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1, 2013

赵明福冤案民事诉讼

日期date: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至十一月二十二 19.11.2013 to 22.11.2013
时间time: 早上九时正9.00am
地点venue: 大使路法庭,三楼NCVC3  jalan duta court, court room NCVC3

路标direction: 大门左边电梯上三楼left lift up to level 3 from main entry

Friday, November 15, 2013

在最后的上诉进行中,我们一起回顾之前的骗局。



文/Marcus van Geyzel, Loyarburoker
翻译/SNOWPIANO PANG, SUKI WONG

凭空想像出来的自杀,是骗局也是耻辱。






就在周四新闻过滤后报导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赵明福之死的结果之际,这个摊在我们面前的结果是如此的简单明了。赵明福皇委会总结说,赵明福是被三名“哆哆逼人、毫不留情、压迫及无良”的官员逼迫至自杀之境地。如此简单而已。

报纸报导的结局也如此简单,就是皇委会考虑了所有证据、供证(70名证人、750页陈词、19200页证词及256件证物)之后,皇委会成员达至以上结论。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还补充说,赵明福皇委会的结果获得律师公会邀聘襄助的精神科法医保罗爱德华穆兰(Paul Edward Mullen)支持。当公布结论时,新闻报导节录纳兹里所说的话,他说,赵明福“性格脆弱”,而“穆兰教授则说赵明福因为性格如此而自杀……”。

假设我就读到这些报导为止(还有许多其他相似的媒体报导),我极有可能认为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终于让真相大白。尤有甚者,纳兹里看起来似乎把精神科法医专家的报告精华撷取得头头是道,让结论看起来更加牢不可破,是的,赵明福最后自杀了。而且,有鉴于过往的皇委会结论与建议都非常符合事实与合理,如安华黑眼案、裸蹲案、改革警队,除此之外,当然少不了林甘著名的“correct correct correct”短片;因为皇委会成员都是令人尊重的人士,所以他们都是独立、具有智识的,我们应该相信说他们可以揭露真相。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打住,没有仅止于阅读这些节选片段。

赤裸裸欺骗大马人民的谎言

我下载、阅读了赵明福皇委会的全文,我研究了无数篇关于皇委会审讯的文章与报导,我与许多朋友讨论,其中不少人自2009年7月16日赵明福命案发生以来就开始紧跟整个案件发展。
经过所有这一切后,事情看起来并不是大家看到得那么简单,若说赵明福自杀论这个结果根本是个欺骗大马人民的赤裸谎言,可一点也不夸张。
在我阐述这个结论错误的理由之前,请允许我先简短说明报告的几个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几项结论
赵明福皇委会的结论包括以下几项:

1. 皇委会拒绝接受所谓的自杀字条,因为它是“事后”发现的证据,而且,根本没有确认说这是赵明福本人写的字条。

2. 皇委会拒绝接受阿曼(Arman)与阿斯拉夫(Ashraf)的供证,他们是在赵明福二度接受盘问时的负责官员(7月15日晚上10时至半页12时或1时)。
他们说,他们只询问赵明福一些基本问题,没有恐吓或刑求他,但是,皇委会认为“阿曼与阿斯拉夫极有可能在盘问(赵明福)时使用伤害身体的恫吓。”

3. 皇委会拒绝接受负责录供的官员纳兹里(Nadzri)之供证,他在7月16日凌晨1时30分至3时30分之间录取赵明福之口供。皇委会发现这个所谓的录供环节“已经变成另一轮的盘问”。

4.皇委会拒绝安努尔(Anuar)的供证,它是负责代号52/20009行动,调查欧阳捍华拨款的查案官。安努尔自称在凌晨1时30分至3时35分之间,睡 在自己办公室前的沙发上;之后,他一直呆在祈祷室至凌晨5时,从5时至早上8时30分,他都一直待在会客大厅旁的会客室。皇委会发现,安努尔的说词“已然 证明不实”,皇委会且说:
尤有甚者,安努尔欺瞒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掩护希山慕丁哈欣(Hishammuddin Hashim)。基于以上这些理由,他是希山慕丁相当信任的资深官员,甚至准备好为希山慕丁而牺牲自己,至于其他官员如海鲁伊尔罕(Hairul Ilham)当时已经返家。


5. 皇委会拒绝希山慕丁之供证,他是领导52/2009行动的官员,也是当晚办公室里的最高官员。

皇委会发现希山慕丁“傲慢、撒谎、不真诚且不愿妥协”。尽管他否认到底,但事实上希山慕丁在凌晨3时30分开始,对赵明福展开第四度盘问,比对证人口供。他 旨在7月16日清晨6时15分才离开反贪会大楼,并在7时55分返回。希山慕丁是“必须要为其自身、官员之行动导致赵明福自杀负责的人”。

6. 皇委会拒绝雷蒙的供证,他是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沙发上的官员。
皇委会发现雷蒙“不是一名可靠的证人,同时也遭那些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官员利用,以掩盖他们的过错,让人错以为赵明福在7月16日清晨6时间,不仅还活著,而且还舒服、祥和的躺在纳兹里办公室外的沙发上”。

7. 皇委会拒绝反贪污委员会的争点,即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即可离开该栋大楼,但赵明福却要求留下来休息。
皇委会发现反贪会的希山慕丁、安努尔及阿斯拉夫三人继续在凌晨3时30分之后盘问赵明福。

8. 皇委会接受律师公会的推论,即交叉盘问(疑犯/证人)应是在7月16日清晨发生的事情,赵明福在纳兹里于3时30分录完口供之后,并没有获释,而是遭官员进一步盘问。反贪会就在那段时间交叉比对赵明福、陈文华及李伟荣的证词。

9. 皇委会接受反贪会两名官员──阿兹安(Azian)与阿兹因(Azeem)的供证,他们两人揭露希山慕丁企图掩饰自己在52/2009行动中的角色,下令官员不要供出他涉及此案。事实上,他就是“命令何者负责盘问与指示如何盘问的人”。

10. 皇委会接受说反贪会的官员之间“官官相护”,阻碍皇委会之工作:
这种“官官相护”的状况,在反贪会官员企图掩盖7月15至16日间所发生的邪恶事情时,表露无遗。这些官员之间的袒护导致证据收集、揭露真相之困难。

皇委会究竟是刻意犯错还是无心之失?
赵明福皇委会在节录听证会资料时具有针对性且坚定不移之态度,在整个听证会期间,媒体亦突出重要之课题及反贪会的反覆。那为何突然之间,赵明福皇委会犯下不可饶恕的事实错误,更决定不接受、考量诸多关键点?至少十项,请你自己思量:

1. 死亡时间

皇委会根据法医巴拉山及凯鲁之供证,认为赵明福是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11时15分之间死亡,尽管死亡时间是难以精确肯定之科学,但凯鲁确实说出, 死亡时间的范围可能缩小至清晨6时30分至7时。而事实上,反贪会的专家维纳兹甚至说死亡时间可以早至7月15日的半夜11时至12时之间。

那为何皇委会认为最早死亡时间是落在清晨7时15分呢?这跟赵明福遭第四度盘问之后被迫自杀,且当时希山慕丁与阿斯拉夫已经离开反贪会的推论是不是太“吻合”了?

2. 雷蒙自称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

反贪会拒绝接受雷蒙于清晨6时见到赵明福之供证:
假设这是真的,那赵明福一定是在7月16日清晨6时之后自杀的,则就会符合其在7月16日清晨7时15分至早上11时15分死亡的法医估计时间,但尽管如此,我们对雷蒙之供证持严重保留之态度。


在拒绝雷蒙证词的情况下,皇委会必然要质疑的就是7时15分至11时15分的死亡时间估计,因为皇委会本身自己已在上述文字中如此说明。但在没有任何记录到赵明福于当天清晨6时之后活动的情况下,皇委会又为何轻易拒绝雷蒙的证词,尔后又说赵明福是在6时之后死亡?

3. 死亡之窗以及大家在3时30分之后的“避窗大吉”之说法

皇委会认定赵明福在凌晨3时30分之后接受第四度盘问,希山慕丁、安努尔与阿斯拉夫共三人负责此一环节。但是,皇委会却无法提供任何支持此项盘问存在的说 明,同时,每一名反贪会官员似乎都为了一个怪异的理由,在凌晨3时30分以降,避开赵明福坠楼的那个窗户,例如说,办公室靠近该窗户的官员竟然也供证说他 当时在另外一个官员的房间,与他一起就寝,而那间办公室距离该窗户颇远。

皇委会无法提出理由说明,第四次盘诘时赵明福被人带到他坠楼的窗户边,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否则,何以每个人都在提及上述时段时“避窗大吉”?

4. 死因:第四次盘问

根据反贪会的证据,希山慕丁是在清晨大约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办公大楼(并在大约7时55分返回),安努尔则一路睡到早上8时30分,阿斯拉夫则在清晨5时 离开。假设如此,赵明福肯定在清晨5时或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时就可重获自由。试问,一个终于可以放松下来,重获自由身离开该栋建筑物的人,是会突然 跳出窗口自杀,还是步行去取车、开车回家?皇委会并没有说明在第四次盘问之后,赵明福突然决定自弃、跳楼此一推论的理据。

可以肯定的是,既然皇委会认定此案存在第四次盘问,而在这第四次盘问中,官员一定对赵明福直接做了某些事情,导致他在设计或意外的情况下坠楼,不论是被迫或 自愿的,这可能是谋杀或他杀,而非自杀。此举与6时30分至7时之间死亡(可能存在微幅误差)的推论吻合,而且,律师公会也已指出,有最大嫌疑的希山慕丁 在6时15分离开反贪会大楼时,竟然没有打卡。

5. 祖基菲礼阿兹(Zulkefly Aziz)之角色

在7月15日当天,反贪会巴生区官员祖基菲礼是其中一名被希山慕丁指示,要求协助代号52/2009行动的反贪会资浅官员。

大约在晚上9时45分至10时间,祖基菲礼和布基尼(Bulkini)、哈德里(Hadri )把陈文华带返反贪会雪州办公室。祖基菲礼接著就在大约10时15分返回反贪会巴生区办公室取车,并且直接开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他在晚上11时抵达,并 迳往祈祷室睡觉。(令人狐疑的是,祖基菲礼为了要特地回办公室睡觉。)

大约在7月16日凌晨3时15分左右,祖基菲礼醒转并到13楼的另一间祈祷室还长裤,然后就留在那里。在他早前向警方透露的口供中(在发现赵明福尸体后立即 录取的口供),祖基菲礼可是说他在大约凌晨3时15分时回家。但在律师公会揭露中央闭路监视器影像显示祖基菲礼只在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雪州办公室后,他被 迫更改口供。

那么请问,祖基菲礼在7月16日清晨3时15分至7时之间,究竟真正在做些什么事情?为何他要向警方撒谎说他在清晨3时15分时已经回家?而且,请注意关键嫌疑人阿斯拉夫是在清晨5时离开大厦,接著就是希山慕丁于6时15分离开,最后才是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离开大厦。


6.反贪会知晓赵明福死讯的时间点:祖基菲礼阿兹 (Zulkefly Aziz)

祖基菲礼的神秘角色在他于早上7时离开反贪会办公室后变得清晰。他发誓说,他回到办公室,打卡然后立刻回家。他在16号当天,一整天都没有回去上班。至今,祖基菲礼没有解释当天他为何没有工作。

反贪会的官方回应是在7月16号下午1时35分才发现赵明福的尸体。可是,在赵明福皇委会所提呈的证据却显示反贪会官员,阿兹哈(Azhar)、阿敏 (Amin)、法勿兹(Fauzi Shadollah)已经在下午1时就讨论赵明福的死讯!在赵明福的尸体被发现以前,一个巴生的反贪会官员怎么会在数十公里外的办公室讨论赵明福的死讯?

答案就在这里。阿兹敏说,自己在中午12时45分听到一群巴生反贪会官员谈论赵明福的死讯。他说,那个消息是来自一位于7月16日早上身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 的巴生反贪会官员,而那位官员在当天早上回到巴生反贪会办公室。按照祖基菲礼的形容,他在早上7时就已经知道赵明福从窗口坠下并死亡。

为什么反贪会隐瞒他们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的事实?皇委会没有去认真看待这个足以推翻反贪会自杀故事的棺材钉。

7.反贪会从早上7时到8时30分的掩饰:安努尔(Anuar)及海鲁(Hairul)

李维荣在供证中表示在早上7时至8时30分之间,他到沙茨(Sachi)在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的房间索取手提电话,并且询问本身是否可以回家。沙茨当时正在睡 觉。李维荣于是就前往海鲁的房间,询问同样的问题。他看见安努尔及海鲁正佳电脑前讨论。但是安努尔在听证会期间一直坚持自己当时在睡觉。

若能够接受祖基菲礼在早上7时就知道赵明福死讯,而安努尔曾经参与第4次的盘问,加上安努尔谎称自己当时正在睡觉,唯一可以做出的推论是,安努尔及海鲁正在讨论赵明福在早上7时到8时30分之间遭遇不幸的噩耗。

8.反贪会掩盖信息

让人失望的是,皇委会无法厘清反贪会官员本身对赵明福死讯企图作出的种种掩饰。

其中包括,听证会已经正式反贪会与总检查署高层曾经会面以“核对”反贪会官员的口供及“教唆”他们,来建立保持沉默的防守墙,(比如说,不可自由地提供资 讯,也不要透露太多),并且将希山慕丁哈欣从52/2009行动中隔离。反贪会企图掩盖的程度,甚至让他们的官员阿兹安及阿兹因也表达不满意及不自在。

为什么反贪会要计划这一连串慎密的掩盖部署?

9.没有被探索的意外事故推论

律师公会所推论的意外事故能够从彼得瓦聂兹斯医生的供证中得到佐证:

  • 他没有排除赵明福可能被人以前臂勒颈的可能。
  • 而这样的勒颈可能不留下瘀伤。
  • 一个人可能在没有留下明显伤痕下受到约束。
  • 在窗口中没有发现痕迹,可以排除赵明福自行爬出窗口的可能。


皇委会没有去考量到说,赵明福可能被人要求,或是在他人助力下爬上窗框,以在第4轮的盘问时威吓他招供。由于以手臂勒颈,发生了意外而导致他的死亡。随后,他的颈项上发现不明人士的脱氧核糖核酸。

10. 积极的求生因素“转化”成为消极的寻死原因

不需要慎密的科学推理就可以推测出赵明福有着一切让他追求个人生活的条件,他有即将出生的宝宝、即将成家、计划离职回到马六甲花多些时间陪伴家人、没有精神 病病例、坚强的个性、与雇主及朋友有良好的关系。好比说在52/2009行动上,他作为阶段性的政治工作者,准备接受调查,也已经通知同事准备文件。这些 积极的因素都支持着赵明福将继续走下去。

穆兰明确地表示,自杀是稀有的导因,而马来西亚是少数几个自杀案例比他杀比例低的国家之一。他也认为,赵明福明显是自杀低风险群中的类别,也就是说自杀的机 率微乎极微。皇委会断章取义节选穆兰报告中的内容以符合其“被迫自杀”理论为最不专业的做法。就连芭堤雅及诺哈雅迪的报告也显示,若不与反贪会串联起来, 他们也难以联想出赵明福自杀的原因。

是否相信赵明福皇委会刻意漠视以上的10点,可以交由大家自行作出定论。

最大的疑问-自杀还是他杀?

反贪会坚称那是“自愿自杀”。律师公会坚称那是谋杀或自少是误杀,也就是在盘问期间意外造成赵明福死亡。

看之前对赵明福所作出的结论,皇委会完全拒绝了反贪会关键人物对于2009年7月15日及16日关键时刻案件发展的说法。因此,反贪会对于“自愿自杀”的辩护,也就是仰赖反贪会官员供证所推论出的推理,其实已经完全被推翻。

无论是反贪会或是律师公会都没有推导“被迫自杀”的理论。

然而赵明福皇委会调查的推论是──被迫自杀。皇委会似乎总结说赵明福自杀,是因为被反贪会官员所使用的特定盘问技巧而导致。正如我上述所提及的,反贪会并没有在皇委会听证会上推导“被迫自杀”理论。反贪会一定也像律师公会一样困惑,皇委会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

皇委会听证会的一般论证程序,是在可能性推论及疑点推翻过程中寻找平衡点。当皇委会推翻反贪会对事发情况的论证,似乎已经没有其它的选项,只能接受律师公会 的谋杀或是误杀推论。反贪会的证词被推翻,因此没有证词,完全没有,来支持任何形式的自杀。在刑事审讯,一旦被告的证词(在这个案件中,反贪会作为逮捕赵 明福的单位)不被接受,毫无疑问的是被告将被定罪。而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惯例没有被皇委会采纳。皇委会的“被迫自杀”结论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像是 凭空而来,或是由皇委会委员们的集体想象汇聚成的。

它叙述的方式就像是一部差强人意的小说。这是相关的段落:(皇委会报告书第72页)

被这样的困境折磨着,赵明福经历了他思绪的变化。然后在数个小时内,将他从自杀低风险群专项高风险群。疑惑、极度的复杂情绪,还有被难以忍受的愧疚感所包 围。最终,沉淀了还有无可逆转的危机在16号早上3时30分到7时之间在他身上发生,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发现不可能跨过重重的指责,发现无法 讨论被困的泥潭。在万念俱灰之下,赵明福觉得自己受困并限于绝望之中。既然14楼的窗户是开着或是容易被打开的,在他休息的纳兹裡房外沙发上看来,也如此 地突出又容易被触及,赵明福发现唯一逃离受困折磨的通道,就是跳出窗口,即便那意味着自寻短见。

哗!再读一次。当作所有的事实都被接受。当作反贪会版本的情节被拒绝。当作没有人曾经提出“被迫自杀”。再读一次那个段落。律师公会发出的文告表示,“存在逻辑缺失,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假设。”这就是典型幻想“被迫自杀”结论。一切都是凭空而来。

律师公会的文告也指出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总结心理专家报告时的误导本性。穆兰博士从来就没有说过赵明福“个性软弱”-事实上,他说的是“(他)认为,我们发 现赵明福的个性及行为并没有任何的提高自杀风险。”而非“也就是说,在(他)经验看来,导向监护下自杀”。纳兹里所说的与报告书原文并非只有些微不同,而 是有天壤之别。这当中有其中一方在撒谎。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赵明福皇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要发觉真相。看看事件的进程表,还有一直以来的发现,再加上让人费解的结论,明显的皇委会没法揭发赵明福死因的真相。

我很惊讶。皇委会的5位委员都是他们各自领域中的专家,也是德高望重的人物。似乎没有理由质疑他们的廉正。要合理推论报告撰写的逻辑只有一个-谋杀或至少是 必须受到处分的,在盘问程序中造成误杀。但是突然的,没有任何基础、没有任何证据(事实上是与证据相反)的情况下,皇委会将所有重大发现转折成为一个充满 幻想、臆测、神奇地,甚至还如小说般地段落。

任何理智的人都难以相信,这5位皇委会委员会吐露出上述的说法。那是不符合信仰的。

配合赵明福皇委会报告的精神,或许我应该尝试归纳出一个充满想象空间的结论,来吧!

或许有着政治介入,或至少是一些重量级的影响。

或许政府没法处理谋杀作为调查结果所带来的反弹。或许,一早就被通知赵明福皇委会将会以赵明福被谋杀作为总结,然而却有人逼迫皇委会编造出这个“灰色地带”,一个因为无计可施而欺骗大马人民的剧本。

你会觉得这个理论难以置信吗?其实再怎么样也不会比报告中的“被迫自杀”来得更不可理喻。

大马正处在一个有趣的年代。我们的司法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府让我们失望、我们的政治人物及领袖都让我们失望、我们的警察也让我们失望。那许多的机构都在在 地让我们失望。随着这个“被迫自杀”的发现,赵明福皇委会是最让我们失望的。原本应该揭发真相的,却抛出了更多的骗局还有疑惑。