但是皇委会报告却一一挑出其证词疑点,质疑他说谎。
根据希山慕丁和其下属的证词,这名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在案发期间7月15日黄昏到16日凌晨,一直都逗留在办公室里面,只是偶尔去厕所和祈祷室,并没有参与案件,也没有针对盘问方式给予指示,或是检查盘问结果。
无论如何,皇委会却指出,希山慕丁之前一直都热心追查雪州民联议员拨款案件。
他们也发现,身为名义查案官的安努亚,并不知道加影市议员陈文华被带到反贪会接受调查,以及另外一名反贪会官员布基尼是向希山慕丁直接汇报。
此外,安努亚也被指在16日整个凌晨都睡觉,因此肯定还有其他人负责指挥行动,以及检查和对比证人的证词。
“没有一个正常人会接受希山慕丁的说辞是真的,即他完全不关心眼前雪州反贪会发生的事情,而且是涉及数个证人,包括赵明福,他们都是在他指示下被其官员传召和看顾。”
“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会相信他会满足于只是留在房间,等待涉及行动的官员前来寻求指示。”
“这和他在16日清晨回家带孩子上学,然后又赶回办公室出席其官员早上的调查行动汇报会是冲突的。”
几乎全部官员都爱撒谎
因此,根据听证会所搜查到的证据,皇委会相信,希山慕丁完全掌控整个调查行动,甚至一天两次听取官员的汇报,并且发出详细指示,进行下一步的调查。
“就算官员身在现场,当他们面对问题的时候,也会通过手提电话联络他,或是他联络他们来发出指示。”
报告也表示,由于希山慕丁是上司,因此他向其官员灌输恐惧心态。再加上反贪会官员是否能够升职都操在他的手上,因此他和其官员会用尽所有的盘问技巧,来满足他要短时间内取得成绩的欲望。
“因此,不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大多数官员都有说谎的习惯,只有两人(阿晋和阿兹安)敢于说出真相。”
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阿晋(Azeen Hafees Jamaluddin)和阿兹安(Azian Umar)都是皇委会的证人。他们在听证会上揭露,希山慕丁一直积极参与此案,并且曾经在事发后於当天黄昏召开会议统一口供。
阿兹安也曾发送短讯给安努亚,要求他揭露希山慕丁的真正参与程度。
希山看来有绝对调查权
报告也指出,希山慕丁看来有绝对权力调查任何涉及贪污的人,无需通知或获取布城总部高层的批准。
但是,皇委会表示,现任反贪会副主席较后告知他们已经纠正有关缺点,规定一些案件需要总部批准才能展开调查。
报告也触及一封被指是由反贪会官员在2009年8月5日撰写的匿名信,指控希山慕丁在处理赵明福案和前雪州大臣基尔的案件时,涉嫌犯下贪污滥权。
根据皇委会,当时的反贪会主席其实已经知悉这封匿名信的存在,尽管该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来启动调查,但是他们并没有展开任何正式调查程序。
这一巴掌掴的痛!
正如反贪委员会律师阿都拉萨以世界杯比数来形容赵明福案的推断:4比1一样,这位“怪胎”律师对皇委会报告结果预测,竟然可以神准如斯!
万众瞩目的赵明福案皇委会调查报告,在部长与赵丽兰的神情有强烈对比的报告书“推介礼”上,部长的表情和菲律宾总统向香港市民报告港旅客遭持枪狂徒枪杀时的笑容满脸如出一辙。(菲总统解释是本身遇事的自然表情,而我们的部长就不知是不是天生如此好的笑容了?)
说实在的,如果有关心赵坠楼案的民众,对这个皇委会公布调查结果,相信不会感到意外;只是觉得赵的坠楼案是越审就越难找出真相!要案件水落石出还明福一个公道;寄望如今这个政权,等于完全没希望,换句话说,就是死了这条心吧!
追踪赵案,在验尸庭已看出端倪。我们看到反贪委员会代表律师如何向赵家伤口上撒盐、如何向逝者人格谋杀,他连指桑骂槐的功夫也省回;直接大小动作出招!
像针对明福生前的一个3611令吉余款的银行户口,他们企图指他财务状况处于捉襟见肘的窘境,必须依靠贪污或欺骗等手段来获取额外的金钱周转。更加令人不齿的是,他还针对明福的女屋友来大做文章,把明福描绘成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人;藉以打击明福正要筹备婚事的正常状况,他没可能会萌生自杀的念头。如今,第三度向赵家的伤口撒盐,也是意料中事。
当初,在首相署接见赵家,是谁向赵家拍胸口保证会尽一切的力量调查出明福真正的死因?只是承诺了不久,当赵家到国会要求他向泰国司法部要求普缇来马,并确保她的人身安全时,他竟然完全没有作出回应;正如709给予体育场从早上演讲到晚上也不会干扰净选盟声明,后来却出尔反尔,这样没有诚信的政权,令到他无论在国内或国外;也一样饱受舆论的强力谴责,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这样“烽火戏诸侯”的戏码,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玩下去吗?
明福遗孀淑慧说到好,“感谢皇委会让我做了5个月的梦,如今,被一巴掌掴醒了!”一路来,非常欣赏端庄大度,从容的表情,永远是那么地冷静让人看了舒服;而笔者个人最是喜怒形于色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心在淌血!也给这一巴掌狠掴得;真是痛入心扉!
最后,要以接任他当上欧阳捍华政治秘书林芮光的一段文字来结束本文,“一个人的倒下,若能撼倒一个腐败的政权,让国家的制度得以重建,恢复人民对司法的信心;他的离去是重于泰山的。”
万众瞩目的赵明福案皇委会调查报告,在部长与赵丽兰的神情有强烈对比的报告书“推介礼”上,部长的表情和菲律宾总统向香港市民报告港旅客遭持枪狂徒枪杀时的笑容满脸如出一辙。(菲总统解释是本身遇事的自然表情,而我们的部长就不知是不是天生如此好的笑容了?)
说实在的,如果有关心赵坠楼案的民众,对这个皇委会公布调查结果,相信不会感到意外;只是觉得赵的坠楼案是越审就越难找出真相!要案件水落石出还明福一个公道;寄望如今这个政权,等于完全没希望,换句话说,就是死了这条心吧!
追踪赵案,在验尸庭已看出端倪。我们看到反贪委员会代表律师如何向赵家伤口上撒盐、如何向逝者人格谋杀,他连指桑骂槐的功夫也省回;直接大小动作出招!
像针对明福生前的一个3611令吉余款的银行户口,他们企图指他财务状况处于捉襟见肘的窘境,必须依靠贪污或欺骗等手段来获取额外的金钱周转。更加令人不齿的是,他还针对明福的女屋友来大做文章,把明福描绘成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人;藉以打击明福正要筹备婚事的正常状况,他没可能会萌生自杀的念头。如今,第三度向赵家的伤口撒盐,也是意料中事。
当初,在首相署接见赵家,是谁向赵家拍胸口保证会尽一切的力量调查出明福真正的死因?只是承诺了不久,当赵家到国会要求他向泰国司法部要求普缇来马,并确保她的人身安全时,他竟然完全没有作出回应;正如709给予体育场从早上演讲到晚上也不会干扰净选盟声明,后来却出尔反尔,这样没有诚信的政权,令到他无论在国内或国外;也一样饱受舆论的强力谴责,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这样“烽火戏诸侯”的戏码,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玩下去吗?
明福遗孀淑慧说到好,“感谢皇委会让我做了5个月的梦,如今,被一巴掌掴醒了!”一路来,非常欣赏端庄大度,从容的表情,永远是那么地冷静让人看了舒服;而笔者个人最是喜怒形于色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心在淌血!也给这一巴掌狠掴得;真是痛入心扉!
最后,要以接任他当上欧阳捍华政治秘书林芮光的一段文字来结束本文,“一个人的倒下,若能撼倒一个腐败的政权,让国家的制度得以重建,恢复人民对司法的信心;他的离去是重于泰山的。”
两年后,依然坚持
(看了那令人失望但又不出奇的报告,真叫人更加怀念及心痛那已经离开大家两年的他。虽说两年了,死者安息了,报告出炉了,但却是一份令人多加一份愤怒的报告! 今天,想借用两年前在赵兄出事后我所写的,来表达对于这一份报告的不满,表达对赵兄敬意,表达对赵家的慰问,以及对大家的呼唤!)
赵明福,
一个三十岁的大好青年,
一个为国为民而奋斗的政治前锋,
一个快将与爱人创造一个美好家庭的好丈夫。
他,应该这么短命吗?
他,应该就这么快走完他的一生吗?
为什么?难道只因他是你们的政敌?
难道这就是不同流合污的后果吗?
拒绝出示证件, 拒绝透露全名, 没有搜查令或庭令!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专业吗?
选择性调查,针对性打击,把无辜者逼上绝路,无端端把一个大好青年给牺牲掉!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大力改革吗?
你们利用警察打压无辜的人民;
我们无能为力,只能手掩鼻嘴在哽咽;
你们放任执法单胡作妄为欺压手无寸铁的人民,
我们动弹不得,只能手握拳头在怒视。
但,因为你们的种种无良行为,
我们牺牲了一个大好青年,
难道我们还要选择继续沉默吗?
难道我们还可以继续姑息,妥协吗?
命不可以白送,血不可以白流,
这条公道,这笔账,难道就可以这样算了?
是时候了,还有感觉之士,还有良心的你,
把我们背地里愤慨,忧伤都抖出来,
一齐把它往选票上写! 一齐用我们的行动来告诉大家!
让他们无耻,卑鄙无法遮拦!
让他们毫无悔恨的一面公诸于世!
向着无辜离我们而去的赵明福,
我们发誓,
今天,我们含着愤怒的泪,
向大家呼唤,
将火炬举起,为葬阳光下的一切黑暗!
闻而兴鸡鸣起舞之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念,
大家都懂了吗?
姑息,妥协只能导致黑暗继续笼罩我们的天空!
所以两年后,我们依然坚持命不可以白送,血不可以白流!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dythlim.blogspot.com
赵明福,
一个三十岁的大好青年,
一个为国为民而奋斗的政治前锋,
一个快将与爱人创造一个美好家庭的好丈夫。
他,应该这么短命吗?
他,应该就这么快走完他的一生吗?
为什么?难道只因他是你们的政敌?
难道这就是不同流合污的后果吗?
拒绝出示证件, 拒绝透露全名, 没有搜查令或庭令!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专业吗?
选择性调查,针对性打击,把无辜者逼上绝路,无端端把一个大好青年给牺牲掉!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大力改革吗?
你们利用警察打压无辜的人民;
我们无能为力,只能手掩鼻嘴在哽咽;
你们放任执法单胡作妄为欺压手无寸铁的人民,
我们动弹不得,只能手握拳头在怒视。
但,因为你们的种种无良行为,
我们牺牲了一个大好青年,
难道我们还要选择继续沉默吗?
难道我们还可以继续姑息,妥协吗?
命不可以白送,血不可以白流,
这条公道,这笔账,难道就可以这样算了?
是时候了,还有感觉之士,还有良心的你,
把我们背地里愤慨,忧伤都抖出来,
一齐把它往选票上写! 一齐用我们的行动来告诉大家!
让他们无耻,卑鄙无法遮拦!
让他们毫无悔恨的一面公诸于世!
向着无辜离我们而去的赵明福,
我们发誓,
今天,我们含着愤怒的泪,
向大家呼唤,
将火炬举起,为葬阳光下的一切黑暗!
闻而兴鸡鸣起舞之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念,
大家都懂了吗?
姑息,妥协只能导致黑暗继续笼罩我们的天空!
所以两年后,我们依然坚持命不可以白送,血不可以白流!
注:作者部落格 http://Andythlim.blogspot.com
睁眼说瞎话的真相
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也很快的在面子书看到了不少的悲愤留言。但是我却甚么也没说。甚至连有关的新闻也没有在面子书分享。当时的我,似乎没有了表达的能力。一时之间,除了深层的悲哀,我真不知道该说甚么。
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死于遭反贪污委员会羁押期间。但是他不是在遭政府羁押期间死于非命的第一人。更不是最后一人。那么多人死于遭政府羁押期间,政府的态度是甚么呢?也许我们可以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公布赵明福死因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时的灿烂笑容中得到启发。
其实,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对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有信心呢?这样一个结论虽然让很多人愤怒,但是其实相信也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结论虽然将矛头指向反贪委员会,认为是反贪委员会逼死了赵明福,但是却在报告中说赵明福“自杀”。我可以想象,所有国阵的媒体将把重点放在“赵明福自杀”,而不是 反贪会的“激进、强硬和不恰当”的盘诘。
我不禁想起在古代中国,皇帝要一个人死时,也是叫人送去一瓶砒霜或一匹白绫或一把匕首。那人就得自己把自己杀了。历史的记载都不是这人死于自杀,而是这人是皇帝赐死的。换句话说,这人是皇帝杀的。
我又想假设有一人被一群人逼向了悬崖,当这群人渐渐逼近,这人退无可退,终于跌下悬崖摔死了。我们要怎么判他的死因呢?自杀?还是他杀?
皇委会在报告中列举了很多反贪会的“罪状”,包括捏造证词。不知道皇委会是否追查了,如果反贪会是“清白”的,它为何要捏造证词呢?它也指出反贪污委员会一些证人在供证时是睁眼说瞎话。在709大集会后,我们也看到很多高官显要排队向民众表演睁眼说瞎话。在睁眼说瞎话已蔚然成为文化的国家,除了睁眼说瞎话的真相,你还能期待甚么呢?
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死于遭反贪污委员会羁押期间。但是他不是在遭政府羁押期间死于非命的第一人。更不是最后一人。那么多人死于遭政府羁押期间,政府的态度是甚么呢?也许我们可以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公布赵明福死因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时的灿烂笑容中得到启发。
其实,我们当中又有多少人对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有信心呢?这样一个结论虽然让很多人愤怒,但是其实相信也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结论虽然将矛头指向反贪委员会,认为是反贪委员会逼死了赵明福,但是却在报告中说赵明福“自杀”。我可以想象,所有国阵的媒体将把重点放在“赵明福自杀”,而不是 反贪会的“激进、强硬和不恰当”的盘诘。
我不禁想起在古代中国,皇帝要一个人死时,也是叫人送去一瓶砒霜或一匹白绫或一把匕首。那人就得自己把自己杀了。历史的记载都不是这人死于自杀,而是这人是皇帝赐死的。换句话说,这人是皇帝杀的。
我又想假设有一人被一群人逼向了悬崖,当这群人渐渐逼近,这人退无可退,终于跌下悬崖摔死了。我们要怎么判他的死因呢?自杀?还是他杀?
皇委会在报告中列举了很多反贪会的“罪状”,包括捏造证词。不知道皇委会是否追查了,如果反贪会是“清白”的,它为何要捏造证词呢?它也指出反贪污委员会一些证人在供证时是睁眼说瞎话。在709大集会后,我们也看到很多高官显要排队向民众表演睁眼说瞎话。在睁眼说瞎话已蔚然成为文化的国家,除了睁眼说瞎话的真相,你还能期待甚么呢?
泪水一旦流尽,只剩决心!
赵明福“悬案”在皇家调查委员会成员轮番上阵,一场又一场高潮迭起的听证会、一次又一次的痛斥反贪会官员……厚达124页,价值马币45令吉的报告书终于在昨午出炉。
皇委会认为明福是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压力,导致选择自杀。
这个自杀结论引起了民愤,乃预料中事。用屁股想都知道,活生生的人,没有债务缠身、没有情感纠纷、更是要准备结婚,哪会因为区区激烈和不恰当的盘问,导致精神压力,自寻短见呢?如今祭出了三位反贪会官员当挡箭牌,试图冷却炽热的民怨,堪称的上是多此一举!难不成要这三人赔上性命?要他们终身监禁?
任赵家声声痛斥皇委会、句句谴责真凶逍遥法外也好,赵丽兰再如何声泪俱下也罢,明福无辜丢了性命已是事实,然而真相却是石沉大海,无踪无迹了。事到如今,俺认为结果是自杀还是他杀,都不是人民接受与否的最主要重点。倒是国阵和反贪会滥权导致明福命丧黄泉,但又死不认帐、幕后主脑逍遥法外,才是大家最不能接受的!
“感谢皇委會,让我做了几个月的梦,被打了一巴掌,该醒了!” 明福遗孀,苏淑慧则这简讯,不尽让人鼻酸,却也按耐不住对政府和有关当局的痛恨。只是,俺觉得再上诉要求检讨皇委会的报告结论,甚至是要求重新翻案调查,以还赵家一个真相、还明福一个公道,只是徒然。涉案方,乃立法与执法方之一,政权兵权在握,你耐他何?
狗嘴绝对长不出象牙!在这个马来西亚,对这么一个烂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期许下去,恍如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梦,俺们何必要醉生梦死呢?
苏淑慧的回应,值得俺们深思。
再多的泪水,也会有流尽的时候,只是泪水一旦流尽,就剩决心了!是什么样的决心?就是换政府的决心!俺们绝不会像他们那样用不正不义的手段伤害对方,俺们会堂堂正正、斩钉截铁的让他们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下届大选有他们好看!
皇委会认为明福是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压力,导致选择自杀。
这个自杀结论引起了民愤,乃预料中事。用屁股想都知道,活生生的人,没有债务缠身、没有情感纠纷、更是要准备结婚,哪会因为区区激烈和不恰当的盘问,导致精神压力,自寻短见呢?如今祭出了三位反贪会官员当挡箭牌,试图冷却炽热的民怨,堪称的上是多此一举!难不成要这三人赔上性命?要他们终身监禁?
任赵家声声痛斥皇委会、句句谴责真凶逍遥法外也好,赵丽兰再如何声泪俱下也罢,明福无辜丢了性命已是事实,然而真相却是石沉大海,无踪无迹了。事到如今,俺认为结果是自杀还是他杀,都不是人民接受与否的最主要重点。倒是国阵和反贪会滥权导致明福命丧黄泉,但又死不认帐、幕后主脑逍遥法外,才是大家最不能接受的!
“感谢皇委會,让我做了几个月的梦,被打了一巴掌,该醒了!” 明福遗孀,苏淑慧则这简讯,不尽让人鼻酸,却也按耐不住对政府和有关当局的痛恨。只是,俺觉得再上诉要求检讨皇委会的报告结论,甚至是要求重新翻案调查,以还赵家一个真相、还明福一个公道,只是徒然。涉案方,乃立法与执法方之一,政权兵权在握,你耐他何?
狗嘴绝对长不出象牙!在这个马来西亚,对这么一个烂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期许下去,恍如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梦,俺们何必要醉生梦死呢?
苏淑慧的回应,值得俺们深思。
再多的泪水,也会有流尽的时候,只是泪水一旦流尽,就剩决心了!是什么样的决心?就是换政府的决心!俺们绝不会像他们那样用不正不义的手段伤害对方,俺们会堂堂正正、斩钉截铁的让他们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下届大选有他们好看!
黑手不断,冤案不止
他捧着45块钱的真相,宛如捧着金像奖,笑容灿烂如阳光(天地一片黑暗),向远处挥动的黑手说: “我们终于赢了想要的真相,从此名声可以飘香。”
黑手缓缓指着灌满邮寄选票的票箱,再指向堆满钞票珠宝的保险箱(据说至少藏有5亿元钞票,还有价值2千多万元的钻戒),从容地说: “只要有这些箱,我们可以决定真相。”
这只带有焦臭味的黑手,为了戴上权力的魔戒,可以让一个人瞬间烟飞灰灭,让两个人承担死刑罪责,把三个人变成青蛙,劫走一个政权。
黑手也可为了劫走另一个政权,用尽机关,企图将政敌逐一投入法网,藉此把该政权收入囊中。于是,至少十个议员助理像待宰的羔羊被带走,执法者准备肢解新任政府。
而他,一个心怀社会、纯粹想要服务人民,不懂“平复情绪治疗法”等马基维里式诡诈之术的青年,平白成为苛政虎口下的牺牲品。
从悬案到自杀,报告书上的答案,永远没有解答刑讯逼供背后的动机──为何对数额不高的选区拨款去向之调查,进行如此严苛冷酷的车轮战拷问?涉及数十亿元贪污弊案的前部长,是否也同样面对如此折磨的拷问?
还有,刑讯逼供引致他人死亡,难道只是属于内部纪律问题,涉案者无需负上法律刑责?况且,赵明福并非嫌犯,他只是协助调查而已。
调查报告将命案的责任所在,焦聚于反贪会的三名执法者,甚至赵明福的“性格脆弱”也需为自身的牺牲负责,确实很难说服普罗大众正义得到伸张。行为是实现动机的具体过程,涉案者的暴力行为必然受到某种动机所驱使,以致有序变成脱序,从而酿成悲剧。而且,这宗命案发生之时,雪州政局正处于可能步霹州后尘,随时垮台的紧张氛围中,所以应并入此脉络中审视。
就像阿旦杜亚命案那样,死者是一宗关系国家利益的潜艇交易的通译员,所以大众也很难信服两名被定罪的执法人员,纯然是自作主张、自作聪明或一时兴起谋杀该名与他们无怨无仇、无直接利益瓜葛的蒙古女郎,而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指使。
因此,只要任由黑手继续在背后操弄,我们所看到的真相,永远只是对方想要看到的真相,不仅正义难伸,而且冤案不断!
而在此所谓的黑手,不全指定某人之手,而是那只可以玩国家机关、司法机构于股掌之间的政治黑手。
黑手缓缓指着灌满邮寄选票的票箱,再指向堆满钞票珠宝的保险箱(据说至少藏有5亿元钞票,还有价值2千多万元的钻戒),从容地说: “只要有这些箱,我们可以决定真相。”
这只带有焦臭味的黑手,为了戴上权力的魔戒,可以让一个人瞬间烟飞灰灭,让两个人承担死刑罪责,把三个人变成青蛙,劫走一个政权。
黑手也可为了劫走另一个政权,用尽机关,企图将政敌逐一投入法网,藉此把该政权收入囊中。于是,至少十个议员助理像待宰的羔羊被带走,执法者准备肢解新任政府。
而他,一个心怀社会、纯粹想要服务人民,不懂“平复情绪治疗法”等马基维里式诡诈之术的青年,平白成为苛政虎口下的牺牲品。
从悬案到自杀,报告书上的答案,永远没有解答刑讯逼供背后的动机──为何对数额不高的选区拨款去向之调查,进行如此严苛冷酷的车轮战拷问?涉及数十亿元贪污弊案的前部长,是否也同样面对如此折磨的拷问?
还有,刑讯逼供引致他人死亡,难道只是属于内部纪律问题,涉案者无需负上法律刑责?况且,赵明福并非嫌犯,他只是协助调查而已。
调查报告将命案的责任所在,焦聚于反贪会的三名执法者,甚至赵明福的“性格脆弱”也需为自身的牺牲负责,确实很难说服普罗大众正义得到伸张。行为是实现动机的具体过程,涉案者的暴力行为必然受到某种动机所驱使,以致有序变成脱序,从而酿成悲剧。而且,这宗命案发生之时,雪州政局正处于可能步霹州后尘,随时垮台的紧张氛围中,所以应并入此脉络中审视。
就像阿旦杜亚命案那样,死者是一宗关系国家利益的潜艇交易的通译员,所以大众也很难信服两名被定罪的执法人员,纯然是自作主张、自作聪明或一时兴起谋杀该名与他们无怨无仇、无直接利益瓜葛的蒙古女郎,而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指使。
因此,只要任由黑手继续在背后操弄,我们所看到的真相,永远只是对方想要看到的真相,不仅正义难伸,而且冤案不断!
而在此所谓的黑手,不全指定某人之手,而是那只可以玩国家机关、司法机构于股掌之间的政治黑手。
随着赵明福皇委会报告出炉,并点名三名官员应为赵明福自杀负责,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今日敦促政府应该立刻停职处分涉及官员,并且将他们提控上庭,甚至是以谋杀罪名控告。
他表示,这份报告再次证明赵明福当时是遭反贪会扣押,因此反贪会和政府应该为其死亡负起责任。
批反贪会充斥各种罪犯
kit siang
林吉祥(左图)也质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反贪污委员会是我国二度效仿香港廉政公署而成立的反贪机制,较之前拥有更多权力、人力与预算。”
“但是,就在成立短短两年之内,反贪委会超越其前身反贪局41年的纪录,在短短两年内,接连两具尸体横陈其办公室楼下,引来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对该机构的合理怀疑,赵明福死于2009年7月,阿末沙巴尼则在2011年4月毙命。”
他指出,当冯正仁领导之皇委会所交出的报告于昨日公诸于世,指赵明福是被反贪委会官员盘诘逼迫至被迫自杀时,大家都难以相信如此结论,更令人质疑说,是否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非他杀、谋杀的情况下“被迫自杀”。
再度印证反贪会须负责
不过,他表示,昨日报导皇委会报告的新闻也再度印证了反贪委会必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的论述,因为在2009年7月15、16日这两个命运交关的日子里头,赵明福是在反贪委会扣押之下,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摆布。
“即使是在皇委会成立之前,这个问题都不可能有其他答案,反贪委会是否该为赵明福的死负责?答案是绝对肯定的。”
“尽管皇委会报告没有直接的回答这个问题,但任何读过该报告者,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皇委会对此问题的答案亦为‘是’。”
皇委会报告应成为诉状
他表示,这份皇委会报告应该成为起诉反贪委会的诉状,反贪委会已经不是一家执法机关,而是充斥知法犯法者的不法机构,他们为了错误的目标,为了与反贪无关的议程触法。
“马来西亚人要问的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他指出,既然反贪委会已经对外宣称将会接受皇委会报告对赵明福死亡案件的结论,并将就建议与结果采取适当的行动,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对付相关官员。
“倘若反贪伟真的接受该报告之建议与发现,那所有与赵明福死亡相关的反贪委会官员,包括那些知法犯法、串谋掩盖真相以及在皇委会听证会上给予假供的人,是否都该必须遭致立即停职处分,并且在数项罪名下提控上庭,其中,包括谋杀赵明福一罪?”
“再来,反贪委会与政府又是否能够公开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不止赔赵明福家人,弥补家人之伤痛,同时,更要终结这个惨剧。”
他表示,这份报告再次证明赵明福当时是遭反贪会扣押,因此反贪会和政府应该为其死亡负起责任。
批反贪会充斥各种罪犯
kit siang
林吉祥(左图)也质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反贪污委员会是我国二度效仿香港廉政公署而成立的反贪机制,较之前拥有更多权力、人力与预算。”
“但是,就在成立短短两年之内,反贪委会超越其前身反贪局41年的纪录,在短短两年内,接连两具尸体横陈其办公室楼下,引来大多数马来西亚人对该机构的合理怀疑,赵明福死于2009年7月,阿末沙巴尼则在2011年4月毙命。”
他指出,当冯正仁领导之皇委会所交出的报告于昨日公诸于世,指赵明福是被反贪委会官员盘诘逼迫至被迫自杀时,大家都难以相信如此结论,更令人质疑说,是否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非他杀、谋杀的情况下“被迫自杀”。
再度印证反贪会须负责
不过,他表示,昨日报导皇委会报告的新闻也再度印证了反贪委会必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的论述,因为在2009年7月15、16日这两个命运交关的日子里头,赵明福是在反贪委会扣押之下,任由反贪委会官员摆布。
“即使是在皇委会成立之前,这个问题都不可能有其他答案,反贪委会是否该为赵明福的死负责?答案是绝对肯定的。”
“尽管皇委会报告没有直接的回答这个问题,但任何读过该报告者,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皇委会对此问题的答案亦为‘是’。”
皇委会报告应成为诉状
他表示,这份皇委会报告应该成为起诉反贪委会的诉状,反贪委会已经不是一家执法机关,而是充斥知法犯法者的不法机构,他们为了错误的目标,为了与反贪无关的议程触法。
“马来西亚人要问的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是否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犯罪之家的前厅?而且还充斥抵触所有法治、正义、风化概念的罪犯?”
他指出,既然反贪委会已经对外宣称将会接受皇委会报告对赵明福死亡案件的结论,并将就建议与结果采取适当的行动,那么他们就应该尽快对付相关官员。
“倘若反贪伟真的接受该报告之建议与发现,那所有与赵明福死亡相关的反贪委会官员,包括那些知法犯法、串谋掩盖真相以及在皇委会听证会上给予假供的人,是否都该必须遭致立即停职处分,并且在数项罪名下提控上庭,其中,包括谋杀赵明福一罪?”
“再来,反贪委会与政府又是否能够公开为赵明福之死负责?不止赔赵明福家人,弥补家人之伤痛,同时,更要终结这个惨剧。”
指控反贪委会刑求逼死赵明福 民间组织坚持扣留死亡属谋杀
赵明福皇家委员会报告昨天公布,指赵明福被迫自杀,不过这样的结论引起民间一片的不满声浪。全民挺明福运动等民间组织今天坚持,反贪会刑求逼死赵明福。
“针对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指赵明福因3名反贪会迫使自杀一事,我们一致拒绝皇委会这缺乏说服力的结论。”
“我们强调,反贪会无论在精神和肉体上逼供拷问,甚至包括性命威胁,都促成明福之死。”
全民挺明福运动等组织是今早11点假隆雪华堂召开记者会,作出上述的立场。
出席今天记者会的人士包括:全民挺明福运动代表庄国雄、赵明福案皇委会监察团艾琳费尔南德斯、人民之声柯嘉逊、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廖国华、隆雪华青江伟俊和动力青年卢传文。
扣留期间死亡因此属于谋杀
malaysian for beng hock pc on rci findings 220711 irene艾琳费尔南德斯(右图)读出时指出,既然皇委会证明赵明福当时“仍在非自愿情况下被扣留”,因此他在反贪会的死亡属于谋杀。
她说明,皇委会已证明,赵明福并非如反贪委员会所言在2009年7月16日清晨获释,显见他当时仍在非自愿情况下被扣留。
“反贪会与政府须为扣留期间的基本人权与安全付上责任,任何在政府机构遭扣留、羁押期间的死亡事件均属谋杀。”
皇委会独立公正已备受质疑
此外,这些组织也提出4大理由反对皇委会在报告所作的结论。
首先,政府无视126个民间团体联名倡议的人选,在未咨询赵家意见的情况下,任命该五名调查委员。如今这项罔顾民意的程序,让社会大众深感失望。
其次、因拒绝撤销3名来自总检察署的调查员,导致赵家杯葛,皇委会的独立与公正性已备受质疑。
调查有缺漏也倾向自杀之说
第三、皇委会委任的独立调查人员,即前英国警员施国伟(Michael Leslie Squires)并未积极参与寻找真相的工作,他曾到《星洲日报》寻找赵明福的生前记录,检查其鞋子号码,这些调查都导向心理问题和自杀之说。
四、皇委会无法找到任何佐证赵明福死于他杀的具体物证,也无视“全民挺明福”的要求,检查所有反贪会官员的手机通联记录、要求他们接受测谎、以及抽出他们的DNA并重新检验。
如此一来,这些组织认为,皇委会的报告令人失望,丧失民心。
内政部警察反贪会巨头辞职
也是妇女力量组织总监的艾琳费尔南德斯,遗憾皇委会报告反归咎受害者赵明福,而不是政府机构。
malaysian for beng hock pc on rci findings 220711 kua kia soong柯嘉逊也附和说,报告对反贪会的建议薄弱,仅建议在反贪会门口加装闭路电视。他不客气地形容,报告毫无说服力,仿佛不及格的学生作业。
他也促请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和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玛立即辞职谢罪。因为唯有“人头落地”,政府机构才能够落实改造。
涉虐待官员获升职让人遗憾
而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更进一步指出,赵明福事件爆发至今,非但没有官员辞职负责,反而有人更获得升迁,如被点名涉嫌虐待赵明福的希山雪州反贪会副总监希山慕丁之前就曾或升职,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甚至认为,首相纳吉也应该为赵明福事件辞职负责。
29日举烛光晚会沉默抗议
隆雪华青理事江伟俊表示,皇委会报告对反贪会的虐待情节着墨太少,反而大谈自杀风险,让民间大失所望。
这些民间组织也宣布,于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晚上9时,在隆雪华堂举办烛光晚会,“向皇委会的报告表达沉默抗议”。
他们呼吁各界踊跃参与当晚的互动,一同传达“终止羁押死亡事故”的共同心愿。
一群以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雪州万挠区州议员颜贝倪为首的多名赵明福生前友好及同事发表联合文告,拒绝接受皇家调查委员会有关赵明福离奇坠楼死亡的原因是因为自杀的结论。
他们认为之前种种迹象与证据都显示赵明福不可能自杀,并质疑为何皇委会的结论竟然比验尸庭的悬案还要让人深感遗憾!
“我们都知道赵明福已经就快要与苏淑慧结婚并且生下孩子,并且已经在筹备结婚的当儿,怎会可能自杀呢?我们是赵明福的同事友好,经常一起吃午餐聊天、讨论工作上的问题,他是一名开朗、热血有理想的青年,面对各种政治难题时都不曾放弃,怎么可能会自杀呢?”
真相还是没有水落石出
文告指出,如果不是反贪委员会背后的政治议程逮捕赵明福,通宵达旦的严峻审问,并且还拒绝律师与朋友的陪同,赵明福又怎么会离奇坠楼身亡呢?过去验尸庭也曾经被法医告知赵明福颈项有被锁喉或掐颈的迹象,为何皇委会可以总结为自杀呢?反贪污委员会应该对于赵明福的离奇死亡负起全部的责任。
“我们对于皇委会的调查报告感到非常遗憾,并且认为真相还是没有水落石出。我们无法接受一份如此难以让人置信的结论。”
他们誓言会继续支持全民挺明福各种寻求真相的运动,务必要还明福一个公道。
这批发表联合文告的赵明福的同事与友好包括:黄洁冰、颜贝倪、李凯伦、庄白绮、蔡依霖、卢传文、唐竟发、戴祯兴、丘金明、黄皓汶、Abdul Razak Ismail、Khazami Basarudin Hussein Ahmad、Zainuddin Ghazali、Siti Fairous binti Shohaimie、Daniel Chong、Yin Shao Loong、林志翰、叶志杰及黄种佳。
另一方面,在皇委会报告正式对外公布后,赵明福遗孀苏淑慧则透过短讯回应说,“感谢皇委会让我做了几个月的梦,被打了一巴掌,该醒了!”
另一方面,也是公正党全国妇女组副主席颜贝倪针对皇委会以性格脆弱(Perwatakan yang lemah)而推论赵明福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强硬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折磨,导致他选择自杀的说法大表失望。
颜贝倪在担任州议员后,因为处理新村事务经常到欧阳捍华的办公室而认识明福。之后他们有时会一起午餐聊天。
她指出,明福是一名性格开朗和坦诚直率的人,经常都会把工作上的难题以及有时面对官员的处事态度一起分享,因此她不明白为何报告书的总结竟然说他的性格脆弱。
“我不相信明福会自杀!他即将结婚而且快做爸爸了,怎么可能会如报告书说赵明福是因为数名反贪委官员激进、持续不断、压迫式和不择手段的盘问方式而自杀。这样的说法是非常浮浅以及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明福是自杀的。”
吁马上革除三反贪官员
颜贝倪对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保证将会对付在盘问赵明福是违法反调查程序的3名反贪官员表示欢迎。她并呼吁纳兹里马上革除这3名官员,以表示政府对此事情的严肃看待。
颜贝倪也表示她与民联的同志们不会放弃寻找明福死因的真相,不可以让明福死的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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