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0, 2010

18.8.2010验尸庭- 开棺验尸报告,普提供证:“我很肯定赵明福不是自杀, 并强调赵明福并非在神智清醒状态坠楼!“

雪兰莪州政府聘请的泰国著名法医庞缇(Pornthip Rojanasunan)今天在赵明福死因调查庭供证,表明在进行第二次剖验后,发现颈部伤痕乃坠楼前致伤,强调赵明福并非在神智清醒状态坠楼,同时证实 赵明福不是自杀身亡。

庞缇(左图)今天在法庭上为其验尸报告作结论时表明,她维持自己在之 前提过的坠楼前致伤看法,同时不能够确认他是清醒状态下坠楼。

庞缇曾在去年以照片推论赵明福80%死于他杀,20%死于自杀。无论如何,她 今天只说:“我不会详细说明巴仙率……我确定(赵明福)不是自杀。”

她供证时也提到,赵明福颈项的伤痕是坠楼前所致,这个伤痕并非勒痕,可 能是钝物所致,不排除是把一些东西置放在颈部之间,或者把头部按向某样东西。

另外,她推翻自己之前的推论,称赵明福肛门和臀部的伤势是坠楼 造成的,而非殴打所致。

坠楼前钝物伤颈

根据庞缇共计11页的验尸报告,赵明福颈部有两处 挫伤(contusion),其中一个撕裂伤痕位于下巴,另一个则在颈项左前部位的下颚,约四公分对三公分;而这些挫伤都深入皮肤底下的肌肉层。

她在庭上表示,她尝试找出如何造成颈项的伤痕。首先,她排除任何坠 楼时直接撞击到物件所致的可能性,因为颈部是人体受保护的部位。

她与她的职员检视超过30宗高处坠楼案件,结果没有发现到任何类似赵明福颈 项的伤痕。

此外,由于赵明福的颈项内部出血(hemorrhage)程度更严重于坠楼可能造成的情况。她当然也有检视其他更相似案件,但都 没有发现受害者皮肤下会有挫伤。

因此,她强调颈部的伤痕乃坠楼前产生,并且不认为是勒颈(manual strangulation)所导致,而是由更大、需要更大力气或重量的东西造成伤痕。

她指出,钝物或类似东西是可能造成这伤痕,或许是把 东西放在颈部之间,抑或把头往下按到某样东西上。


缺氧导致不清醒

庞缇今天也反驳英国法医教授彼 得维纳兹(Peter Vanezis)早前的说法,即没有证据显示出赵明福的颈部,曾在死前有一段显著的时间遭压制(neck compression)。

她表 示,依据首份验尸报告,指赵明福有小幅度脑部水肿(minimal cerebral edema),意味受害者有一段时间是缺氧(hypoxia),预测至少是五分钟。

由于压力足以造成缺氧,让脑部接收不到氧气,所以她认 为,赵明福可能颈部被压制至少五分钟,亦不排除赵明福是在非清醒的状态下坠楼。

彼得维纳兹(右图)在4月27日接受哥宾星的盘问时,坚称赵明福的颈项没有被人掐或 勒过,并表示那瘀青和下巴的伤痕是一块的。

他补充道,瘀痕是会移动和扩散,称第二次验尸时,瘀痕更是明显。

庞缇听闻雪州政府 代表律师马列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说明彼得的看法后,马上说:“不。从不可能。没有死后出血这回事。”

“我 还是相信他(赵明福)是不清醒,因为没有显著解剖结果显示出他(坠楼时)是清醒。”

反驳英国法医说法

庞 缇进一步表示,在案件中不能够只依赖脚踝的骨折(fracture)作判断,而赵明福的案件中,只有一边脚踝骨折。

以本身经验而言,她指若 以脚着地,不但脚踝会骨折,头盖骨底部也会断裂。不过,在本案中,她并没有发现颅底有裂痕。

此外,如果以清醒姿态坠楼,受害者很可能会以双 手保护自己。她称,这时候手腕就会出现科雷氏骨折(colles fracture),显示出受害者以手着地,导致手腕骨彻底骨折。

“可 是,在这案件中,没有出现科雷氏骨折……(所以)不能确定说(赵明福)是完全清醒的。”

她不赞同彼得指赵明福清醒坠楼的说法,她强调那会有 很多骨折,包括两边脚踝和手腕。

肛门伤痕坠楼所致

另外,庞缇原本在验尸报告中提到,肛门 部分的状况欠佳,所以其看法是肛门伤痕,或许是从骶骨(sacrum)和骨盆(pelvis)的严重伤势所延伸而至。

不过,她今天在法庭上 表示,第二次验尸后发现,骶骨骨折程度相当严重,足以造成肛门出现撕裂,所以她认为肛门和臀部的伤痕是坠楼造成,而非之前她所说遭殴打的可能性。

她 在去年供证时曾指赵明福肛门的伤口,显然是物件插入所致,并非由坠楼冲击力导致。至于赵明福臀部右下方出现的三条伤痕,她认为乃遭木棍打伤,而且每道伤痕 的着力点和方向都不同。

庞缇说法意味坠下前或受伤害

雪 州政府代表律师马列英迪亚斯过后在法庭外表示,庞缇在经过第二次解剖后,确定赵明福颈部有显著伤痕,为坠楼前受钝力致伤(blunt force)。

他表示,庞缇的说法符合双溪毛糯医院法医组主任沙希旦 (Shahidan Md Noor,左图)之前提出的看法。

“因此,之前有争议指(赵明福)在坠楼前受到任何暴力对待、挣扎或其他迹象。 现在,这里有证据可能指向这种可能性。”

他指出,依据庞缇所说的坠楼前致伤、坠楼时不清醒等证词,“如果我们把这些证言综合起来,在某程度 上,可说赵明福从窗口坠下前,有受到伤害,以致可能在坠楼前呈昏迷状态。”

赵家代表律师哥宾星(Gobind Singh)表示,庞缇今天在法庭供证时强调她之前的立场,即赵明福身上的确有坠楼前伤痕,以及肯定本案并非自杀案件。

至于死因调查官最后 会否接受庞缇,抑或选择接受其他法医的看法,他称这会在律师陈词时候才提出。

阿都拉萨提无稽问题

在 哥宾星结束提问后,反贪污委员会的代表律师阿都拉萨(Abdul Razak)接着提出许多问题,包括质疑庞缇的资格及其推论的可信度,他甚至说,庞缇是根据想象作出11月21日和今天的推断。

然而,阿都 拉萨的问题显示,他并不明白庞缇的证词,让庞缇忍不住揶揄他道:“我有一个问题,你是否是一个律师?”

阿都拉萨马上不甘示弱地表示:“虽然我比你年轻,但是我有24年的 律师经验。”

他还指称,庞缇在没有足够资讯作出验尸报告,宣称她是有意攻击反贪污委员会。此外,他竟然还要庞缇说明,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 为何说有勒颈(manual strangulation)。

庞缇就说:“我不曾这样说。你需要重新回想你的记忆。我没有说过有勒颈”结 果,阿都拉萨的问题不但惹到其他律师不满,就连死因调查官都开口为庞缇替他说明。

他不断要推翻庞缇的证词,指她犯下很多错误,可是当中许多 都难以成立,主要是答案都是庞缇已经在早前说明或简直没有提过。

过后,他还指赵明福如果是昏迷坠楼,应该直接掉落,而非与窗口处有所距离。 庞缇说:“你需要听(我的看法),因为我有(案发调查的)经验。”

阿都拉萨则道:“你有坠楼的经验?”庞缇即强调:“我是专业的经验,因为 我是医生。”

“你要了解,我是为死者的权利而奋斗,不是雪兰莪州政府。”庞缇此言一出,满堂喝采与掌声。阿都拉萨提问庞缇期间,不时可以听 见出席者的针对前者的不满声和为后者的欢呼声。

延后9月1日过堂

庞缇今早8时53分在六 名保镖的保护下抵达莎亚南法院,同时抵步的还有赵明福家属代表律师哥宾星和赵明福的父母亲。

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Karpal Singh)、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回教党瓜雪区国会议员朱基菲里阿末(Dzulkifley Ahmad)等人今天也到死因庭聆听审讯。未到9时,死因庭已座无虚席,死因庭在9时30分左右开始聆审。

死因调查庭在早上9时30分左右 开审,直到中午12时20分左右,四名律师才结束盘问庞缇。

随着哥宾星向法庭表明,他们正在针对新证据寻求专家意见后,法庭宣布延后至9月 1日下午2时30分过堂。

此外,他们原本希望能够在八月份结束所有证人盘问,但是因新证据出现而延后,而他目前也无法确定何时能够完成新证 据的研究工作,就只能说其中将会涉及许多专家和看法。

“我不会说是自杀遗书,我认为是一个文件。至于是字条还是遗书,我不会表达任何看 法……我们过后才会考虑是否向总检察署或任何人采取行动,现在最重要是确定当中的论据。”

字条本需根据规程处理

此 外,庞缇身为海外罪案现场调查的专业人士,也点出若在现场发现的字条,就必须依据一定的规程(protocol)处理。

庞缇在庭内指出,类似证据对警方而言是非常重要,而警方需要进行 DNA化验,以及查明文件上的掌纹或指纹。

马列英迪亚斯表示,这理应是要及早进行化验,但是总检察署早前表明新证据是在去年十月份发现,而 现在他们也不知道究竟这些化验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无论如何,他指新文件需要由死因调查官决定可否作为此案证据,而非总检察署抑或查案警员。

“我 担心这死因调查庭不被看重,因为这文件没有在更早时候提成上庭。现在我不确定在多大的程度上,这文件可以被视为案件的证据。”

一 度放弃出席庭讯

庞缇原订在1月7日、4月20日和5月20日出席死因调查庭,提呈她在赵明福二度验尸的观察报告,可是雪 州政府接获来自泰国司法部的信函,指庞缇有其他工作在身,无法出席庭讯。

庞缇随后指有政治压力,无法出席庭讯,不过她在7月13日致函改变 初衷,表明自己可以出席法庭审讯,前来为第二次剖验结果供证。

另一方面,早前提出的新证据,也会随着今天法庭开审而成为另一个焦点。

总 检察署在8月9日突然提呈去年十月份取得的新证据,引起各界震惊与非议,后据说是“赵明福遗书”的字条,引起赵家不满,并声明会聘请字迹专家辨认字条上的 字迹是否赵明福真迹。

庞缇倾向他杀嫌疑

庞缇在去年10月21日上庭供证时指出,她同意赵 明福是高处坠落而死,可是她估计他坠楼死时已失去知觉。由于赵明福的尸身有多处非坠楼伤痕,且没有抵挡坠楼阻力所致的伤痕,她推论赵明福80%死于他 杀,20%死于自杀。

庞缇的供证,几乎推翻进行首次验尸工作的两名本地法医——凯鲁 (Khairul Azman)和巴拉山(Prashant Naresh Semberkar)的结论。

三名法医证人的供词显示,凯鲁和 巴拉山着重于致死赵明福的结果,而庞缇则强调赵明福遭致死前的经历。这导致双方的说法出现冲突,促使死因庭下令开棺,在11月杪进行第二度尸体剖验。

五 名法医的供词,各以专家的角度分析赵明福如何步向死亡。不过,他们对赵明福的死因都有相同的看法,即赵明福是从高处坠楼而亡。

无论如何,除 了庞缇,其余四人全指赵明福坠楼时,是处于清醒的状态,同时赵明福身上的伤势一致为坠楼伤痕。因此,他们的说法是偏向“赵明福是自杀”。

庞 缇就曾指,并非所有赵明福的伤势都与坠楼所导致的伤势相符,意指后者生前曾遭虐打,自杀可能性比较低。

文章采自:独立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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